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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我剛從群眾中回來,這些年,我一直在群眾中間,不能也不敢稍離。”

“他們可能不瞭解你,不知道你的價值。我是知道你的價值的。”

“我價值幾何?”他有些自嘲了。

“你有多少稿費?”

“還有七、八千元。”

“不對,你應該有三萬。”她準確無誤地說出這個數字,使他大吃一驚,認為她是一個仙人,能未卜先知:“正如你所說,我原來有三萬元稿費,但在‘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群眾說我是資本家,說五個工人才能養活我一個作家,我為了保全身命,把其中的大部分,上交了國庫。其實也沒有得到群眾的諒解,反而證實了我的罪名。這些事已經過去,可是使我疑惑不解的是,閣下為什麼知道得這般清楚,你在銀行工作嗎?”

她笑了:

“這很簡單,根據國家稿費標準,再根據你的作品的字數和印數,是很好推算出來的。上交國庫,這也是無可非議的,不過,你選擇的時機不好,不然是可以得到表揚的。現有多少無關,我想和你在一起生活。”

我望之若仙人,敬之如神人,受寵若驚,渾身戰慄,不知所措。

“不要激動,我知道你的性格。”她做了一個溫柔的動作。共同生活以後,他發現:“這位女同志,不只相貌出眾,花錢也出眾,我一個月的工資,到她手中,幾天就花完了。我有些擔憂了,言語之間,也就不太協調了。”

有一天,她又提出了問題:“你能毀家紓難嗎?”

“不能。”

“你能殺富濟貧嗎?”

“不能。那只有在農民起義當中才可以做,平日是犯法的。”

“你曾經捨身救人嗎?”

“沒有。不過,在別人遇到困難時,我也沒有害過人。”“你使我失望。”她嘆了口氣。

我內疚得很,感到:我目前所遇到的,不僅是個仙人,而且是個俠女!小子何才何德,竟一舉而兼得之!

後來冷靜一想,這些事她也不一定做得到吧?如果她曾經捨身救過人,她早已經是個烈士,被追認為黨員了……

但我畢竟在她的豪言壯語下屈服了。我有很多小說,她有很多朋友,她的朋友們都喜歡看小說,於是我屋裡的小說,都不見了。我有很多字帖,她的朋友好書法,於是,我的字帖又不見了。

後來,她又指著他的四木箱三希堂法帖說:“老楚好寫字,把這個送給他!”

“咳呀!”他為難了,“聽說這東西,現在很值錢呢,日本人用一臺彩色電視機,還換不去呢!真可以說是價值連城呢!”“你呢呢嘛?吝嗇!”

吝嗇?這兩個字,他很想不通;事實是,他屋裡的東西越來越少了,錢包越來越空了。不過,他儘量反躬自省:……我可能是有些小氣,隨著年齡的增長,對生活的態度,越來越煩瑣起來,特別注意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舉例說罷,一件衣服,穿得掉色了,也不願換件新的。一雙鞋子,穿了將近五年,還左右縫補。吃飯時,掉一個米粒,要揀起來放在嘴裡,才覺心安。朋友來的書信,有多餘的白紙,要裁下來留用。墨水瓶剩一點點墨水,還側過來側過去地用筆抽吸。此非大丈夫之所為,幾近於窮措大之舉動。

又回想,所讀近代史資料,一個北洋小軍閥的軍需官,當著客人的面,接連不斷把只吸了幾口的三炮臺香菸,擲於地下。而我在吸低劣紙菸時,尚留戀不到三分長的菸頭,為陳大悲的小說所恥笑。如此等等,恭聆仙人的玉責,不亦宜乎!

但又一轉念:軍需官之大方,並非他從老家帶來,乃是剋扣戰士的軍餉。仙人剛到此地時,夜晚同我散步,掉了五分硬幣,也在馬路上尋覓半天,並未見大方之態。今之慷慨,乃慷敝人之慨也……生活不如意,“仙人”離去了,他也從夢中醒來,這是1975年。

知道內情的人都明白,他寫的不是“幻覺”,是真實,甚至包括細節。

北京的一位朋友(他初中時候的同班同學)也認識張同志,幾次徵求孫犁的意見,要給她寫信,想挽回局面。孫犁告訴他:“人家已經把東西拉走了。”他說:“拉走東西,並不證明就不能挽救。”孫犁還是沒有同意他寫信。這位朋友是蠡縣人,年輕時長得漂亮,性格溫和,孫犁好和這樣的人交朋友。他後來曾任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長,1957年因為替某作家說了幾句話,被錯劃為右派。平反以後,當了中紀委的常委,報上登過他的照片。他當時雖然還不具有這樣顯赫的地位,要使“幻夢”重圓,也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