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王與各集團之間的關係在改變的議論,不提到軍事衝突的核心作用就只是抽象的空論。在伊麗莎白的英格蘭或者費利普二世的西班牙的最後幾年裡,政府全部開銷的3/4用於戰爭,或者用於償還上次戰爭欠下的債務。陸軍和海軍行動並不一定總是新的民族國家存在的原因,但肯定是這些國家最費錢最緊迫的行動。
不過要是假定在16和17世紀,徵收賦稅、支援軍隊、裝備艦隊、釋出命令、指揮軍事戰役這類行動,比如說,就像1944年諾曼底登陸那樣進行,那就錯了。正如前面的分析已經說明的,早期近代歐洲的軍事機器是笨拙低效率的。在這個期間徵集和控制一支軍隊是一樁困難之極的事業;衣衫襤褸的部隊,運輸問題,不標準化的武器,這些都是令大多數指揮官感到絕望的問題。即使有足夠的款項用於軍事目的,貪汙和浪費又要拿走一部分。
因而武裝力量並不是一個國家的可預知的和可靠的工具。大隊人馬由於後勤供給短缺,或更嚴重的是缺乏薪餉而失去控制,是屢見不鮮的。佛蘭德軍在1572年到1607年之間至少發生了46次譁變,同樣的,其他勁旅亦然,雖然不那麼頻繁,例如,在德意志的瑞典軍隊和克倫威爾的新軍,黎塞留曾在他的“政治宣言”中憎惡地評論道:
歷史上由於匱乏和混亂而自我毀掉的軍隊,比毀於敵人之手的多得多;我已親眼看見了,在我的任期內開始進行的所有行動,都因為這個原因而不能完成。
這個薪餉和供給的問題從所有方面影響軍事行動。有位歷史學家證明古斯塔夫·阿道弗斯在德意志的驚人機動性,並不是像克勞塞維茨所說的那種意義上的軍事戰略計劃的要求,而是反映了他只是在被迫為他們的龐大軍隊尋找食品和飼料。早在拿破崙的那句名言之前,指揮官們就已知道,一支軍隊吃飽了肚子才能前進。
但是這些物質條件的限制也適用於國家政權,特別是在為戰爭籌款的問題上。這個時期的國家不管多麼繁榮,沒有一個國家能夠為這場漫長衝突的費用立即付款;不管徵了什麼樣的新稅,政府的收入和支出之間總有一個差距,只能靠貸款來彌補上,或者從私人銀行家如富傑爾斯那裡去借,或者像後來那樣,從一個經營政府債券的正式組織的金融市場去借。不過,螺旋式上升的費用迫使君主拒付債務,貶值貨幣,或者試圖採取它不得已的措施,結果帶來急功近利,但造成長期損害,這樣的事例亦是屢見不鮮的。正如他們的指揮官拼命想辦法維持軍隊秩序,餵飽戰馬。早期近代的那些政府也是過著不安定的入不敷出的日子。糾纏著要議會批准更多的額外賦稅、強迫富人和教會“捐贈”、與銀行家和軍火商討價還價、劫掠外國財寶貨船、迴避眾多的債權人等等,這就是那些年代裡統治者和他們的官僚被迫從事的差不多是經常性的活動。
因此,本章的論點並不是說,哈布斯堡家族完全沒有做出其他大國乾得很漂亮的事情。這裡並沒有出現驚人的對照,成功和失敗僅僅是用很小的差別來決定的。所有的國家,包括聯合省,都由於軍事和海軍戰役造成的不斷的資源損耗而處於嚴重壓力之下。所有的國家都經歷了財政困難、軍隊譁變、供給不足、國內反對增稅。就像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這些年代經受的不如說是耐受力的鬥爭,把參戰國逼得越來越接近財窮力竭。到了“三十年戰爭”的最後10年,很明顯,雙方都不能拿出古斯塔夫和華倫斯坦指揮的那樣規模的軍隊,因為各方都確確實實用光了人力和物力。因此,反哈布斯堡的勝利只是模糊的、相對的。他們在維持物質基礎與軍事實力的平衡上,幹得恰好比對手哈布斯堡強了一點點。至少有些勝利者看到了在一場長期鬥爭中,國家的財富資源應該小心使用,而不是亂用。他們也可能承認,不管是多麼勉強地承認,商人、製造商、農夫與騎兵軍官以及槍兵對他們來說一樣重要。但是,他們對此的理解超過哈布斯堡的程度是很小的。借用惠靈頓公爵後來的話說,這是一個“要命的勢均力敵的事”。大多數大型鬥爭都是如此。
【注】
[1]《比利牛斯和約》即結束法國和西班牙戰爭(1635—1695年)的條約。——譯者注。
哈布斯堡家族爭霸(17)
[2]大約佔1600年歐洲10 500萬人口中的2 500萬。
[3]星法院(Star Chamber),英國15—17世紀設在威斯敏斯特宮內的法庭,以濫刑專斷著稱於世。——審校者注
[4]我的同事羅伯特·阿史頓教授提醒我說,在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