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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全否定了,說我們太土了。雖然大家覺得這是對我們兄弟感情的一種傷害,但她把西方商業社會成熟的合夥人之間處理糾紛的商業規則帶進了萬通。

功權和潘石屹接受了這樣的思想,開始說服我。如果我堅持,可能還是分不了。但這時又出現第三個契機,那時我也去了一趟美國,見到在加州的周其仁。我們聊了一個通宵,他愛聽故事,我就哇啦哇啦地說,我講了我們的問題,他就講了“退出機制”和“出價原則”,這給我一個非常大的啟發:不能用傳統文化中的兄弟感情處理萬通內部的矛盾,而要用商人的規則處理分家或者叫建立退出機制。

6個人中的3個接受了新的遊戲規則,回國以後我提出,“以江湖方式進入,以商人方式退出”。但我們的商人方式也不像現在經過精細評估,錙銖必較,只是做了大概的分割,還是抱有傳統的兄弟情誼的一種方法。走的人把股份賣給沒走的人,沒走的人的股份是平均增加的,把手中的某些資產支付給走的人,這個模式延續下來,結果萬通的股份都成我的了。這中間有個有意思的插曲,我們找的律師是美國留學回來的,叫田宇,我們6人的分家合同差不多都是他做的。最早走的3個人裡,潘石屹找的律師叫張學兵,和田宇竟然是同學;其他兩個連律師都沒用;留下的3個人都用了田宇。3個人變兩個人的時候,用的是田宇,兩個人變我一人的時候還是用田宇。最早潘石屹發給我們律師函,指出不同意就起訴時,我和功權特別彆扭,像傳統中國人一樣認為那叫“忒不給面子”。但越往後越成熟,最後我和功權分開時只請了田宇一人,連律師費都省了,一手交支票,一手簽字。

當時分的過程中有很多複雜的問題,大家都想快一點、利落一點,我說你們得忍耐,離婚的心理狀態有3個階段,3個階段不走完辦不了手續。第一階段叫驚而怒,把火拱起來;第二階段叫折磨,透過折磨互相瀉火;第三階段叫無奈無聊,開始辦手續了。

當時有一些彈性條款,2006年才把最後一筆賬結了,無論作為大哥還是朋友,我至少踐守諾言了。

許多中國民營企業缺少這些外來的偶然性,他們沒有接受商人文化的價值觀念、遊戲規則和操作方法,所以常常困守在中國傳統文化裡找不到解決辦法。傳統文化中的江湖,確立組織內部的規則只有一個辦法,即殺了大哥自己當大哥。萬一殺不了大哥,那就只有內訌,像太平天國的“天京之變”。中國傳統組織文化裡沒有按規則退出的智慧,這是一個悲劇。

“以商人方式退出”的遊戲規則,促成了我們的組織進化,我們後來完全商業化了,公司可以容納更多的人才進來。原來“6+2”是排斥人才,內部遊戲規則不清晰,沒有是非標準,對幹錯的人沒有處罰措施,後來這個組織死掉了,萬通才活了過來。可惜許多民營企業恰恰就死在這個環節上。

史玉柱小傳

改革開放30年中,失敗者的選項很多,但失敗後又能重新站起來的選擇不多,我們能想到只有史玉柱。

儘管已經過去了10年,今天的史玉柱仍經常反思那場“著名的失敗”,他說“我人生中最寶貴的財富就是那段永遠也無法忘記的刻骨銘心的經歷。”他還說:“成功經驗的總結多數是扭曲的,失敗教訓的總結才是正確的。”

毫無疑問,“死過一次”的經歷,也一定在史玉柱的心裡深處留下了無法磨滅的印記。

平日裡,史玉柱總是有幾件物件不離手。一件是一個精巧的紫砂壺,上面刻有他的名字,他不時會捧起來喝上幾口;另外就是香菸和打火機。

史玉柱自己說,當年有3000多篇文章總結巨人的失敗——這是別人統計出來的,他迅速補充道——然後,所有人都認為巨人和史玉柱沒有可能再成功,或者,至少沒有想到史玉柱能夠重新聚斂起驕人的財富。

史玉柱的人生充滿了波瀾起伏,他是先成為英雄,再成為異端。他曾經被視做青年人的偶像,隨後則成為廣受質疑的商人的代表,或者,劣質資本主義的創造者。如果我們仍然熱衷於將三十年的中國同19世紀鍍金年代的美國相比,史玉柱的對應物則肯定是臭名昭著的強盜大亨——無論是洛克菲勒還是卡內基。他是黑暗騎士,是擁有天分和強大能力的反派,是天然的被攻擊目標,是顯示我們擁有道德優越的例證。那些煽動人心的詞語和義正嚴詞的論證都在說明這一點。艾達?塔貝爾正是依靠攻擊洛克菲勒的“邪惡”而成為“扒糞者”中的佼佼者。她小時候生活在產油區,父親是被大石油生產商逼迫破產的小油田主。復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