笆下慢慢地走了出來,整個人像是從水墨畫裡撈出來一樣,逐漸褪去了一身素淨,因燈光的緣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從路的對面走來,穿著單薄的T恤與夾克,哪怕時隔多年他已長得很高很高,哪怕穿著打扮也變得徹徹底底,但只一眼,南橋便認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樣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燈紅酒綠的夜。
消失了一個多小時的主唱終於回來了,一言不發地走上了臺,在一片尖叫聲中背上了電吉他,握住了麥克風。
原本吵鬧不堪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歡快起來。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沒有男人。
“去哪兒了啊?”大春在他身後壓低了嗓音罵他,“一聲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爛攤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們了!”
老方是遠冬的老闆,此刻正坐在櫃檯後面狠狠地瞪著靳遠。
胖子笑嘻嘻地說:“肯定是看上哪個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遠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隨手播了幾下,低聲說:“唱《逃亡》。”
“這麼久沒唱了,怎麼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問,“我都快把節奏忘了。”
靳遠沒說話,握著吉他,視線落在角落裡那人身上,身姿筆直地站在昏黃的燈光裡,儼然已經準備好了。
鼓點將寂靜的夜色也點綴得喧囂沸騰,貝司與電吉他撞擊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陸離的酒吧裡,臺上的人低沉溫柔地開了頭,卻在副歌部分聲嘶力竭地唱著:
像是一場漫無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從未得知明天是什麼模樣,
不過一隻渺小的飛蛾,
在漫長無盡的黑夜裡追尋一束火光。
他的視線一直定定地注視著那個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躋身於無人察覺的角落裡,南橋卻有種錯覺,彷彿全世界的燈光都齊齊聚在了她的身上,無處遁形。
靳遠的音樂不是技巧性的,不夠華麗,也不花哨。
他只是這樣安靜地看著你,用足以撞擊靈魂的力量與情感唱給你聽。
那樣的歌聲,很容易讓人想起從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遠唯一的親人中風偏癱,失去了自理能力,從此臥病在床。他輟學回家,一邊在外打工,一邊照顧阿婆的起居,玩音樂是他唯一的堅持。
南橋第一次看見他拿著吉他撥弄,是她的額頭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後。
那天,靳遠在她放學時等在校門口,忽然問她:“要不要去聽音樂?”
她疑惑地問:“聽音樂?什麼音樂?”
少年的臉微微發紅,卻還佯裝鎮定地說:“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風燥熱難耐,他坐在舊居的庭院裡,低頭撥弄手裡的吉他,輕聲唱著。
多年後,南橋雖早已記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麼,但那個場景卻格外鮮明地烙在了記憶裡。
傍晚與落日,蚊香的味道盤旋在空氣裡,他額頭尚且帶著晶亮的汗,閉眼唱歌時的樣子卻寧靜溫柔,彷彿天邊橘紅色的雲朵。
他睜眼問她:“怎麼樣?”
她笑著鼓掌:“厲害厲害!”
他一下子紅了臉,卻還努力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覺得,我把音樂當做理想怎麼樣?”
南橋一下子愣住了。
潛意識裡,用人生來追求音樂這條路似乎是很難走通的。
可眼前這個人,什麼都沒有,一貧如洗,唯一擁有的是屋裡那個死氣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擔子……
頓了頓,她說:“只要你想,沒有什麼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見抱著吉他的少年雙眼一亮,燦若星辰。
只可惜當時她並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來,第一次肯定他夢想的人。
後來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遠第一次帶她去見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爛爛的桌球館裡看見了那個其貌不揚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隻被貼紙貼得花花綠綠的架子鼓和一把花裡胡哨的貝司。
靳遠第一次帶她觀看他們的“演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