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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arazzo,為paparazzi的單數形式。一時也找不到更好的詞,故“狗仔隊”現已通用於華語世界。曾有人將Paparazzi音譯為“帕帕垃圾”,“垃圾”很精到,“帕帕”卻不知所云。以我之見,與其“帕帕垃圾”,不如“扒扒垃圾”:一來, 比較符合漢語的構詞習慣;二來,以在垃圾堆上“扒扒”之情狀,對“狗仔隊”一詞做了充份的觀照。

“垃圾”不難理解,關鍵在於“扒扒”這種姿態。垃圾本來是一大堆無價值的東西,一經“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們親手撕給我們看,或者,看完了由我們自己來撕。如果你覺的“扒扒垃圾”也不夠好,我們還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個月,我在一份週刊讀到這樣的大字標題:“狗仔隊離我們有多遠?”感覺是一記當頭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離我們有多遠?”或者“藍芽離我們有多遠?”之意。眾所周知,在中文的媒體語境中,“離我們有多遠”經常就隱喻著“我們十分嚮往”或者“我們已經等不及了”。也就是說,中國現在也有了垃圾,並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們生活的世界,就像一個垃圾場?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國的的垃圾自有中國特色,中國味道以及中國扒法。我發現,與港臺和外國同行相比,中國內地“扒扒垃圾”們在境界上來得個高:他們總是盤踞在一個事先搶佔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臨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無論是按照專業操守還是職業道德,本應隱身的“扒手”卻總是熱衷於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帶上了扒灰的色彩。“記者暗訪”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於報端的這類“暗訪”其實是有一個固定模式的:在進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臺”之前,記者一定是假裝得既單純木訥同時又表現出略帶邪惡的好奇心,進入交易程式之後,轉換成一付傻頭傻腦的樣子問東問西,一旦入港在即,便藉機開溜。謹借重慶某報的一則試析之:記者推開某茶樓大門“探頭朝裡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說,抓住記者拖進茶樓。”此刻,傳說中的小姐出場了,“小姐突然抓住記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臉跟著貼了過來…………記者走出茶樓,小姐尾隨而至,(把記者)推進門外的一間賓館客房。‘和我做愛!’小姐關門後脫口而出,並動手解褲子紐扣。‘你幹啥子?’記者喝斥,卻被她推倒在雙人床上。記者慌忙中,她已將長褲脫至膝蓋。”

說句老實話,每讀這類報導,我總是為那個從頭到尾都在表演著甘地式自我考驗的記者捏一把汗。正應了費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悅於人,引人注目並教育他人。使自己成為一個預言者,一個目擊人,一個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種純屬狗(仔隊)仗人勢的“扒法”,不但太不專業,而且明顯地把廣大垃圾消費者當成傻瓜。上海某電視臺播出過一則新聞,只見記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擁之下“突然”闖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個個都乖乖坐在原處接受記者的採訪,並且一路保持著被破門闖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記者把話筒伸向一個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請問你為什麼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沒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襯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聖誕,趙薇與吳大維在上海復興公園被香港狗仔隊拍到“躲在一個陰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後,趙的保姆解釋說激吻只是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絕無試圖把發生在上海的這兩件事做橫向聯絡之意,我想說的是,香港“狗仔隊”把“扒”的目標鎖定為名流,他們在內地的同行則偏愛去扒”些不入流的大眾化垃圾。做為八卦新聞的忠實讀者,我其實一直都環保地遵循著個人的垃圾分類法:後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較敬重的,是那些專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為精神。再說,Parazzi的本義其實是“追蹤攝影隊”,雖不一定視美國的間諜衛星為“空間扒扒垃圾”,卻不妨尊《永珍》上最可讀的陳巨來先生為“文史狗仔隊”。

怎麼才能變得不那麼出名

名人因群眾的“名人崇拜”而成為名人,但是此過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說,名人能不能因為群眾的“名人不崇拜”而變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娛樂業有極個別的孤證之外,社會學和傳播學上目前尚未形成相關的理論——這個問題不是我吃飽了撐出來的,發問者乃是姚明,當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闖蕩美利堅》一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