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學角度看,長期接觸汽車尾氣,可導致各種呼吸系統疾病,眼結膜炎、神經衰弱,甚至肝、肺的癌變。
“無序”的市場尷尬
有這樣一種現象,很多事情的出發點或初步設想都很美好,可運作之中摻雜各種因素後,就變調了甚至背道而馳。如果說中國自主研發車用燃油清淨劑是個良好的開端,那麼在車用燃油清淨劑投入市場之後,控制汽車尾氣汙染的美好初衷正變易為商家對利益的無序追逐。眾所周知,汽車尾氣汙染已日益成為城市大氣環境的主要汙染源之一,正是這種背景催生了車用燃油清淨劑的廣闊市場。還因為如此,非公平競爭下的混亂市場格局形成了。
應該說,我國各級政府在車用燃油清淨劑進入市場的過程中,起到了積極的行政指導作用,為控制汽車尾氣排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99年國家環保總局批准釋出《車用汽油有害物質控制標準》,要求車用汽油中應加入能有效清除積碳的清淨劑(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1997年至今,先後有10餘個省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發文要求做好車用燃油清淨劑的推廣使用工作。在政府職能部門的調控和指導下,車用燃油清淨劑的市場應該是井然有序的。但實際情況卻非如此,除北京、上海、天津、湖南、海南、山東等省市推廣力度大、市場秩序較好外,部分強制推廣燃油清淨劑的省市效果卻差強人意。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現象。一是汽油清淨劑市場混亂無序,產品種類、品牌繁多,產品質量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現象突出;二是政府職能部門對市場的監管不到位,造成車用燃油清淨劑在新增時花樣別出:有的加油站新增了清淨劑,有的加油站未新增清淨劑;有的加油站未新增清淨劑卻按新增的價格收費;有的加入適量、有效的清淨劑,有的卻未按要求新增,各種問題不一而足,不僅損害了車主利益,也使認真執行燃油清淨劑推廣使用檔案的車用燃油銷售企業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導致市場不公平競爭;三是政令不暢,突出表現為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檔案在某些地區難以執行,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和燃油銷售企業各有一套自己的說法和做法,使質量好的車用燃油清淨劑進不去,質量差的車用燃油清淨劑淘汰不下來;四是一些地方加油站在新增清淨劑上玩“貓膩”,以次充好,不僅達不到節能降耗和控制尾氣排放的效果,反而造成耗油量、汽車尾氣排放量的增加,尤其是汽車燃油系統積炭現象更加嚴重,縮短了一些汽車零部件的使用壽命,加重了汽車尾氣汙染。市場的現狀實際上比上述現象更嚴重,對一些合法經營車用燃油清淨劑生產、銷售的企業傷害極大。在部分省市,優質品牌的車用燃油清淨劑的市場推廣幾乎寸步難行。面對這種現狀,規範車用燃油清淨劑市場的呼聲日益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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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燃油清淨劑對汽車尾氣及能耗的改善作用:車用燃油清淨劑是一種多效複合型的汽、柴油新增劑,無毒、無腐蝕性,油溶性良好,貯運安全。其基本成分全部由有機化合物組成,含有醚氨類清淨分散劑、聚醚類攜帶劑、金屬減活劑、防鏽劑及複合型抗氧化表面活性劑等新增物,不含有任何金屬物質。燃油中加入清淨劑後,不僅可清洗儲油箱、油管、化油器、電噴嘴、進氣閥等處油垢沉積物,同時還可消除燃燒室因積炭引起霧化不良、爆震、動力不足和排放惡化等現象。使用品質優良的車用燃油清淨劑不僅可以明顯減少尾氣汙染物排放量,還可有效增加汽車動力,相對降低油耗。以下是某品牌車用燃油清淨劑在科學技術鑑定中表現出的一些特點:“⒈明顯減少尾氣中有害物CH、CO和煙塵排放量。據國家轎車質量監督中心對桑塔納轎車測試結果,HC和CO分別下降26。6%和19。7%。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技術發展中心對柴油發動機測試結果NOx和PT(微粒)分別下降15。4%和20%。⒉耗油量低,持續使用可保持燃燒室清潔,從而進一步降低有害物質排放。根據附件材料,按使用其品牌清淨劑汽油的600多輛北京計程車連續三個月的統計,平均節約率為12。8%。”(資料來源《科學技術成果鑑定證書》鑑字[2002]第002號)
“有效”的衡量尺度
市場首先應該有一把“尺子”,能讓優質產品進來,同時把低劣產品擋在門外。但直到2004年3月中旬,業界期盼已久的汽油清淨劑國標也未能出臺。為了規範燃油清淨劑的生產和銷售,在車用燃油清淨劑國標未公佈實施之前,許多專家提出應統一品牌認同標準:一是國家有關部委推薦的產品,如國家環保總局列入《國家重點環保實用技術推廣專案》的車用燃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