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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離家時,身上帶著無法追蹤的老式科爾特手槍,總共就裝了兩顆子彈,我不曉得他戴了什麼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淺黃色的大衣,上頭還點綴著亮眼的花呢小斑點。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幾號。買它的原因是,一來,沒有人認為他會穿這種大衣;二來,萬一被人看見,也不會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會變色的大衣呢?變色這事可比外出殺人發生得早。那時候發生了什麼事?”
“能否請你忍耐片刻?一旦說到魔術的最後一幕時,答案自然會揭曉;這也是魔術的一環。好啦,去見佛雷是葛裡莫此行的目的。他應該和佛雷相談甚歡了一會兒。他可能這麼說:‘老弟,你得搬離這鬼地方!你現在可以優哉遊哉,無需工作了;讓我來幫你打理一切。乾脆,這些沒用的飛舞你就扔了,搬來跟我住如何?你寫張字條,告訴你的房東,這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給他啦!’拉里拉雜扯這麼多,你們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寫給房東那張語焉不詳的字條:‘我這幾樣私人物品,全都留給你’,‘我即將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發現佛雷身亡,手邊又有把槍,那張字條自然被視為自盡的遺言。”菲爾博士傾身向前。
“接著,葛裡莫就會掏出手槍,槍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後面帶笑容的扣下扳機。”“當時,他們倆在那棟空屋的頂樓。你們都看過了,那牆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堅實。房東又住在老遠的地下室裡,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沒有好奇心的人。他對槍聲根本充耳不聞,更別提槍口是緊貼著佛雷的胸膛發射,聲音自然會低沉些。計劃中,此時離屍體被發現的時刻,應該還有一陣子;而且絕對在黎明之後。於此際,葛裡莫會做什麼?殺了佛雷後,他會用槍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輕微的傷痕,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讓子彈深入體內——從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們知道,此人擁有蠻牛般的體魄,以及惡棍似的膽識。接著,他把槍置於佛雷身邊,冷靜又急速的以手巾或棉布纏繞傷口。傷口勢必位於大衣內面,且劃過襯衫;下一步即是用膠布包紮,然後等待時機到來,以便回家進行他的魔術秀,藉此偽裝佛雷曾到此一訪。如此一來,從佛雷開槍射他,隨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在用同一把槍自殺等等,沒有任何驗屍法官,會對這些說法起疑。我講的夠清楚嗎?此案就是這樣被倒行逆施了。”
“葛裡莫的‘計劃’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計行事,這將是一樁精巧的謀殺;我甚至懷疑,屆時我們能否識破佛雷並非自殺的詭計。不過,整個計劃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個難題:萬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訪客——不必認出是葛裡莫,只要有人看見便行——
那麼事情就無法收拾了。因為此時自殺的推論,遂難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僅有一處,大門就在菸草店旁邊。而葛裡莫穿的大衣極為炫耀,他以前還穿它來此勘查環境(對了,前些日子,那菸草商杜勃曼看過他在此處閒蕩)。後來,他發現難題的解決之鑰,就在伯納比的秘密公寓裡。“”你們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納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間公寓,那麼此人非葛裡莫莫屬吧?
伯納比自己也說過,幾個月前,葛裡莫還懷疑他作畫是別有用心。葛裡莫不但心存猜疑,他還跟蹤伯納比。一個人若有著莫名的危機意識,他一定會隨時提高警戒。他當時知道那間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蘿賽特有公寓鑰匙。於是乎,當時機成熟,構想成型後,他便去蘿賽特那兒偷鑰匙。“
“伯納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側。那裡的房子是並排而建,連屋頂也是緊密相鄰;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頂上,跨過矮圍牆,便可從巷尾一路直達街頭。何況,兩人剛好都住在頂樓。回想一下,去伯納比公寓的時候,你們還記得,頂樓套房的出入門,是在樓梯旁邊吧?”哈德利點頭示意。
“是的,沒錯。樓梯盡頭還有個短梯,可通往屋頂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還有,佛雷房間的外頭,也有個駐腳臺,踏上去即夠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頂。葛裡莫要到卡格里史卓街,一定是走後巷——從伯納比公寓的窗戶,我們看過那條巷子——所以才沒在街上現身。他走進後門(就像伯納比和蘿賽特一樣),直上頂樓,再從那兒爬上屋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