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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們探討。大家紛紛來講,結婚是愛情的自然需要,是相愛雙方對愛的一種永恆的承諾;結婚是一種約定,是一種責任,只有有了這樣的約定與責任,才有可能地平靜地生活,否則,痛苦會始終伴隨著我們;當然,不結婚也是人的自由,是因為他們還沒有遇到自己傾心共老的人,等等。

但在少有的幾個同學中,有三個同學在被我問到結婚有什麼好處時,他們說,結婚沒什麼好處。我便問他們,沒什麼好處,為什麼要結婚?說因為這是一種世俗的制度。還有一位男同學說,他贊成人們應該結婚,但他不願意結婚。我很詫異,問他為什麼。他說,結婚對男人來說,太累了,他不想負那麼多的責任。我笑著說,男人在這個世上就應該累點,否則,就不是男人了。他也笑著說,我還是不太想結婚,還是想過得輕鬆點。

我必須講出我的態度。

結婚,或者說婚姻制度,對於我們人類來講,是一件關乎智慧的事。只有人類有婚姻制度,這說明婚姻制度對於人類來講意味著文明。假如我們生活在猴子時代,那麼,在猴王的淫威下,大多數男子都將被處死,或者就淪落為同性戀者(大概同性戀就是這樣來的,後來就遺傳在我們的基因中了),而那些長得稍醜一些的女子也將無人問津,失去性權利,也淪為同性戀者。強者生存,弱者將被處死或流放。但人類與動物不同,人類發明了倫理。人類將性透過婚姻和制度進行了合理的分配,使弱者得到了同情,同時也將強者抑制了下來。這就是善的起源,也是愛的起源。假如沒有婚姻的倫理,一切道德將無從說起,人類也將永遠地處於動物時代。從這一點來說,達爾文的進化論只適合於人類的動物時代和人類的慾望解說,對於人類的文明,則就有些南轅北轍了,因為人類的文明恰恰是要將這種弱肉強食的動物規律抑制,使善與愛得到張揚,使人類的心中長出了一種利他的基因,即道德。

沒有婚姻,人類也不可能繁衍得那樣迅速,就不可能在量上超越其他動物。因為婚姻對於人類來講,既是對性的嚴格控制,又是對愛的極力張揚。人類為什麼不贊成婚外戀,為什麼不能容忍未婚者,原因也在於,獨身的人將生活在制度以外,而他們的性需要和愛的需要將伸向已有的婚姻家庭之內,使已有的婚姻家庭變得動盪不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是看不見的戰爭。所以,從人類的普遍意義上來講,結婚是一件大事,是關乎人類幸福的一個約定的制度。

但是,在這種約定和限制中,同樣也存在另一種遺憾,即性的能力的被限制與愛的被限制。這構成人類藝術與文化解說中最大的原點。在古典時代,人類所有動人的藝術故事都是因為愛的被限制,如許仙愛上了妖精、七仙女愛上了窮小子董永、海倫跟著帕里斯美男子跑了等;從近代開始,人類所有的藝術故事又集中在對慾望的釋放上,如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主題與藝術,20世紀的絕大多數藝術主題與創作如是,身體和慾望成為主題。這是人類對文明的一種反叛,也是人類對自身的一種認知。所以很多人不願意結婚,也不願意使婚姻與生育有什麼關係,就想進入縱情慾放的自由境界。

只有一種意識,人類想還原自我,但同時也忘記了另一種古老的約定,即婚姻,還有道德。這是人類真正賴以存在的智慧。除此之外,人類還有什麼呢?

可以不結婚嗎

我的學生不斷地對我關於婚姻的文章發出詰問:婚姻真的那麼重要嗎?人必須要結婚嗎?

我以前討論的更多的是關於人類集體選擇的問題,但他的問題是一個個人的問題。既然是個人問題,我們就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當克爾凱郭爾對集體、理念等這些普遍的人類精神現象發出質問時,他強調:我就是那個個人。他似乎試圖想還原在人類沒有為這個世界命名時的那個詩意的混沌的世界。的確,在那個時候,柏拉圖所強調的理念還沒有產生,人類還沒有普遍的公理,自然也沒有普遍的婚姻形式。但自從人類的思維開始影響自身的生活,開始為這個世界命名並逐漸歸類的時候,人類就被各種各樣的想法分門別類了。集體意識誕生,並且很快就限制了個體意識的蔓延。

在人類學、進化論沒有產生之前,幾乎沒有人敢於說:“我要過一種不同於整個人類的生活,我要和動物一起退回到人類還沒有精神生活的那個混沌的時代。”那麼,他不但被人類認定為瘋子,而且無路可走。他所說的那條路已經被讓人絕望的幾百萬年時光吹沒了。

剩下的時光的灰燼。蒼蒼茫茫。

既然不能,那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