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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內各地親王都會派遣好手來我這兒。我期望這兩天你能待在這個窩裡。兩天後,如果敵人沒來,那我需要你四處活動,把他們引出洞來。

我們將給他們一個狠狠的教訓,阿薩邁族殺了太多的血族,他們既敢走出那片沙漠,我們一定讓他們埋骨異鄉。”

唐寧說這話時,臉上還帶著那種爽直的粗魯。他雖然盡力想扮演一個粗人,可他說出的言辭卻揭開了他的偽裝。

西方語言和中國話不同,西方語言基本上一個發音一個意思,有教養的人和街頭痞子發音完全不同。

唐寧所用的語言,或許在一百年前還是流氓詞彙,但現在它卻是最典雅的紳士腔。也幸好有這個差別,所以,儘管唐寧說話粗身粗氣,竭力裝出做事衝動的流氓樣,舒暢卻沒有上他的當。

“阿薩邁人,我聽說他們是最恐怖的敵人,無數優秀血裔在他們手裡喪身。閣下,您的慷慨幫助令我感動,我能問你個問題嗎?這個問題一直纏繞在我腦海裡——

閣下,從傳統上來說,血族應該是畏光怕熱的異端,但我聽說,這是一群活動在沙漠裡的血族獵殺者。我兩次遭遇阿薩邁族,太陽並沒有落山,他們卻在活動。我很奇怪,您能告訴我這是為什麼嗎?”

唐寧看著舒暢笑了:“您真是個憨厚的人,你已經猜到了?”

舒暢什麼也沒有猜到,但他知道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唐寧這樣賣力的幫他抗擊阿薩邁人,其中定有貓膩。

他不知道為什麼阿薩邁人這麼令血族頭疼,從知己知彼的角度上,他希望更多的瞭解自己的敵人。沒想到,這一追本溯源卻歪打正著。

可他實在想不起這事與突如其來的幫助有何必然聯絡,現在聽到唐寧的話,他只好面無表情,高深莫測的板著臉。

“哈,哈,生活在沙漠中的阿薩邁人有個奇特的本領,他們能在陽光下短暫的活動,事後卻對身體毫無影響。據說,他們當中最厲害的能在陽光下連續活動三天,事後只需要一個月的修養。

這項本領令所有的血族垂涎三尺……我們是一對不死不休的生死仇敵,血族的血液對阿薩邁人來說是美味佳餚,但對我們來說,他們的血液又何嘗不是我們的最愛?”

舒暢恍然大悟,唐寧話題陡的一轉,雙手一拍:“啊,我明白了,我想起來了為什麼,你跟阿薩邁人交過兩次手,對方損失了多少人 ?'…87book'”

舒暢腦子急速轉著,將他所想到的疑點串在一起,他神遊太虛,臉上仍是一付憨厚的笑容。

“好吧,戰利品,你打算怎麼分配?”

這一問題跳躍的太快,舒暢沒跟上對方的思路,但他知道現在是關鍵時刻,他最好的策略是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做,繼續保持憨笑。

“太貪心了”,唐寧不滿的搖著頭:“別裝了,我已經明白了為什麼你的血嬰身上的伯爵味道比你濃厚,而你幾乎聞不到血族味道,但這位血嬰仍保持著足夠的尊重……別告訴我你沒喝過阿薩邁人的血,我已經想起你身上的味是什麼味了,那是太陽的味道。

我本應該早發現的,可我身邊的血僕、狼僕聞慣了血液的味道,早已經忘了太陽是什麼味了……”

唐寧剩下的話舒暢並沒有聽清,他的腦袋嗡嗡作響,前後事件串聯起來,一切謎底均已揭開。

阿薩邁人是沙漠種群的人體變異,他們能夠耐受酷熱和短暫的陽光,他們也以吸血為生,不過吸取的是血族血液。他們從血族血液中獲取超越常人的體質與身體再生能力,但又能像常人一樣行走於陽光之下,雖然很短暫。

唐寧說話的腔調已越來越謙遜,此時的他已收起了那種領主的孤傲與自得。舒暢明白他為什麼這樣。

對於一位血族來說,有什麼能比“行走在日光之下”更具誘惑力。唐寧想在日光之下重新吸海風,就必須依靠舒暢。

阿薩邁人依靠其特殊的體質,既能像在陽光下像狼人般強悍的戰鬥,又能像吸血鬼版神出鬼沒,也許他們在白天比不過狼人,在夜裡比不過吸血鬼,但二者兼具的他們,總有機會把戰鬥拖向對他們有利的時刻,也因此他們成為血族的頑固大敵。

這些人生活在酷熱暴曬的沙漠,平時難得離開老巢,偶爾出來獵殺卻總是不等血族反應就縮回老巢。在此期間,每個有幸獵殺他們的血族,都成了世紀幸運兒。他們每個月可有兩三天在日光之下呼吸海風。

但現在不同了,有了舒暢這個誘餌,阿薩邁人的行動變得有機可循……所以唐寧才會懷疑舒暢已經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