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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耿於懷,兩人常常因此而起爭執。後來,雙方終於達成協議,每天上午10時整,老爸負責打電話來把女兒叫起,做女兒的責任,就是鈴響即接,唯唯諾諾,然後放下電話繼續睡到下午一兩點。於是乎,父每天定時Morning Call風雨無阻,女每天定時接一個電話後大睡不改其樂。從此之後,父女之間平安無事,其樂融融。算是一種以“阿意曲從”的方式來達到避免“陷親不義”之孝行,行為方式上也比較接近於“戲綵娛親”。

相比之下,第三孝看來比前兩項要容易得多,成本也肯定是最低,可一旦實際執行起來,其實難度最大,一次兩次或許可以,養成習慣就相當不易,正所謂“色難”。唯一必須謹記的技術要領,是隻能“無事討教”而絕不能“有事相求”。要以種種經過精挑細選的不痛不癢之事向父母討教,能使對方專業對口更好,絕不可以類似這樣的問題徵求父母的意見,如“我昨晚開車撞了個人然後逃逸了現在我該怎麼辦”或者“我想包某某做二奶您二老覺得是否合適”,等等。

事實上,即便“不娶無子”,與“絕先祖祀”也不一定就存在因果關係。我個人的解讀是,“無後”之所以“不孝”,不孝就不孝在若沒有養育過自己的子女,也就永遠都無法去體會做父母的那一片苦心了。

天黑了你還不想睡(1)

AC尼爾森進行的一項“全球睡眠習慣調查”顯示,有四分之一的中國內地受訪者午夜之後才就寢,晚上10點至11點之間就寢的佔四分之一,在11點至12點之間就寢的佔40%,在10點前就寢的受訪者,只有十分之一,在這個傳統的主流上床時段裡,絕對是弱勢人群。

這個結果,顯示午夜的電視時段有可能從傳統的“垃圾時間”變成黃金時段甚至“黑金時段”,除此之外,唯一還能表明的,就是晚上不睡覺的中國人越來越多。

不睡有二:不能睡,不想睡。不能睡是失眠,不想睡叫無眠。儘管失眠和無眠都是不睡,卻有主動和被動之別,猶如失業和無業,失火和放火。接受調查的“不睡者”,顯然是屬於“不想睡”的,即不僅“天黑了你還不想睡”,甚至“天亮了還是不想睡”,與屬於“不能睡”的失眠者基本無關,對於後者的調查,應屬“腦白金”的份內工作。

為什麼“不想睡”?( 這個問題在尼爾森問卷裡顯示為“決定中國人睡眠安排的決定因素是什麼? )調查顯示,62%的中國受訪者認為“習慣”是最主要的因素,40%的人認為“工作時間”決定睡眠安排。特別是對20歲至40歲的人來講,“工作時間”更大程度上影響到他們的睡眠安排。也就是說,決定“不想睡”的關鍵因素與其說是生理上的,不如說是倫理上。

幾點睡是一回事,一個人所需要的正常睡眠時間,則是另一回事。雖然睡眠時間的長短因個體及年齡等因素而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從4小時到10小時不等 ),但是主觀或習慣上的“不想睡”對正常睡眠時間在客觀上必定是隻有縮短而不可能拉長。由“習慣”和“工作時間”決定的“不想睡”,正應了GDP曲線與睡眠曲線之間的反向關係,即GDP越高,睡眠值越低;GDP越低,睡眠值越高( 這個公式大體不錯,除了無法證明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人人都睡得很香 )。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人的年度平均睡眠時間,大約在4370小時左右,每日大睡計12小時,若以一生而論,幾乎就等於睡了半輩子。最起碼在上古或中古時代,中國睡情大致如此。清代以來,平均睡眠時間似乎逐步減少。李漁說過一個段子:“有一名士善睡,起必過午。先時而訪,未有能晤之者。予每過其居,必俟良久而後見。一日悶坐無聊,筆墨俱在,乃取舊詩一首,更易數字而嘲之曰:‘吾在此靜睡,起來常過午。便活七十年,只當三十五。’”很顯然,在一部分中國人“睜開眼睛看世界”的前夜,一個清代文人已傾向於相信,把半生時間用來睡覺,就算是蹉跎人生了。

照無眠

針對“全球睡眠習慣調查”的有關結果,AC尼爾森中國區董事長高恩分析說,“隨著24小時晝夜服務的增多,全天候便利店重要性的逐步凸顯,以及網際網路的普及,中國人的就寢時間正逐漸被推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傳統生活方式開始改變。”便利店、網際網路,的確是導致“晚睡”及“少睡”的誘因,不僅“夜間動物”越來越多,在廣州,甚至還出現了夜間動物園( 我說的並不是夜總會 )。然而在根本上,人類睡眠時間出現銳減的轉捩點,與電力的發明和普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