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我們做愛,敏可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我猜她還是因為自卑。不可否認,相對我的年輕來說,她的容顏已有徐娘半老的跡象,女人過了35歲,就不好再說是青年女性了對吧?如果說這個年齡段的女人藉助服裝和化妝品,還可以死死扭住青春不放的話,那麼,一旦脫光衣服,她也就兜也兜不住自己的那點底兒了。當然,我並不在乎她的面板是否還嬌嫩、身段是否還完美,可她自己偏偏很在乎,於是她跟我做愛時,總有點心不在焉。
大家都知道,做愛需要彼此全身心的投入。如果其中一方不投入,另一方就會覺得自己很愚蠢很可笑。久而久之,雙方都敷衍了事,便什麼意思也沒有了。
田:我太愛自廣了,唯恐自己對不起他。我總想給他奉獻自己最好的東西,在感情上,我能做到這一點,但在性關係上,我已無能為力,我不僅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而且差不多人到中年了,跟他的反差太大。他越是撫慰我,我越是感到彆扭。我覺得這對自廣來說很不公平,他是付出,我是掠奪。在性關係上,雙方既有所得,又有所奉獻,才能達到一種平衡。就我來說,失去的早已失去了,所以我認為自己不配享受他健康、純粹的性愛。
話又說回來,假如我不那麼愛自廣,在性關係上,我可能不那麼敏感,不那麼自卑,可以沒有任何內疚之感。我們也不會分手。婚姻中,太愛對方,和壓根兒不愛對方,一樣有害。
現在,我跟第三任丈夫過得還不錯。談不上愛,也談不上不愛。過日子嘛,要求不高,講究一個四平八穩。
我的經驗是:跟一個人結婚,真情太少或太多都不行,有2O%的愛就夠了;如果1OO%相愛,你千萬別結婚。
許多其他的男人女人也有這種感受。儘管我和自廣的情況跟他們不同,但他們的理由似乎更充分:太愛對方,一旦對方對不起自己,自己會認為所付出的一切太令人傷心,很容易由愛變恨,釀成悲劇。
過了5年,由於在性關係上的尷尬境況,我們很無奈地離了婚。我很想給敏可一筆錢,並把這大筆錢劃到了她在銀行的帳戶上。很快,她把錢退回來了,並說:“別讓錢這東西摻乎到咱們美好的回憶中來好嗎?我會永遠念著你的。”
為了她這句話,我差點瘋了。我是一頭他媽的該死的蠢驢!我為什麼要離婚呢?儘管是敏可主動提出分手的。敏可離婚的理由不容反駁,但同時也不能使任何人信服埃我因此又去找她。然而,敏可不再見我了,死活也不肯。
我把“賓士”開到海邊,恨不得一頭栽進深圳灣。夜幕降臨,星光燦爛。不知什麼時候,兩個靚女來到我身邊,嘮叨一些煩人的雙關語。為了使她們閉嘴,我慷慨“投資”,滿足了她們也滿足了自己的某種慾望。
田:小葉。我承認自己如你所說的那樣,性愛已經分裂了。不過,我跟自廣的那段生活是非常真誠的。真是的。一個愛情婚姻中人忍受不了虛偽,也忍受不了太多的真實,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
餘:失去敏可的同時,我的事業也出現了麻煩。政策變來變去,讓人無所適從。曾幾何時,把私人律師事務所吹上天,大肆宣傳大肆提倡,這會兒又突然大肆批評大肆壓制。一氣之下,我跑到澳門去豪賭,稀裡糊塗就輸掉40O多萬,變成了一個窮光蛋。
苦心經營的律師事務所沒有了,又被判了無妻“徒刑”,我的落魄不言而喻。
過了一年狼狽不堪的日子,碰到了潔如。
萬:跟自廣交往以前,坦率地說,我已談過一打有錢的男朋友。常在T臺上和電視裡晃來晃去,我既誘惑世界,世界也誘惑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嘛。
也許是個人偏見,我至今認為有錢的男人沒幾個好東西。
在燈紅酒綠中摸爬滾打過來,我特想找一個不太有錢、長相平凡的老實男人過日子。這也是吃青春飯的模特們普遍的心態。對生活,大家都有一種深深的疲憊感。
第一次認識自廣,我就覺得這個人很符合自己的擇偶原則。
餘:據說女人追男人是文明進步的象徵。以前是我追敏可,這下是潔如追我。她長得太漂亮了,比我小13歲,而區居然比我——你瞧湊巧不湊巧——高13公分,這是不是太過分了點?
萬;我跟自廣說,這麼湊巧肯定是一種緣份。今天看起來,當時我的擇偶心態多少有點隨便。如果讓我選擇情人的話,我肯定不會選擇一個比自己矮13公分的傢伙,哪怕他是一個總統。通常,女人選擇情人時,比選擇丈夫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