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去,貓腰在草叢裡,一點點地靠近羚羊群,保證射擊距離在百米以內,才能及時守衛起自己的獵物,制止鬣狗群的哄搶。
又歇息五分鐘,喝了點淡水,便揹著狙擊步槍下了山腰。左手握著手槍,右手攥著鋒利匕首,蹲隱在雜亂的蒿草之中,帶著殺機朝目標尋去。
草原上熱浪翻滾,底層的泥草味兒,夾雜著動物群的糞便味兒,騷臭陣陣撲鼻,令人不情願呼吸。如果擊殺一頭斑馬,我一人恐怕很難拖拽回去,而且我們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頭野味兒。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時候,貪婪和浪費是一種危險。
因為,宰剖獸肉耗費時間長,掏出的內臟雜物較多,這些很容易引來猛獸的襲擊;把過多鮮肉揹回山洞儲藏,食物的氣味兒也會比較濃烈,這些都是招致危險的不理智。所以,我決定射殺一隻體積中等的年輕羚羊。
再次窺察一下四周,並無潛伏的猛獸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擊步槍。這個距離狩獵,就像叉子杵起瓷盤裡的牛排,再簡單不過。
狙擊準鏡中,一頭剛剛擺脫母親守護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著草莖,它頭頂沒有犄角,一雙水潤漆黑的大眼睛,不時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預感到死亡,但又不確定,最後,它彷彿不想自己嚇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兒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彷彿預先警覺到了我的存在,預警似的發出嗚嗷嗚嗷地呻叫,更像彼此招呼,準備哄搶我擊中的羚羊。
“砰!”一聲脆響,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悶,呼嘯直飛的子彈,在無數蒿草的上層,衝開一條直線,直奔小羚羊的眉心,瞬間炸出一個肉孔,周圍的皮肉,猶如起開一半的啤酒蓋兒。
大片的斑馬群和羚羊群,先是驚得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