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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國長城”、“燕王國長城”接連而成,並不是秦王朝從東築到西,從頭築到尾。蒙恬先生僅只從事接連工程而已,依當時三國長城位置計算,蒙恬興建的,不過三四百公里。嬴政統一中國後,各王國高階知識分子——諸如貴族們的食客和王室的皇親國戚,全都失業,而嬴政又特別垂青法家學派,以致失勢的儒家系統把他恨入骨髓,詬罵、誹謗,最後更索性昧盡天良,誣陷栽贓,一口咬定嬴政和他的部屬蒙恬共同興建萬里長城,就是一個例證。

揚雄這個酸腐兼備的可憐秀才,大筆一揮,輕鬆地“西起臨洮,東接遼水”,把2400公里的賬,全部扣到蒙恬頭上,這是一種下流手段。然而,問題還在於,即令真的興築了2400公里長城,也是在為國家抵禦外侮,並不是蓋皇帝一個人玩樂的花園!蒙恬之忠,連司馬光都擊節讚歎,揚雄卻肆意誣衊,他這個人曾投降王莽,向王莽歌功頌德,依照儒家法則,可是一項嚴重的變節。自己奸詐,反而詆譭忠良。當他伏案撰寫《法言》時,不知道臉燒不燒?心跳不跳?何以司馬光硬把他搬上臺盤,讓他丟醜!

司馬光因蒙恬是嬴政的大將,而予以抨擊,說明六國反動的殘餘情緒,是如何的強烈。嬴政不比戰國時代其他國王更壞,何況他建立統一中國大業。統一大業如果是一種罪行,則司馬光一定贊成四分五裂、群雄割據了。宋王朝向西夏帝國用兵,向遼帝國用兵,豈不也是“荼毒天下”?何以不敢發一字抨擊趙家皇上。

在儒家系統中,秦王朝和嬴政成為罪惡箭靶,一有機會,不經過大腦,隨手就是一箭。

趙高害怕沙丘矯詔的陰謀被揭發,向二世皇帝嬴胡亥建議製造恐怖,使用最嚴厲的法條和最殘忍的手段,凡是有罪嫌的人,都擴大他們的案情,叫他們在口供中儘量說出他們親友的名字,逮捕那些親友後,再如法炮製,然後一網打盡,這樣就可以把重要大臣和重要皇族全部誅殺。嬴胡亥完全同意,於是,在法律外衣下,屠殺開始。任何大臣或王子,只要涉及到一件微小的事,就立即逮捕審訊,審訊時擴大打擊面。不久,12位王子在咸陽街頭被處決,10位公主在杜郵(陝西省西安市西境小鎮,白起死處)被車裂(五馬分屍),家產全被沒收。

因口供中出現名字而被逮捕的人,更不可勝數。王子嬴將閭跟同母兄弟三人被囚禁在皇宮內院,最後才定罪。三人拔劍自刎。另一位王子嬴高想逃亡,但又怕家人被屠,只好上奏章請求賜死,嬴胡亥全部批准。

政治性冤獄是恐怖政治中最極致的一種手段,把恐怖推向人生盡頭,中國傳統權力運作中,冤獄比屠殺更能發揮鎮壓功能。但有計劃地大規模推動,卻由嬴胡亥首開其端。我們不相信嬴胡亥全無人性,只是無限權力使他的人性喪失。這種人不會尊敬蒙恬之忠,只會嘲笑蒙恬之蠢。嬴將閭顯然跟嬴胡亥感情至篤,所以才被囚禁內宮。最後審判已定,嬴將閭申訴他並未犯罪,當然不會發生作用,政治性冤獄最大的特徵是:無罪不能無刑。不過,任何錯誤的決策和任何人為的罪惡,都有個終結,都要付出代價。只是誰也沒有嬴胡亥終結之日和付出代價之日,來得那麼迅雷不及掩耳。

紀元前208年,歷史上最早和最大一宗冤獄,在秦王朝政府演出。宦官趙高仗恃皇帝嬴胡亥對他的寵愛,專權橫行,各地變亂蜂起,宰相李斯頗為焦慮。趙高遂決定摧毀李斯,於是向嬴胡亥打小報告說:“當初沙丘密謀,李斯是重要角色。而今陛下已即位皇帝,而宰相不過仍是宰相,他的願望很明顯,要陛下割給他土地,封他當王。另外,他的長子李由任三川郡長,故楚王國領土上的那群盜匪,像陳勝之流,都是宰相家鄉鄰縣的子弟,雙方有濃厚的鄉情。所以盜匪公然橫行。經過三川城下,李由都不攻擊。”正巧,李斯與右相馮去疾、大將軍馮劫聯名上書,請求暫停阿房宮工程,削減邊防軍的輪調次數,減輕各種苛捐雜稅與苦役。嬴胡亥閱後,大怒若狂,下令逮捕三人。馮去疾與馮劫聞訊自殺,李斯不肯自殺,獨自到監獄報到,嬴胡亥任命趙高進行審判。趙高審判李斯,苦刑拷打達千餘次,李斯不堪刑求,只好承認罪狀(即現代的“突破心防”、“坦承不諱”等“自動招認”),李斯所以自誣,因他自信他對國家的貢獻和他的辯才,終可以恢復清白,獲得昭雪。誣服之後,再上奏章,希望嬴胡亥醒悟赦免。奏章呈遞上去,當然先到趙高之手,趙高把它扔到垃圾堆裡,冷笑說:“囚犯有什麼資格表達意見!”然而也使他提高警覺,決定堵塞最後一個漏洞。於是派遣他部下十餘位門客,冒充皇家檢察官(御史)、宮廷禮賓官(謁者)、宮廷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