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到多個國家和地區豪賭,時間長達9年,上級部門居然無人知曉,儘管有點匪夷所思,但事情就這樣發生了,要不是劉利華的案子牽扯,張寶經貪汙案也許永遠無人知曉。
張寶經的律師向法庭提出,“三電辦”的機制不健全,缺乏監督,是其貪汙的溫床。名義上門頭溝區“三電辦”分別受門頭溝區“三電領導小組”、區供電局、市“三電領導小組”和市供電局四個部門領導,但實際負責的只有張寶經一人。一個人大權獨攬,想幹什麼就幹什麼,9年貪汙近689萬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張寶經看來,他貪汙鉅款長達9年未被發現的原因很簡單。他說:“市三電辦只考核門頭溝區總體用電指標,我在給使用者核定電力電量時只要不超過區裡的總體用電指標,不去向市裡再要用電指標,市三電辦就不管了。區三電領導小組只是從宏觀方面領導,不管具體業務,具體業務是由區三電辦公室負責,在我擔任副主任期間,區三電辦的具體業務實際上就是我一個人說了算,別人都是從別的單位臨時借調的,只有我一個人屬於供電局,工資也是由供電局發。再說別人對三電的業務根本沒我熟,而供電局對三電辦的業務又不過問,我在三電辦工作的時候,從來沒人查過財務賬,我能貪汙這麼多錢,主要是制度上存在漏洞。”
雖然缺乏監管,但689萬鉅款被“蒸發”,就沒人察覺嗎?張寶經說:“沒有。正常情況下,各單位購買用電權的錢應該上交市三電辦,其他人都認為我把這些錢交給了市三電辦,誰也沒想到我實際上把錢直接截留做生意了。我當時掌握著幾本區三電辦的發票,我給使用者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