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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的,只活了二十三歲。接著黃又例舉了本朝弘治年間,風傳在陝西發現了“玉璽” ,明孝宗皇帝只是下詔讓把“玉璽”送到京城,賞賜了送“璽”人五兩銀子,就了斷了此事。黃在奏疏結尾建議,應按故例下旨命當地護送“玉璽”進京,也賞五兩銀子了事。黃尊素的奏章寫的有理有據,皇上朱由校當即准奏,就這樣一場“玉璽”鬧劇,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接下來,高攀龍親自處理了御史崔呈秀貪墨一案。

去年三月,高攀龍奉旨到無錫督催馬價,往來於淮、揚間,耳聞了不少巡按御史崔呈秀索賄之事,一言以蔽之,贓私狼藉。這崔呈秀,河北薊州人,是萬曆四十一年進士,與繆昌期馮銓同科。崔一入仕,只是一個八品小官——“行人” ,主管傳旨和護送大員。當時他官微言輕,只好夾著尾巴做人。天啟初年,他看到東林勢力一天天壯大,許多東林黨人佔據了要位,大有主宰朝局之望,於是他找到了年兄繆昌期,有意投靠東林黨。繆轉告了趙南星,趙微微一笑,說老夫觀察崔某的相貌,兩隻眼睛總是左顧右盼,走起路來如老鼠行步細碎急促,相書雲“鼠行好利” ,老夫看他必是個貪財好利之徒,我們只可避而遠之。於是崔呈秀投奔東林黨一事擱淺。不過崔並不死心,在他出京巡視淮、揚之前,曾上疏舉薦李三才入閣。……

後崔呈秀以御史身份巡查淮安、揚州,倒應了那句“御史出行,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為不稱職”的老話,不過他是反其意而用之。他所到之處,賄賂公行,盜以賄釋,犯因賄免。有的地方大盜只要交上三十兩銀子,便可無罪開釋。有霍丘縣縣令鄭廷祚,貪汙賑災款過萬,崔呈秀聽說此事後,先是虛張聲勢揚言要上疏彈劾,鄭廷祚聽說後,立即慌了手腳,連忙送給崔御史一千兩銀子,崔收下了銀子,此事便不了了之。

崔呈秀除公然受賄外,還包攬詞訟。地方上的大奸大惡或死刑犯,只要用錢通賄,都可獲得免罪或減刑。就這樣數年間崔在淮、揚索賄,不下千萬兩 !此外,崔呈秀還借出巡之機,沿府沿縣借款,以中飽私囊,透支多達一萬四千兩,各府縣叫苦不迭,齊說:“自來巡方御史,未見過像崔呈秀這樣的大貪 ?”

霍丘縣令鄭廷祚自從送銀免“災”後,陸續聽說崔呈秀是個貪得無厭的人,於是他又送上一千銀子,乞求崔舉薦自己做一名知府,崔呈秀當場答應,為打通關節,崔還親自給吏部寫了封推薦信。鄭廷祚升官心切,回家後立即派了兩名家人,拿著崔的薦書並帶著銀子,去京城拜謁吏科都給事魏大中。

這一天早晨,魏大中騎馬去科裡辦事,快到朝門時,發現有兩個人手捧一份文書跪在自己面前,他接過一看,內有一啟一稟一狀。“狀”上寫明饋銀六十兩,再細看“啟”和“稟” ,原來是巡按淮、揚御史崔呈秀的一份薦書,和鳳陽府霍丘縣令鄭廷祚的一份簡歷。魏大中讀後不勝驚駭,心說這天子腳下,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前來通賄,真是膽大包天 ? 當即他派屬下把鄭某的兩個家人及書儀,一併送到西城兵馬司收管,隨後上疏皇上,請求對鄭廷祚依律處分。三天後,皇上在魏疏上批道:該科首發私饋,足見公嚴。鄭廷祚交法司嚴審。

魏大中讀了聖旨,心中盤算這買官者絕非僅鄭廷祚一人,須深入查一查。果不其然,查出新任兩淮運司同知譚天相,過去因貪賄曾被參劾,後奉送崔呈秀一千銀子得免,此後譚又送千金給崔呈秀,崔遂舉薦譚做了兩淮運司同知。魏大中得知詳情後,迅速將鄭、譚二人之事稟報了都察院掌院高攀龍。

依照慣例,巡按御史回朝,都須經過都察院都御史的考核,考核稱職者才能復任。崔呈秀九月回京,高攀龍請掌道御史袁化中核查崔呈秀。崔發現袁化中對自己在淮、揚的所作所為,瞭如指掌,登時就亂了分寸,他裝出一副可憐相,乞請袁化中手下留情,替自己遮掩一二。袁化中一臉的嚴峻,從卓上拿起鄭廷祚與譚天相的供詞,崔呈秀見了頓時無話可說了。

御史李應升在都察院主要負責擬寫章奏,左都御史高攀龍便請他起草彈劾崔呈秀的奏疏。夜深人靜,李應升正在家中書寫《糾劾貪汙御史》一疏,崔呈秀不經通報私自闖了進來,他“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長揖不起,嘴裡哀求說:“看在同是臺官的份上,請李兄筆下超生,千萬別讓我落個流放充軍的下場。”李應升一臉正氣,肅然回答說:“事付公道,李某非敢藏私?”說完喊了一聲“送客!”

高攀龍拿著李應升擬好的奏疏,去徵求吏部尚書趙南星對處理崔呈秀的意見。高提出把崔呈秀革職回籍,趙說了句“過輕 !”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