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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部分

極力推動建設橫貫大陸鐵路線的馬薩諸塞州聯邦眾議員艾姆斯,還有up的副總裁杜蘭特,公司高管布什內爾和阿雷約翰,加上他們的同夥,買下了一家有著政府背景的公司,它是由賓夕法尼亞州政府在1859年授權成立的,從事貸款與合同承包等業務,當時已經奄奄一息。杜蘭特和艾姆斯等人入主之後,將其改名為“美國動產信貸公司”,搖身一變成為太平洋鐵路公司建設的獨家承包商。

該公司在承包過程中,向太平洋鐵路公司出具大大超過實際成本的各項開支發票,而太平洋鐵路公司只加上少許合理的管理開支和利潤,向聯邦政府報銷。這些表面上看起來合理合法的財務運作,往往是出自同一個人之手。聯邦政府的這一專案大大超過預算,兩年內投入了9465萬美元,其中5000多萬美元成了動產信貸公司的收益,而公司公佈的利潤遠遠低於實際收益,有2300多萬美元流入了這一夥人的錢包。公司經理建立了一家所謂的信貸公司,然後向這家公司提供可賺大錢的建築合同。修築鐵路的實際費用為4400萬美元,信貸公司的收費卻高達9400多萬美元。國會議員艾米斯是這家“操縱鐵路”新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他為了防止政府調查這兩家有聯絡的公司,而到處分發公司股票,受賄者中包括了當時的眾議院議長和副總統以及後來的總統加費爾德等重要人物。事發後,只有米爾斯受到譴責。

威士忌酒幫事件是指稅務官員、釀酒者與商販勾結共同偷稅高達數百萬美元的事件,案件牽扯到了財政部的主要官員和格蘭特的私人秘書。

而且**不僅在美國聯邦政府中盛行,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中更為盛行。進入19世紀中業以來,政黨機器特別是地方黨魁操縱著城市政府甚至州政府,他們不是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式,而是透過金主和各利益集團的幕後交易來運轉的。由於能利益均沾,這種收買型**在全美甚囂塵上。他們控制政府,利用政府合同收取回扣,利用政府職位酬勞黨羽,政府成為核心小集團謀取私利的工具。費城、紐約、芝加哥、舊金山、巴爾的摩等許多城市都曾淪為黨魁操縱的工具。

譬如,以簽訂政府工程專案採購合同的形式將鉅額財政支出轉移給私人企業;許多城市的財政資金被存入與其利益集團有關係的商業銀行;城市醫院的藥品和貧困居民的救濟物資供應權被特定企業壟斷;街道清掃、垃圾收集等市政服務被外包給指定的承包商……

與英國好歹還有一定得貴族階層為政府基礎不同,美國那邊更加的赤、裸,商人的權利更加重大,官商勾結,或者說官員成了商人手中的工具,也更加的明顯。

何天爵和威妥瑪在南京、廣州走了一圈,驚呆了無數的新朝大臣。

這樣的朝廷竟然還能持續百年,竟然還能讓國家不斷的發展壯大,真的是天方夜譚一般的神奇!

兩人這麼南北走了一圈之後,大秦內部的反對聲音立刻降低了下去。朝臣大員們矛頭指向不再對準該不該給士紳商賈一些權利,而是要如何防止同類的現象在國朝出現。而且議論聲也已經不再限制在朝內了,而是擴散到了整個朝野。

王慶得到劉暹的示意,在威妥瑪與何天爵經過上海的時候,主動聯絡併成功採訪了兩人,取得了不少一手資料,然後一個特刊爆了出來。

這一下整個大半個中國都轟動起來了。劉暹建立諮議局,這明顯是給地方士紳商賈權利。些許納稅金算的什麼,對於士紳商人,尤其是後者來說,諮議局議員的帽子那就相當於前清時候的捐官,而是地位、權利比捐官還要大,還要高。有錢人家誰也不會因那些稅金而丟掉一張席位!

劉暹如此做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證地方的歲入。大秦施行的是分稅制,國稅、地方稅,如何區分、劃分,當然是按照我大天朝的‘現成規定’來制了。還是相當得地方官員們認可和歡迎的。

這個時候就有人舉著《大公報》上,作為例子證明給羅列出來的英國1870年文官二次改革的諸多條律了,認為要適當的參考結合英國人的改革,來進行國朝規劃,以便於防患於未然。

期間還有人提到,英國1870年文官二次改革的條律當中,明確確立了公開競爭的考試製度,這一定程度上當是參考了華夏的科舉制的。還有人說:大秦現在施行的文官制度,從中也可以看出一些英國1870年文官二次改革規定的痕跡。當然他們絕不敢說劉暹是參考借鑑了英國人的條律,只會是說‘英雄所見略同’,有異曲同工之妙!

而事實上大秦現在施行的公務員制度,更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