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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節 身份

三娘子背靠著牆,掙扎著,給自己換了一個較為舒服的坐姿。她用黃綠色的蜥蜴眼睛盯著楊天鴻,看了足足好幾分鐘,才張開乾枯的嘴唇,發出幾聲極其難聽的笑聲。

“我就知道事情不會那麼容易了結。人類都很貪婪,你也不例外。什麼所有人恢復過來就放我走,根本就是一句謊話。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既得隴,又望蜀,剛剛把外面那些人救活過來,你現在就惦記上了我的法術……哈哈哈哈!”

楊天鴻毫不在意三娘子的態度。他拉過一把椅子坐下,鋼刀輕輕握在手中,刀背有一下沒一下的輕輕拍打自己腳背。直到三娘子笑夠了,笑累了,他才慢慢地說:“這種事情說不說在你。我說過,你很聰明,應該明白我的意思。”

三娘子止住笑聲,眼睛裡充滿了怨毒:“如若不說,你便會殺了我?”

楊天鴻漫不經心地看了她一眼,算是預設。

這種驅趕木頭人偶進行耕作,在毛氈上耕種穀物製成麵餅,讓人吃了變成驢子的妖術很是神奇。楊元和楊藝忙於救治其他人的時候,楊天鴻已經把布袋裡的所有東西倒出來,仔細看過一遍。無論人偶還是木牛,以及毛氈和石磨,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物件。做工雖然精緻,本身卻沒有任何道法靈能。楊天鴻在腦海中反覆回想過三娘子的每一個動作,最後確定:驅趕木頭人偶耕作磨面的關鍵,在於咒語,還有那道在水盆裡燃燒的符。

妖族也有符。與人類製成的符籙不同。妖符全部都是以妖怪自身精血為引。妖符很少用於戰鬥,而是多用於變化自己或者外物形體。楊天鴻的目的也很明確————只要三娘子老老實實說出咒語和製作妖符的方法,他並不介意放走這頭妖怪。至於精血嘛……天下間妖怪多得是,再抓一頭回來就能制符。或者,也可以把放走的三娘子再抓回來。反正。自己只答應放她走,卻沒有說過“放走”兩個字的距離長短。十里地是放,一百里地也是放,只要第二次遇到,再把這頭妖怪抓住,也就不算違背承諾。

“哈哈哈哈!你當老孃我是傻瓜嗎?”

三娘子縱聲大笑。笑聲裡充滿了仇恨與悽苦:“不怕告訴你,我乃是黑異湖主靈蛇王藍瓏晴座下之妖使。黑異湖生靈凋落,人畜罕見,大王命我外出搜尋人類,用法術變換形態。充入黑異湖為妖。驅動木人木牛的咒語每使用一次都要改換,我在這裡湊齊五百頭黑驢送回去,大王才會賜予我下一次新的驅趕咒語。那種靈符,大王也是每次發下一張,用完也就沒了。”

楊天鴻繼續保持沉默。

三娘子不像是在撒謊。

妖族和人類一樣,誰也不想白白枉死。驅動人偶耕種穀物的法術的確神奇,把活人變成驢子的做法也聞所未聞。顯而易見,如果三娘子真正掌握了這種法術。她的修為絕對不會如此低微,被自己隨便一刀就砍斷腿腳。她完全可以尋找一處靈氣充裕之地,操縱著被轉換形態的“人畜”。勤加修煉,以圖功力大成。

這道理其實很簡單。

財主為什麼比窮人有錢?因為財主掌握著大量土地,依靠出租土地收取租金,財主不用勞動就能過的很舒服。窮人就不一樣了,他們必須在租來的土地上辛勤勞作,每年交完租子。收穫也許只是勉強可以吃飽。長此以往,窮人越來越窮。富人也就越來越富。

妖族的社會等級與人類差不多。不要說是五百,只要掌握了五十個俯首帖耳的妖怪。三娘子完全可以過上幸福快樂的日子。又何需像現在這樣,因為事情敗露,被人打得半死,砍成殘廢?

不過,既然三娘子提到了黑異湖蛇妖藍瓏晴,楊天鴻也就不得不對此多加留意。

天妖王紫犼曾經留下遺言:若有緣人入此囚室,須知必殺藍瓏晴和宗乾。此二妖無法飛昇,修為用固,卻勝在詭計多端。有緣人牢記:不可有憐憫之心。否則必將反噬自身。以蛇熊二妖之血祭祀本王之日,就是得到本王殘留精魄之時。

妖王的囚室裡,第一道柵欄仍然封閉。開鎖條件為:殺黑異湖蛇妖藍瓏晴,抽其筋,食其肉,寢其皮。

楊天鴻接下來的問話,不再關注木頭人偶和咒語:“黑異湖在哪兒?”

只要問題不涉及自己本身,三娘子倒也言無不盡:“和州往北一千八百里便是。那地方很好找,很多人都知道。只要過了和州境界,沿途一問便知。”

楊天鴻繼續問:“藍瓏晴的本體是蛇妖嗎?”

三娘子蒼白的臉上顯出幾分凝重,她用尊敬的語氣說:“大王名諱,豈是你這種凡夫俗子能夠稱呼?小心折了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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