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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

以上所說是當時反帝制文學中的‘反帝詩’,可圈可點的一首高階作品,竟出於‘皇二子’之手【‘皇二子’也是寒雲樓主自嘲的筆名之一】,故訪錄之,以與有文學興趣的讀者,共賞之也。在文學轉型的過程中,‘漢學底子’是江河日下了。今日吾人發政治牢騷,就只能搞搞‘順口溜’了。當然今天的新詩人,也還有以新詩形式來代替順口溜的,但是新詩界以外的讀者,就很有限了,雖然翻成外文卻可以引起國際屬目。

袁氏帝制時,反帝論文,也是雪片橫飛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篇,當然就是梁啟超的‘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那一篇擲地有聲,膾炙人口,而有深遠影響的佳作了;為儲存史實,不能不簡略述之。梁氏在此萬言長文上,他第一要把‘國體’和‘政體’的界說弄清楚。他說‘共和’與‘君主’國體也。而‘立憲’與‘非立憲’,則政體也。如今君憲救國論者,認為只有‘君主’才能‘立憲’,而‘共和’就不能‘立憲’,是何種邏輯呢?

第二,若說國情,繼承式的君主立憲,比非繼承式的共和立憲,更為適合於中國,則現行的大總統選舉法【見上章的金匱石室制】,不是既能傳子,亦能傳賢,豈不更優於帝制乎哉?何必改變國體?

第三,帝制派人士如今把美國古德諾顧問之言,奉為圭臬,要據之以恢復帝制,廢棄共和,而梁氏在辛亥前,當他為維護‘君主立憲制’與共和人士論戰時,所闡發君主立憲之精義,實十倍百倍於古德諾之所言。【筆者附註:梁氏此言,不是吹牛。那時康、梁之言遍天下。所論確較古德諾之短文精闢多矣。歷史家可為佐證也。】而當時諸公(包括籌安會的‘六君子’),一味醉心共和,對我梁氏之言,充耳不聞;梁氏之書,過目不讀,豈因‘吾睛不藍,吾髯不赤’哉?

第四,天下事之滑稽者,當年為堅持君主立憲制,曾為共和人士所詬病,今日要推翻中華民國,翻為當年的共和革命志士;而今日為維護共和國體者,翻為當年的君主立憲派,亦可怪矣。

最後,梁說他原是君主立憲派的元老,並無理由要為共和制度做辯護人,他只是認為國體一經確定便不可變動。辛亥前他反革命的原因,就是認為國體不可輕變。革命得不償失。可是當時革命人士把他的善意良言,當成耳邊風。而民國成立四年以來之所以糟亂若此,便是當年共和人士不聽他底話的報應。如今共和的國體已定,而當年的翻雲覆雨之士,又要再來覆雨翻雲,亂來一泡,民不聊生,國亡無日,不難預測也。今日之動亂,已充分證明他十年前,所言之不虛。‘十年以後真知我’,梁氏以‘常帶感情’之筆痛詆籌安會中之眾莽夫說,爾等今日不聽老子之言,硬要把今大總統拖下糞坑,與爾偕亡,十年後將再知吾言之不虛,而追悔莫及。爾曹其毋河漢餘言。

篇末,梁更加一‘附言’,曰:

吾作此文既成,後得所謂籌安會者,寄餘楊度氏所著‘君憲救國論’,偶一翻閱,見其中有數語云:‘蓋立憲者,國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國人,皆不能為法律外之行動。賢者不能逾法而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而為惡。’深嘆其於立憲精義,能一語道破。惟吾欲問楊氏所長之籌安會,為法律內之行動耶?抑法律外之行動耶?楊氏賢者也,或能自信非逾法律以為惡,然得毋己逾法律以為善耶?嗚呼。以昌言君憲之人,而行動若此,其所謂君憲者,從可想耳;而君憲之前途,亦從可想耳。

梁啟超原是我國文學轉型期中,文起八代的大文豪,筆端常帶感情。他的鴻文鉅著,一經京報於民國四年(一九一五)九月三日在北京的京報漢文版刊出之後,北京國民公報隨即全文轉載;全國各報聞風響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下子就燒遍全國。國人嬉笑怒罵,隨之而來。不特楊度(皙子)一下便被摔入谷底,皇帝候選人老袁也被打得灰溜溜,無面目見人。

‘楊氏賢者也’,也是當時一位‘曠世逸才’,最大的刀筆吏之一也。不意強中更有強中手。他梁、楊二人之對決,不談政治,也是當時文壇一場好戲,當年中國總統為著做皇帝,和今日美國總統為著玩女人,而帶動全國第一流的刀筆吏之對決,而好戲連臺。兩地雖遠隔重洋;時間相差亦近一世紀,而兩方面之精采鏡頭,卻相互輝映,真是兩幕難得的今古奇觀。

梁啟超與文學轉型的序幕

梁啟超既然以一篇文章鬧垮了一個洪憲王朝,我們倒不妨順便也談談,他在近代中國文學轉型中所發生的作用。中國近代文學之從文言轉入白話,胡適當然是個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