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惇注視著那個被人抬到了他面前的老人。
花白的鬚髮下,是一張枯瘦的老臉,一雙眼睛無神的看著周圍的一切,身上穿著的甲冑,已經證明了此人在交趾軍中的身份。
“這就是偽太尉李常傑?”章惇問道。
狄詠答道:“奏知相公,末將已經帶了多名交賊將官看過了,確認無誤,此賊便是交趾偽太尉,賊首李常傑!”
章惇慢慢的握緊拳頭,讓自己強行冷靜下來。
李常傑!
先帝曾深恨的名字。
也是當今官家,點名要的人。
現在,他落到了自己手中!
這是大功!
能超越這個功勞的,恐怕就只有攻下升龍府,滅亡交趾了。
“押下去,好生看管,不可讓其死了!”
這個人不能就這麼殺了。
得帶回去,帶到邕州城,千刀萬剮,用他的血肉祭奠十年前死難的邕州軍民!
不止如此,他的首級,還要被送去欽州、廉州、思琅州、廣源州、門州等地巡迴展示。
最後,送去汴京,送到太廟之中,陳列於先帝神靈之前,以此告慰先帝。
這是官家給他的冊子裡,對李常傑的處置辦法。
無論死活,都要這樣走一遭。
最好是活的。
現在,李常傑活著落入了他的手中。
官家交代的任務,得以圓滿!
“諾!”狄詠躬身再拜。
便有著左右扈從,將李常傑帶了下去。
待狄詠也退下,章惇深深籲出一口氣來。
現在,他在這廣西就剩下最後一個任務了——逼降交趾,簽訂和約。
……
李常憲氣喘吁吁的靠在山峽的一側岩石上,此時,他的身邊已經只剩下不到三百多的殘兵敗將。
其他人,或許死在逃跑的路上,也或許早早的掉隊了。
沒辦法!
主力敗的太快了。
以至於,他這邊剛剛行動不久,中軍就已經完全潰散。
宋軍騎兵迅速投入戰場,開始追擊。
但也正是因此,才給了他機會。
混亂的戰場,讓他抓住了機會。
三千麻令兵,組成了一個拳頭,開啟了一個破口。
然後迅速的鑽了過去。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付出了一些代價,但還在接受範圍。
但很快的,李常憲和他的部隊就發現,突圍只是一個開始。
由於害怕被宋軍騎兵攆上,李常憲的部隊,在突圍後立刻就脫掉了自己的一切甲冑。
好多人連手中的武器也一併丟了。
兩千多人,毫無秩序的沿著崎嶇的山路,向南狂奔。
很快他們就發現,自己錯的很離譜。
首先,崎嶇的山路、複雜的地形、陌生的環境,讓他們很快就找不到方向。
而山路兩側的山林裡,時不時的會冒出一些三五十人一隊的弓手,這些弓手總是埋伏在山路兩側,居高臨下對著李常憲的部隊射冷箭。
李常憲沒有辦法。
為了逃命,只能不顧一切的向前衝。
於是,兩三個時辰的時間。
李常憲的部隊,就剩下了身邊這麼一點人。
此時,太陽開始西垂,很快就要到傍晚了。
李常憲和他的部隊,又渴又餓,早上吃的那點肉已經完全消化了。
隨身攜帶的乾糧,早就在一路逃奔的路上不知道掉在了什麼地方。
所有人都是蓬頭垢面,狼狽不堪,體力更是幾乎被耗盡,所有人的腿肚子都在抽筋。
於是,當他們沿著山路,跑到這個山峽時,就已經沒有人想再跑了。
直到此刻,李常憲才明白,為何自古以來,突圍始終是軍隊的大忌。
因為危險不僅僅來源於突圍的過程,也在突圍之後的路上。
敵軍只需要稍微追擊,哪怕只有幾十個人,也可以讓一支大軍,在逃跑的過程中徹底崩潰。
而人的體力是有限的。
像他們這樣,已經耗盡了體力的人,即使有數百人,但追兵只要有個三五十,也足以將他們全數斬殺!
這樣想著,李常憲就舔了舔乾涸的嘴唇,勉力支撐起身體。
“我們已經跑了數十里!”李常憲說道:“再有數十里,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