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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脆的剎車聲戛然而止。除了發熱的引擎之外,三輛車沒有過多地拖泥帶水,裹著一身風塵停在了Nightmare門前。
“就是這裡了。”林天王下車的時候已經披上了米白色長大衣,從口袋裡掏出專用的太陽鏡遮住大半個臉,“據說這裡有很多媒體的眼線蹲守,小心點好。”
成凜從來都是行動派,乾脆利落的純黑墨鏡使他的精悍更添了一層殺氣;沉默與黑色長風衣就像馮夜樞與生俱來的保護色一般,他迅捷而無聲的腳步讓他看起來像只潛行的黑豹,獵物愈是讓它飢渴,它的步履反而愈加輕盈,仿若跳著死亡的舞曲。
成凜進來的時候馬上就有服務生領路,眼見是知道這是位金主,成凜連人都懶得搭理,大踏步就往酒吧最中間走去,坐檯的美人巧笑倩兮,旁邊的無數男人奉上金錢和諂媚,只是為了博得這個美人的一個眼波。
“蕭眠月!你簡直吃飽了撐的。”對於成凜來說,蕭眠月就像是他少年時候狩獵過的一隻狼,這是他成年的禮物,意義非同一般。
成凜家族曾經是名噪一時的黑道,後來他家族落敗,從東三省撤出來到B市的時候,可謂是落魄之極,成凜作為家族少主會去混娛樂圈,也是為了洗白身份。娛樂圈和黑道從來都很難分家,如此而已。
他一貫是黑道作風,美人瞟了一眼他,還未答話,成凜就掀了桌子進去扛了蕭眠月就走,蕭眠月飛踢一腳踹翻了凳子,眼見就要逃跑。
成凜哪容得他逃?練過的身手穩穩的大步一跨,看似隨意就已經封住蕭眠月的去路,酒吧裡的客人四散開來,看著這一對上演全武行的情人,“你已經被拋棄了!懂否?我們分手了!懂否?”
蕭眠月氣得大跳,手上的招式沒敢放鬆,成凜的功夫是實打實的,若不是成凜因為怕傷到他,蕭眠月那點手腳老早就掛了。
“獵物都會對主人說,你是追不上我的。但是最後結果是你會成為我最大的獵物。”成凜頷首,墨綠色的眼眸有光芒閃動,神情裡只有堅定和自信,有如雪原上賓士了一夜的雪狼,鬃毛沾滿冰凌但是依然神采奕奕。
他已經厭煩了和蕭眠月做這種你追我逃的遊戲,對於他成凜,只有要和不要,既然想要,那麼就要出盡手段去搶。成家的男人,從來沒有弱者。
一個手刀。速度迅捷砍在蕭眠月的脖子上,蕭眠月眩暈,他還未倒下已經被成凜從後背摟住細腰,直接抱起來,“回家了。”
那邊的VIP區域裡,那一襲灰色西裝正在尋覓那隻綿羊,對於林溯雨來說,這種失控的感覺並不好受。
林溯雨能夠成名多年不敗,不是因為沒有醜聞沒有花邊,而是因為這些東西都在他可控的範圍內,他不喜歡嘈雜,不喜歡擁擠,習慣一個人佔據充足的空間並且把事情控制在可掌握的範圍之內。稍微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林溯雨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衣,不是僅僅是因為英俊多金,而是他太瞭解別人要什麼。就好像握住了刀柄,那刀就隨你揮灑自如。
他一生中只在愛情上失去兩次控制,一次是25歲,一次是現在。
他25歲最初的時候愛過一個姑娘,姑娘有著明眸皓齒,純白的好像一張紙,每天都甜甜蜜蜜喊他的名字,自己把真心捧在手上奉給她揉捏踐踏,哪怕遍體鱗傷也不畏懼,他曾經覺得自己27歲就會結婚,哪怕為此付出演藝生涯作為代價。
但是這個樣的姑娘最後還是背叛了自己,姑娘嫌棄自己沒辦法給自己穩定的生活,最後還是離開了,甚至還是無聲無息和別人碰面,然後無聲無息的離開。
林溯雨痛恨這種失控,從此之後遊戲人間,範書晉為此說了他多次,但是又能有什麼用呢?對於林溯雨來說,只要不失控,他就像那把最鋒利的刀。
他的微笑就像蜜糖,唇角的弧度永遠曖昧,溫和有禮,風度翩翩,天生的貴介公子。但只有他失控的時候,才能窺見他的真心。
他對施珩失了控,所以才會忍不住要留下,可是越是失控越覺得害怕,直到看到施珩的熟客和他碰面。
他在和施珩在一起之前就知道施珩從前的營生,只是不知道自己會如此在乎。在乎到在那一夜看到之後,第二天就選擇打包行李,悄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