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這是一個愛讀書的人都要做的事,是一種學習,是很正常的。沒準他將來要當個作家,要用到這些詞彙吧。可是這樣一來,楚一凡的眼光就被那些書、被那些書裡的詞兒給吊高了,一般的人他是看不上了,他要照著書裡的那些描寫去找女人,像我這樣的,他當然是不放在眼裡了。
除了長得不夠漂亮,還有什麼?還有什麼讓楚一凡不滿意的地方呢?欣蕊想不出來了。她回想著自己和楚一凡一起成長的經歷,一直是很和睦、很友好、很合得來的。小的時候,是欣蕊有點依賴楚一凡,楚一凡對她也很體貼,什麼事都讓著她。長大了一些,就是欣蕊體貼楚一凡了,給他帶好吃的,給他洗衣服,看書的時候給他衝糖水,吃飯的時候給他夾菜。
還有,慕容言對楚一凡規定了,什麼書能看什麼書不能看,而楚一凡性急,要看什麼不能看的書的時候,就會求欣蕊去慕容言的書櫃裡“偷”。慕容言有一個小書櫃是上鎖的,不準楚一凡看的那些書,都鎖在那個櫃子裡,書櫃的鑰匙就放在他的公文包裡。欣蕊就在爸爸下班後,把包裡的鑰匙偷偷地拿出來,開啟書櫃,等第二天爸爸上班後,她就可以開啟書櫃,拿出一凡哥想要的書。等楚一凡看完了,她再偷著把書放回去。每次“偷”書成功,楚一凡都會揪一下她的“馬尾巴”,然後獎勵她一個小東西。
小一點的時候,他會獎勵她一個子彈殼,或者一個大釘子壓成的飛刀,或者一箇舊軍帽上的帽徽——都是男孩子的玩物。長大了一點以後,他知道欣蕊不喜歡那些,就獎勵她一個小發卡,或者一個女孩衣服上的紐扣,或者幾張別人沒有的玻璃糖紙。倆人從小就配合默契,相處融洽,真的是親如兄妹。欣蕊實在是想不出還有什麼理由讓楚一凡不喜歡她。
那麼,就只有長得不夠漂亮這一個理由了。
欣蕊確定了這一點,不免悲從中來。還有什麼能比這個更傷女孩的心呢?她後退了幾步,在遠處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覺得比剛才好了一些,那些缺點,如果不是挑剔的目光,是看不大出來的。平心而論,欣蕊心裡知道自己雖不敢說美麗動人,但畢竟還是說得過去的,這樣的女子,楚一凡不動心,那隻能說他的要求是太高了。
這時候,又一個問題出現了。那個林草花,那個能打動楚一凡的姑娘,一定是非常漂亮了。漂亮到什麼樣呢?
剛罵過了自己沒出息,可是現在又要想,停都停不住。可憐的欣蕊就像那個身在清水河屯被苦苦折磨著的碾子一樣,被一堆問題糾纏著,拔不出來了。
戀曲1976 十九(1)
天快亮的時候,一夜沒睡的楚一凡雖然腦子發木,但卻像打了興奮劑,兩眼亮亮的。他想了一夜的結果就是做出了一個決定:他要回清水河屯,他要去見草花,就在今天。
到現在,他仍然用“回”這個詞,可見是習慣了,他已經習慣地把清水河當成了自己應該在的地方。這一夜,他躺在床上,把小窗子開啟,任深秋的涼風吹進來,也冷卻一下自己的心火。母親黃怡是什麼時候止住了哭聲,父母是什麼時候回房睡覺的,他全然不知。
在漸漸平靜下來的心緒中,他理了一下思路:其實問題很簡單,看起來,就母親黃怡現在這樣的身體狀況,他如果堅持要娶草花為妻,可能性幾乎為零。他不能用失去母親的代價,去換自己的愛情。為了她的健康,他只有妥協。這一點,他已經想明白了。可是,為了表明自己對愛情的忠誠,也為了給父母一個懲罰,他不準備接受慕容欣蕊為妻,他仍將認定她是自己的妹妹。他要以此來告訴所有人,妹妹就是妹妹,愛人就是愛人,這是有區別的。你們可以剝奪我的愛情,但是不能強迫我接受不是愛情的愛情。
楚一凡想,這也等於雙方都讓了一步,父母不會連這點自由都不給吧?至於將來娶誰為妻,那就很難說了,也許終身不娶,因為他愛的是草花。看上去,這樣的想法有賭氣的成分,可是楚一凡不認為自己是賭氣,這是真實的想法。他真的不能想像,在他深愛著草花的同時,還能娶誰為妻?
於是,楚一凡在黎明前,天邊露出第一縷曙光的時候,做出了決定——他要面見草花,親自向她說明一切,他知道這一切都無法求得她的諒解,也沒有道理讓人家諒解,但總可以求得她的寬恕。他是個罪人。
他曾經想過,仍然用寫信的方式,繼續寫完那封給草花的長信。可是又改變了主意。一是因為,寫信終究不如見面說得清楚。二是因為,發生了這樣大的變故,無疑給草花帶來了巨大的傷害,不管怎麼樣,他都要最後見草花一面,他要和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