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錢大方,把錢亂灑,就像天主落雹子一樣,”布朗舍繼續說下去,“他手上拿著劍,同國王一樣神氣。先生您還記得在加爾姆園子裡和英國人的那次決鬥嗎211?啊!阿多斯先生在那一天真是顯得高貴有氣派,他對他的對手說:‘您一定要我把我的名字告訴您嗎,先生,對您來說是倒黴的事,因為我非得殺死您不可了!’我當時在他旁邊,聽到他說的這句話。我講的字字都是他的原話。先生他看了一眼,就像他說的那樣,一劍刺中他的對手,他的雙手倒了下去,連哼都沒有哼一聲。啊!先生,我再說一遍,他是一位高尚的貴族。”
“是這樣,”達爾大尼央說,“這一切就像《福音書》一樣真實212,可是他有一個大毛病,可能使他這些優點都喪失了。”
“我記起來了,”布朗舍說,“他愛喝酒,或者不如說,他總在喝酒。可是。他喝起酒來和別人不一樣。他把酒杯放到嘴唇上的時候,他的一雙眼睛什麼意思也不透露。實際上一個人沉默的時候,從來沒有這麼富於表情的。我呢,我彷彿聽見他在喃喃自語:‘下去吧,甜燒酒!把我的悲傷趕走吧。’他常常敲斷酒杯的腳或者酒瓶的頸!沒有一個人會像他那樣。”
“是呀!”達爾大尼央說,“今天等待著我們的是一個悲慘的場面。這個眼神高傲的高尚的貴族,這個屢建戰功的漂亮的騎士,他手上總是拿著一把普通的劍而不是一根指揮軍隊的權杖,誰見了都覺得驚奇,好呀!現在他可能已經變成一個駝背的老頭兒,鼻子通紅,老是淌眼淚。我們會看到他躺在什麼地方的草地上,用呆滯的目光望著我們,也許認不出我們是誰了。天主為我作證,布朗舍,”達爾大尼央繼續說下去,“如果我不是一心要向這位不尋常的拉費爾伯爵的卓越的影子致敬,我看到這個悲慘的場面會逃走的,我們是多麼愛他。”
布朗舍點點頭,一聲不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和他的主人一樣擔心。
“還有,”達爾大尼央說,“會看到他老態龍鍾,因為現在他上了年紀了,也許還窮困潦倒,因為他不會管理他的那一點點財產,討厭的格力磨,一定比以前更加寡言少語,比他的主人酒喝得更兇……唉,布朗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