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府。”
“姐姐今年多大了?”吳怡有些判斷不清古人的年齡,這位林姑娘看起來年輕,眼神卻滄桑成熟,比劉錦的還要成熟的多。
“十五了。”
十五歲——以她的年齡早應該定親了,以她的情形也早就應該被婆家接走了,吳怡卻不好深問。
兩個人又談了一會兒話,林姑娘見吳怡臉上又有了疲色,趕緊告辭而去。
她走之後紅袖提供了不少關於她的補充資料。
“這位林姑娘命苦得很,不光弟弟早夭,爹孃因為傷心獨子離世雙雙去世,未婚夫在她十三那年騎馬摔斷了腿,婆家嫌她八字硬,是天煞孤星命,硬是退了親,如今在劉家也尷尬人,老太爺老太太嘴上說是不信那些命運之事,對她也是敬而遠之,下人們中間傳說著二太太很不喜歡她,連她姐姐都跟著吃瓜落,沒少被二太太穿小鞋,話說這事也奇,那鸚鵡算上這回偷跑了三回,每次都是層層加鎖的,可是偏偏就是能飛出來,只是從沒有傷到過人,都是在外面飛一會兒就回去了,她這才大意了。”
吳怡搖頭,寄人籬下,哪裡能有一絲的大意啊,自己這一摔,怕是她跟她姐姐的日子又要難過上一層。
林妹妹掉地上了
經過了這件事,吳怡跟林姑娘熟悉了起來,這才知道了她的閨名叫引娣,估計自己的那位表嫂閨名應該是招娣之類的了,在古代沒兒子實在是大事,不是重男輕女的問題,是整個家族的財產能不能保住的問題。
林家原來在林氏族中也是數一數二的大戶,林父年輕時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後來在家族附近買了不少的地,這些財產除了陪嫁給女兒們的之外,全都被族人侵吞了。
林姑娘是家裡的老六了,弟弟是老七,安表嫂是老四,別的姐姐俱已遠嫁,管不了孃家的事,去逝的林夫人孃家離得遠,舅舅們又都不爭氣,林夫人活著的時候就不來往了,林姑娘也只得寄居在劉家。
“幸好老太爺老太太都是慈善人,我這才有了容身之地。”林招娣在吳怡面前說話十分客氣,“這府裡的人也沒有人欺負我,我在劉家過得不錯。”
吳怡也只有點頭了,林招娣一個客居的,自然不會在劉家的外孫女面前講劉家的壞話。
說來也是巧,劉錦跟林招娣的關係也是好的,這兩個女孩年齡相仿,身世都有些曲折,三個女孩子湊在一起自然是極為親近的。
劉錦的嫁妝只剩下一些小件的東西要繡了,沒事時拿了繡品一邊繡一邊跟她們聊天,林招娣極為了羨慕的摸著繡著戲水鴛鴦的荷包,看得出來,她也是想嫁人有自己的家的。
劉氏這回在孃家住的時日比較久,其實是在等雷家來下聘,當初下小定的時候太過倉促,雖然事後劉家二老表示了理解,雷家和劉氏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
這次放大定送聘禮是雷定豫帶人送的,雷定豫已經放外為山東錦衣衛副統領。
大齊朝立國之後,不但沒有拋棄錦衣衛制度,反而將其發揚光大,各省都有以錦衣衛都統為首的錦衣衛衙門,專門負責死亡兩人以上、財產損失超過千兩的大案,併兼俱體查民情,監察百官的職能,但卻沒有地方刑案的審判權,捉到犯人之後連帶人證物證直接送到按察使衙門審判,更沒有監禁、審問官員的權利,只能請官員去喝茶。
至於明朝錦衣衛最大的執廷杖職能則被永久免去,錦衣衛辦案更不許對有秀才以上功名者用刑,一旦在案中有嚴刑逼供作偽證之類行為被按察史發現,按察史有權將該名錦衣衛押解回京,錦衣衛的本身主官也會受到斥責甚至是免職。
錦衣衛和地方官互為掣肘,互相牽制,為了避免他們沆瀣一氣,錦衣衛三年一輪換絕不會在地方長駐。
這也是為了發揮錦衣衛的優勢,迴避其劣勢。
吳怡初初曉得這事之後,又詳細瞭解了一下錦衣衛職責,覺得跟明朝的錦衣衛除了名字跟服飾一樣之外,極不相同,卻有些像現代的FBI聯邦探員,估計是太祖為了加強地方管理,提高廉政水平搞出來的。
這也是為什麼大齊國的官員雖然也貪腐,但是在刑名案件上處理卻慎重的原因。
雷定豫能夠任山東錦衣衛副統領,充分說明了他跟雷家在聖上眼裡的地位,要知道雷三爺已經在山東練兵了,這個時候把雷定豫派過來,布政使又是吳憲,最大程度上的保證了雷三爺練兵準備剿倭寇不被地方制掣,然而是副統領,卻不是統領,也很說明問題。
雷定豫來下聘的時候身穿粉藍緙絲錦袍,腳穿官靴,官靴上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