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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結了婚,他會是個對妻子好的男人。好就夠了,還要求什麼?欣蕊就在這樣的心情裡,在她走出門的那一刻,說出了那句對於她自己來說是很隨意、但對於草花來說卻是極為關鍵的、甚至是致命的一句話——欣蕊對楚一凡說,哎,你說,到婚禮那天,這大門上邊是不是也都得貼上大喜字?還有這裡、這個牆上、那個樹上,她指著草花藏身的那棵大樹說,喜字一定要大些才好,在外邊,小了看不到。

楚一凡說,好啊,你自己剪,剪幾個大大的。

欣蕊又輕笑了一下說,瞎說,哪有新娘子自己剪喜字的?

楚一凡說,移風易俗嘛。

這麼隨意的幾句話,平淡而又溫暖、輕鬆又充滿愛意,就那麼清清楚楚地傳進了草花的耳朵。對草花來說,卻像是一顆顆子彈,把她徹底地擊中了。

他就要結婚了!這個跟她有過山盟海誓的人、這個要把她像捧一捧水一樣捧在心裡的人、這個親過她摸過她的人,要和別的女人結婚了!這是真的嗎?草花把身子牢牢地靠著大樹,不讓抖著的腿軟下去。她想堵上自己的耳朵,不再聽他們說話。

可是她不敢動,她怕她一動,整個人就會崩潰,她只能艱難地挺著。聽著身後的兩個人一個騎上了車子,一個坐上了車子。到了這個時候,草花才突然湧起一個強烈的慾望:她得看一眼那女子,那個就要和楚一凡結婚的女子,她是個什麼樣的人啊?她怎麼可以把楚一凡給我搶走啊?草花轉過身,把頭探出一點,就看到了漸漸遠去的腳踏車上的兩個人,雖然沒有看清那女子的臉,可是草花卻看到了那一幕——慕容欣蕊用雙手摟著楚一凡的腰,身子緊貼在楚一凡的後背上,那個樣子,就是告訴所有的人,世上沒有比這個更幸福的事情了。

草花傻了。

富榮路是個小坡路。從大街拐進來的時候,是一點一點地向上。這樣,住在這條路上的人家,出門的時候,要走上大街,是一點一點地向下。

欣蕊在這個星期天的午後,在懷裡揣了黃怡阿姨給的一百元錢,要和楚一凡去百貨商店買結婚用的東西的時候,打定了主意要做這樣的動作。她想不起來上一次用雙手抱著一凡哥的腰是在哪一年?也許是在讀初一的那年吧?反正已經很久遠了。

在一九七八年的春天,兩個這樣年齡的男女,在街上做出這樣的動作還是很著眼的,欣蕊也是鼓足了勇氣。其實欣蕊也就是打算在這段僻靜的下坡路上,重溫一下雙手摟著楚一凡的感覺,到了前面的大街上,她是要把手放開的。

而在楚一凡,在他徹底地屈從了母親的意志以後,便對什麼都無所謂了。願意摟就摟一下吧,到了前面大街她就得放開,讓她摟她也不敢,他想。雖然不是草花,畢竟還是他相處和呵護了快二十年的欣蕊妹妹,不是別的女人。他們今天是要去街道辦事處,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兩個人就要是夫妻了,總不能把她的手拿開吧?

於是,就這麼短短的一段路,就這麼維持不了多久的一個動作,卻被身後的草花清清楚楚地看在了眼裡,這一幕,將伴隨著楚一凡在清水河邊給她做人工呼吸的時候、雙眼專注地望著她的那一幕一起,深深地刻在她的心中,想忘都忘不了,一生都抹不掉了。

在後來的日子裡,草花經常地想到,要是她沒有隻身上省城、要是她去了省城找不到“富榮路”、要是她沒有聽到他們的對話、沒有看到欣蕊坐在腳踏車的後面用雙手摟住楚一凡的腰,那有多好啊。那樣的話,在她的記憶裡,就只有清水河邊他抱著她、專注地看她的眼睛那一幕,那美好的、令人著迷的一幕將是一個唯一珍藏的畫面,定格在她一生的記憶裡。再沒有什麼可以打擾、可以侵佔了。

很多年以後,草花在再一次回憶在“富榮路”上看到的這一幕的時候,才真切地確定了,她即使是在那一刻,也沒有對楚一凡生出恨意,她也不恨慕容欣蕊,她誰也不恨,因為這都是人的命。

人總不能恨老天爺吧?她對楚一凡的愛意,絲毫沒有在那一刻而改變,也從來沒有在別的什麼時候改變,每當這樣想著的時候,她倒是有些恨自己,真是太不爭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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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曲1976 二五(1)

失魂落魄的草花在電車上坐過了站,又往回坐了兩站才回到她應該下車的那一站。遠遠地,她就認出了紅星招待所的牌子。天是黃昏的時候,南湖邊樹林裡的空氣倒是比城裡邊要清爽些。在農村的田野里長大的草花在城裡只呆了不到兩天,就覺出空氣的不一樣,比起清水河來,省城的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