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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大樹,下山時,我用匕首斬斷了諸多樹枝,因為附近沒有敵人,可以任意去毀損樹木。等黃昏十分,我狩獵歸來,估計這些樹枝裡的水分也乾的差不多。

從山坡跑下來時,眼前呈現大片草原,從丘陵腳下遠遠地蔓延出去。女孩說過,草原裡有殘留的地雷區,我用望遠鏡仔細窺察了一下,真得發現很多枯枝,像樁子似的豎立在荒草裡面。當然,即使有警示棍兒,我也不會靠近那裡,天知道有無遺漏的地雷。

齊腰高的枯草,被我很快削割倒大片,彎腰工作時,潮溼的地表蒸騰,烘染的面板極其難受。而且,我注意到草原西北方向,有棕黃色的獅群,在滾滾草浪裡若隱若現。

巴特雷狙擊步槍,被我藏在山洞附近,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誰都不能有觸控的機會。假如武器出現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腳,不等趕到索馬利亞,恐怕在馬達加斯加島就會喪命。

根據懸鴉的預測,我倆將在那裡第一次聯手,做掉與我同時趕往索馬利亞二發殺手。這樣,海魔號上的傑森約迪,就得把希望全寄託在我一人身上,蘆雅她們的安全係數才會增大。即使真如懸鴉擔心的那樣,海魔號還預留有八大殺手裡面的兩名悍將,一時半刻也來不及排程。

腦中思考著這些問題,手下的匕首已匆匆削好足夠的蒿草,因為我正處於上風帶,西北方向的獅群,可能嗅覺到氣味兒。大片的羚羊和斑馬群,正集結在地雷區東面,可能動物們也感應到爆炸的死亡氣息,以此劃出了漢界楚河。

身上的狙擊步槍,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願意擊殺獅子的,除非它們主動攻擊,但我必須小心,一旦這種草原之王潛伏到近前,絕不比對付一名八大殺手安全到哪去。

迎著熱辣辣的日頭,我揹著狙擊步槍,不斷朝高處走,希望在附件的草原上,看到落單的大型食草動物。越往高處攀登,越是悶熱難耐,彷彿太陽就在山頂,而我在向它靠近著。

白草茫茫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乾,我也砍了一片棕櫚樹葉子,像小傘似的舉在頭頂。那些斑馬和羚羊,仍在遠遠的雷區盡頭,每一隻都嚴格遵守著生存法則。

它們彷彿知道,呆在一萬隻同伴組成的族群裡,每逢遭受獅子、花豹的捕殺,喪命的機率僅有萬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群,一旦遭受攻擊,想活命自然很難。

太陽掛到了中天,猶如一團燃燒起來的火球,我汗流浹背,佇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雖然胯著狙擊步槍,但此刻,類似的困難又出現了,像當初在荒島河央的甲板上,子彈可以輕易射殺掉目標,關鍵是如何安全取回。

我乾澀地吞嚥一下,潤潤枯燥的喉結,漸漸感覺上帝又在凝視。

第三卷 熱島 第二百三十八章 … 奔進草叢搶鮮肉

沿著丘陵的半腰,我開始朝雷區後面繞去,若想獵到一隻羚羊,也只能長途跋涉。本來我與這群食草動物離得不遠,大概五百米的樣子,但直線間隔著雷區,我不會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標杆兒,更不會沒身在草海,讓獅子像鯊魚那樣,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擰開揹著的水壺,啐一小口含在嘴裡,緩和喉嚨中的燥熱。狙擊步槍幾乎泡在背部的汗水裡,懸鴉若能多給件衣服就好了,這麼熱的天氣,我無法穿不透氣的雨衣出來。

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塗擦藥水這些萬不得已的事,不讓她光著上身,畢竟,她是個女人。

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彷彿給太陽曬鼓了似的,滋冒著油油光澤的汗珠腳下坑坑窪窪,時不時蹬散一溜碎石,沿傾斜的山體滾跑下去。

我小心地保持著重心,每走一步都很費力,右手攥著的匕首,偶爾會猛扎一下山壁縫隙,拉住下墜的身體。

差不多走了兩個時辰,用來遮陽的棕櫚樹葉,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隻死雞,怎麼抖落也挺不起來。我丟掉多餘的重物,繼續加緊腳力往前趕。

最後,遇到一塊兒酷似屋簷的岩石,從山壁上突出來,總算可以坐下來歇會兒。那片黑白條紋的斑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側推移望遠鏡,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閒地啃草散步,每一隻眼睛裡沉澱的驚恐,令它們時刻警覺著四周。

我在四百米開外的丘陵半腰,步槍就在背上,面對眼前大片鮮活的獸肉,就像在超市購買,肥瘦任意挑選。

想要射殺一隻很容易,問題是打死獵物後,我還得爬下山腰,跑到獵物跟前撿回來。這個過程需要三分鐘,可四周潛伏的鬣狗,足夠搶了這種現成的便宜,把獵物拖的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須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