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的事件——實際狀況與預期狀況之間不一致;(3)基於程式需要的創新;(4)產業和市場結構上的改變;(5)人口統計資料;(6)認知、情緒以及意義上的改變;(7)新知識——包括科學與非科學的。
這七個創新機會的來源界線相當模糊,而且彼此之間有相當大的重疊部分。它們可以被比擬為位於同一個建築物不同方位的七扇窗戶,每扇窗戶所顯現的某些景色,都可以從附近的窗戶窺得,但是,每一扇窗戶的中心部位所呈現的景觀卻互不相同。
德魯克舉出了許多例項,為了使自己容易理解與應用,可以對照自己的企業屬性、特性及核心能力,予以反覆思考、追根究底,即可掌握箇中秘訣,且善加利用,必大有收穫。
所謂“企業家戰略”也是德魯克的創見之一。企業家戰略相當重要,而且與眾不同,分別有“孤注一擲、攻其軟肋、生態利基、改變價值和特徵”。
“創新、創業型策略及創業型管理”才是邁向創業型或企業家社會的真正根源,正因為如此,“創新”——這是本書的主題——是一種組織化、系統化、理性化的工作。明確地說,創新者所見所聞必須依據嚴謹的邏輯分析,憑直覺行事是不夠的。
事實上,若根據直覺就意味著根據“我的直覺”,不會有什麼好處,因為那通常代表“我希望它怎樣”,而非“我認知到什麼”。但是分析本身——需要進行測試、試驗和評估,必須嚴格地奠基於對改變、對機會、對新的現況,以及對大部分人仍然確信的現象與實際現象之間不一致的認知。這需要人們有這樣的態度:“我所知的仍不足以進行分析,但我將會發掘足夠的資料、資訊,我會走出象牙塔,四處看看,問一些問題,並聆聽他人的意見。”這是1925年通用汽車公司總裁斯隆所慣用的調研方式,今天,也成了海爾集團張瑞敏的方式了。
ⅩⅨ詹文明
遠流管理諮詢公司大中華區CEO首席顧問譯者序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構建“企業家社會”:每一個公民的責任記得幾年以前,我曾以《創新與企業家精神》課程研發教師的身份,旁聽過某德魯克研究培訓機構的一位資深老師的課程,課程題目叫做“企業家與創新型小企業”。席間,有一位學員提出了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什麼樣的人才能稱為‘企業家’?早點鋪的老闆是否稱得上是企業家?還是說只有大企業的老闆或總經理才能稱得上是‘企業家’?”於是,大家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但最終也沒能形成一個滿意的答案,而這個學員的問題最後也就不了了之了。類似的情景也出現在2005年國內一個“管理峰會”上,主席臺上的幾位企業界嘉賓就“什麼人是企業家”對話了兩個多小時,最後也是各執一詞。 txt小說上傳分享
序言(10)
其實,“企業家”之所以會引發如此多的疑問是有一定原因的。如果大家查詢最新一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根本找不到關於“企業家”一詞的解釋;而在英語語系國家裡,“企業家”往往被定義為創辦自己全新小型企業的人;在德語中,“企業家”一詞則跟所有權聯絡在一起,主要指那些同時擁有並自己經營企業的人(英文對應可譯為“owner�manager”);法語中,“企業家”的意思又是中間人或中介……這麼多的不同定義,難怪會造成大家對“企業家”理解上的分歧。我認為,在閱讀本書之前,有必要向讀者解釋一下“企業家”一詞起源和發展的來龍去脈。
“企業家”概念的起源和發展
“企業家”(entrepreneur)一詞源於法語entreprendre,意思是中間人或中介。到了中世紀,“企業家”指的是演員和負責大規模生產專案的人。到了17世紀,“企業家”指的是與政府簽訂固定價格合同,承擔盈利(虧損)風險的人。最早論述這一概念的是法國經濟學家裡夏爾·坎提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在他的論述中,“企業家”就是在市場中充分利用未被他人認識的獲利機會併成就一番事業的人。坎提隆在其著作《商業概論》中認為,企業家的職能是冒著風險從事市場交換,即在某一既定價格下買進商品,在另一不確定的價格下出賣商品。企業家所獲得的是不確定收益。
在坎提隆之後,另一位法國經濟學家、作家薩伊(Jean Baptiste Say,1767—1832)將“企業家”一詞推廣使用。當時,薩伊作為新聞記者經常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