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頂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經引發什麼騷動,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馬上便可分曉。他可以走下樓來到正門,往外窺看,望望街道,不是嗎?不會有任何危險的,反正伯納比的公寓根本無人居住。”
“他悄悄下樓,並輕輕開啟門,他的大衣未扣上,顯然可見身上纏繞著繩索。他一開啟門,門旁的街燈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剛好面對著某人——這個緩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鐘前,他在另一棟屋子裡棄之而去的那個死人。而就在這最後一刻,兄弟倆又面對面了。”
“在街燈的照耀下,葛裡莫的襯衫成了攻擊目標。身心既痛苦又興奮的佛雷,終於崩潰發狂,他毫不猶豫的放聲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這第二顆子彈是賞給你的!’然後,他舉起同一枝手槍發射。”
“佛雷的最後一擊,可說是竭盡所能。鮮血立即從他身上溢位,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聲喊叫,原本試圖往葛裡莫身上投擲手槍(這時已無子彈),卻脫手向後飛出,隨即他就迎面倒地。兩位老弟,這一槍,便是三位證人在卡格里史卓街聽見的槍聲;也就是這一槍,在葛裡莫及時關門之前,已穿入他的胸口。”
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然後呢?”當菲爾博士中斷敘述,並垂首皺眉時,哈德里催促著。
“理所當然的,三位證人都沒看到葛裡莫,”菲爾博士喘著氣,停頓了許久才說道,“因為他未曾跨出正門,也未曾跨出門前階梯,而且距離那死於荒涼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過二十尺之遠。佛雷已有傷在身,激動之下所引發的身體痙攣,益發讓傷口噴血。因此,針對傷口所作的推論,全是白費工夫。兇器上面當然也沒有指紋,因為它墜落於地,積雪便將指紋擦掉。”
“一點也沒錯!”哈德利說到,沉穩的口吻像是發表宣告,“完全符合所有的情況,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接著說吧,葛裡莫後來呢?”
“葛裡莫藏身於門後。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槍,但自認傷勢無大礙。比槍傷更惡劣的形勢他都能倖存,現在這個算得了什麼,何況眼前還有更重要的事情。”
“反正,結果都一樣,他本來就準備在自己身上弄個傷口;照理說,他應該高聲歡呼竟有這等好事。但他只覺得自己的計劃全都毀了!(他如何得知,珠寶店的時鐘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剛剛走在街上並向他開槍的佛雷,現在已經一命嗚呼。當他以為運氣已離他而去,哪曉得好運——拜珠寶店時鐘之賜——就在他身邊,但這一切,他又怎麼能知道呢?)他只曉得,佛雷不會在樓上的小房間被發現,死因也不會是自殺。佛雷——也許命在垂危,但他還能開口說話——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還有聞聲而來的警察。葛裡莫完蛋了。這下子,佛雷可不會保持沉默了,而葛裡莫正一步步走向絞刑架,除非他能臨危不亂,才可絕地逢生。”
“槍聲後的那一瞬間,這些怪念頭一股腦兒地全湧上他的心頭。他不能待在這陰暗的走廊。他最好檢查一下傷口,並且確保沒有留下任何血跡。去哪裡好呢?當然是樓上伯納比的公寓。他爬上樓,開啟房門,並且開啟電燈。他身上仍纏繞著繩索……這東西沒啥用處了。既然現在佛雷正在和警察打交道,想要偽裝佛雷拜訪過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繩索,隨手便扔。”
“接著是察看槍傷。黃色花呢大衣的裡層沾滿血跡。連大衣內的衣服也是血跡斑斑。但這傷口影響不大,他有手巾和膠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鬥牛場上格鬥的駿馬。卡洛里·葛裡莫是殺不死的,他甚至還有閒情逸致對著傷口格格輕笑。他心情篤定,而且像往常一樣精力充沛。他動手自我療傷(伯納比公寓裡的浴室,因此殘留著血跡),並且試著集中心智思考。現在幾點了?天哪!他耽擱太久了,已經九點四十五分了。他得馬上離開,趁著他們逮到他之前趕回家……他就這麼一走了之,放任電燈亮著。當晚一先令的電力何時用盡,電燈何時熄滅,我們不得而知。總之,四十五分鐘後,蘿賽特看見燈光仍舊亮著。”
“不過我猜,葛裡莫一邊趕路,一邊腦子已經完全清醒。他會被捕嗎?看來是無可避免了。是否有什麼漏洞呢,即使是極渺茫的一線生機?你們瞧,不管葛裡莫是什麼樣的傢伙,他無疑是個戰士。他精明狡猾,極具戲劇性,想象力豐富,習慣冷眼旁觀,是個通曉人事情理的大惡棍,但是別忘了,他依然是個戰士。你們知道,他絕非無惡不作的壞蛋。沒錯,他殺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懷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殺害朋友以及自己心愛的女人。無論如何,真的無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