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啦!”
陸蔓君便問:“芝麻包多少錢一個?”
老闆娘倒是殷勤,看小孩子長得可愛:“一毛錢一個,一毛五兩個。這個三毛,那個兩毛……”她一個個指著報價錢。
好便宜。陸蔓君看了一圈:“來兩個芝麻包吧。”從口袋裡遞過去兩塊錢,換回來一堆硬幣。手上才兩塊錢,她毫無安全感,得省著用。
陸遠喜滋滋地捧著芝麻包啃著,“好吃!”一邊抓住她的手指,也不抱怨站得久。吃剩了一個遞給她:“姐姐吃!”
他居然能說出一個完整句子了。再看看陸遠,才三四歲的小孩子已經這麼懂事。只買了兩個芝麻包,也不吵不鬧,還知道給她留一個。陸蔓君沒來由有點鼻酸,“你自己吃吧。”
陸蔓君又回到了對面,這回卻不看了,徑自走到肥叔桌前。正好有一個大媽坐在椅子上讓他念信。
肥叔看了很久,跟她說:“說你不能在路邊開攤子,十五號開庭……”
陸蔓君沒注意聽,只湊上前看了一眼,看見桌上擺著一張價目表。讀信兩塊錢,寫英文信最貴,按字數算,五百字就要十塊錢。至於跟洋人面談,沒寫價格,面議。
她評估了一下,站了那麼久,沒一個人要寫信。全是讓他讀信。早上去的時候大概是流量最大的時候,現在人少了,一個小時也就兩三個人。平均下來一天能有十五個人,一封信兩塊錢,一天能賺三十。一個月差不多九百塊。
更讓她覺得高興的是,站了一整天也沒看見有城管。
按香港這個消費水平,收入算低。哪天不舒服就不能掙錢,不是長遠之計。但是作為兼職來說,倒是不錯的。她權衡過後,決定開攤子。
隔天她去雜貨鋪買了一張摺疊小桌,也寫了一個“代看英文”的價目表。她不太會寫繁體字,照著報紙一個個抄下來的。
她在肥叔對面的小巷子口擺了一個攤子,就在包子鋪隔壁,人流大。
排隊買包子的人閒著無聊,朝這邊看了一眼,“謔,你這兒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