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如在尼泊爾的尼瓦爾族中婚姻一般是由父母包辦,擇偶方式也要透過媒人介紹來完成。而且媒人在其中起著確定性的作用。尼瓦爾人稱媒人為“拉迷”,拉迷一般有著敏銳的。且能言善辯,男女都可以擔任。拉迷依靠自己的伶牙俐齒在男女雙方的父母之間周旋。在男方家往往說的多是女方的種種優點,諸如姑娘賢惠溫柔、漂亮勇士等等;在女方家則多說小夥子的種種優點,如健壯俊美、吃苦耐勞、勤儉持家等等。就是這樣,在拉迷的四處奔走下,一代代尼瓦爾人成家立業,子孫繁衍。經增迷說合之後,通常是男方選擇吉日給女方家送去訂婚禮物,一般是在金絲絨作的包或銀絲做的匣子裡放上十粒檳榔,以及女人用的化妝品、新衣服、敬神用品等等。擇偶的過程才最終完成。
日本媒人
在日本有一種稱為“見合婚”的婚姻方式,它也是依靠媒人介紹、說合,而男女雙方又都同意,從而建立起來的婚姻關係。“見合婚”在擇偶方式方面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媒人將姑娘的相處給小夥子看,如果小夥子有意,那麼媒人就要安排他們第一次“見合”。所謂“見合”就是見面,只是姑娘並不知道這一過程,而是媒人領著小夥子在公共場合偷偷地窺視姑娘。見到姑娘後,如果小夥子滿意,媒人就要安排第二次“見合”,第二次“見合”一般在媒人家裡,或在飯店、茶館、劇院等地方。因為男女雙方正式見面,所以也叫“相看”,與我國漢族的相親類似。在第二次“見合”時,男女雙方要詳細詢問對方的情況,之後如果男女雙方有意往來,則需要繼續詢問對方的情況,經過進一步的詳細瞭解,有一方對對方不滿意,則在三個月後舉行第三次“見合”。第三次“見合”一般來講是喻示著婚姻物件的初步確定,通常採取的聚餐形式,或者姑娘將小夥子與媒人請到家裡見面。第二個階段稱國“接納”,其實際內容即是訂婚。一般簽訂婚約、交換訂婚戒指等多在“接納”階段舉行。
越南媒人
在越南布標族的擇偶習俗中,媒人所起的作用與日本媒人大致相同。如果小夥子看中了一位姑娘,那麼他就要請兩位男媒人前往提親。媒人一般帶著用紅布包著一小包糖、一大包糯米飯到姑娘家,如果姑娘同意締結婚事,就會留下紅包,接下來就是訂婚了。如果退回紙包則表示姑娘不同意。求婚之事告吹。
日本人、越南布標族的這種擇偶方式實際上已經超出父母包辦的限制,媒人只起一個介紹作用,婚姻關係的最終確定取決於男女雙方之間的態度。媒人在這種擇偶方式中的作用,我們在約旦人的擇偶習俗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約旦人的擇偶方式也別具特色。在約旦北部的茲高得巴薩地區。當地人滸一咱習俗,待嫁的姑娘一般白天都坐在自家門口,等待小夥子前來相看。如果小夥子看中了一位姑娘,他僦會找人前去說媒。不過,媒人的作用只是向姑娘傳達小夥子的求婚意願,至於姑娘是否同意,則是姑娘用燈泡給小夥子傳遞訊號。通常如果姑娘同意,月的月初或月末晚上姑娘會將自己閨房的窗戶開啟,在屋內點燃一盞油燈。當家人都睡著後便把油燈熄滅,告訴小夥子此時可以從窗戶進來相會。如果小夥子在姑娘閨房留宿未被發覺,第二天便可舉行婚禮。如果姑娘不同意小夥子的求婚,那麼她就會在家人未睡覺時把油燈熄滅,小夥子如果在此時爬入姑娘閨房,往往被姑娘家人發現,婚事也會因此取消,小夥子只好自認倒黴,另擇佳偶。不過對當地人來說一個小夥子如果多次遇見這種情況他自然也會想出對付的辦法。當姑娘把燈熄滅後,小夥子一般不急於進入姑娘的閨房,他會等到姑娘家的人都睡熟後再爬進去,這樣只要生米做成熟飯姑娘及其家人就會不得不同意婚事。
西非媒人
在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科威特、葉門等國家內的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中,由於伊斯蘭教對男女之間的交往有著諸多限制,青年男女婚前想見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依靠媒人來擇偶也是很平常的事,只是這種選擇帶有了宗教色彩,但是其形式與上面我們所介紹的有著不少的相同的地方。對此,我們不再一一介紹。
依靠媒人來確定婚姻的物件在一些歐洲的民族中也曾廣泛流行。在俄羅斯民族的八擇偶方式中,媒人就是經常出現的一個角色,而且的方式別具特色,媒人有正式和臨時兩種,所謂正式媒人即是指專職媒婆,而臨時媒人則由男方的近親、教父、教母等充任。當小夥子看中一位姑娘後,小夥子的父母一般會找媒人前往提親,媒人提親的時間也有許多講究。通常媒人是選擇除1。11。21。31等之外的單日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