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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三十二 孫伏園(浙江)北大講師,《京報副刊》編輯。

三十三 高一涵(安徽)北大教授,中大教授,《現代評論》撰稿者。

三十四 李書華(直隸)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五 徐寶璜(江西)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六 李麟玉(直隸)北大教授,《猛進》撰稿者。

三十七 成平(湖南)《世界日報》及《晚報》總編輯,女師大講師。

三十八 潘蘊巢(江蘇)《益世報》記者。

三十九 羅敦偉(湖南)《國民晚報》記者。

四 十 鄧飛黃(湖南)《國民新報》總編輯。

四十一 彭齊群(吉林)中央觀象臺科長,《猛進》撰稿者。

四十二 徐巽(安徽)中俄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長。

四十三 高穰(福建)律師,曾擔任女師大學生控告章士釗劉百昭事。

四十四 梁 鼎四十五 張平江(四川)女師大學生。

四十六 姜紹謨(浙江)前教育部秘書。

四十七 郭春濤(河南)北大學生。

四十八 紀人慶(雲南)大中公學教員。

以上只有四十八人,五十缺二,不知是失抄,還是像九六的制錢似的,這就算是足串了。至於職務,除遺漏外,怕又有錯誤,並且有幾位是為我所一時無從查考的。但即此已經足夠了,早可以看出許多秘密來——甲。改組兩個機關:1。俄國退還庚子賠款委員會;2。清室善後委員會。

乙。“掃除”三個半學校:1。中俄大學;2。中法大學;3。女子師範大學;4。北京大學之一部分。

丙。撲滅四種報章:1。《京報》;2。《世界日報》及《晚報》;3。《國民新報》;4。《國民晚報》。

丁。“逼死”兩種副刊:1。《京報副刊》;2。《國民新報副刊》。

戊。妨害三種期刊:1。《猛進》;2。《語絲》;3。《莽原》。

“孤桐先生”是“正人君子”一流人,“黨同伐異”〔4〕怕是不至於的,“睚眥之怨”〔5〕或者也未必報。但是趙子昂的畫馬〔6〕,豈不是據說先對著鏡子,摹仿形態的麼?據上面的鏡子,從我的眼睛,還可以看見一些額外的形態——1。連替女師大學生控告章士釗的律師都要獲罪,上面已經說過了。

2。陳源“流言”中的所謂“某籍”〔7〕,有十二人,佔全數四分之一。

3。陳源“流言”中的所謂“某系”(案蓋指北大國文系也),計有五人。

4。曾經發表反章士釗宣言的北大評議員十七人〔8〕,有十四人在內。

5。曾經發表反楊蔭榆宣言的女師大教員七人,有三人在內,皆“某籍”。

這通緝如果實行,我是想要逃到東交民巷或天津去的〔9〕;能不能自然是別一問題。這種舉動雖將為“正人君子”所冷笑,但我卻不願意為要博得這些東西的誇獎,便到“孤桐先生”的麾下去投案。但這且待後來再說,因為近幾天是“孤桐先生”也如“政客,富人,和革命猛進者及民眾的首領”一般,“安居在東交民巷裡”〔10〕了。

這一篇是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作的,就登在那年四月的《京報副刊》上,名單即見於《京報》。用“唯飯史觀”〔11〕的眼光,來探究所以要捉這湊成“大衍之數”〔12〕的人們的原因,雖然並不出奇,但由今觀之,還覺得“不為無見”。本來是要編入《華蓋集續編》中的,繼而一想,自己雖然走出北京了,但其中的許多人,卻還在軍閥勢力之下,何必重印舊賬,使叭兒狗們記得起來呢。

於是就抽掉了。但現在情勢,卻已不同,雖然其中已有兩人被殺〔13〕,數人失蹤,而下通緝令之權,則已非段章諸公所有,他們萬一不慎,倒可以為先前的被緝者所緝了。先前的有幾個被緝者的座前,現在也許倒要有人開單來獻,請緝別人了。《現代評論》也不但不再豫料革命之不成功,且登廣告雲:“現在國民政府收復北平,本週刊又有銷行的機會(謹案:妙極)了”〔14〕了。而浙江省黨務指導委員會宣字一二六號令,則將《語絲》“嚴行禁止”〔15〕了。此之所以為革命歟。因見語堂的《翦拂集》〔16〕內,提及此文,便從小箱子裡尋出,附存於末,以為紀念。

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日,魯迅記。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京報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