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罪狀。安石在京糾察刑獄期間,錯判了一個案子,卻堅持不認錯。御史臺要他認錯謝恩,他根本不買賬。這是倨傲不恭。假託有病,英宗一朝,始終不盡人臣之禮。陛下接位,他也不赴朝拜賀。一旦任命他為江寧知府,自己方便了,立馬就走馬上任。同樣是慢上無禮。
第二大罪狀。當小官的時候,每次任命他都假模假樣辭上一辭,到當江寧知府、翰林學士,他可就再不請辭了。見利忘義,好名欲進,還有比這更厲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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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七十六回(4)
第三大罪狀。別人當講讀官都是站著,只有他要坐著。以陛下師長自居,委屈萬乘之尊,狂妄之極。
第四大罪狀。自進政府,事無大小,要是與同僚看法不合,他就想方設法請陛下批出意見,堵住同僚的嘴。好事,他掛在自己名下;壞事,則推到陛下頭上。掠美於己,斂怨於君,唯此為甚!
第五大罪狀。登州阿雲一案,挾情壞法。
第六大罪狀。身為大臣,什麼人都不舉薦,只吹噓他親弟王安國。朝廷開恩賞了王安國進士出身,他還嫌太小。參政不過半年,點水之惠必償,睚眥之仇必報,以我劃線,作威作福,拉幫結派,暗結死黨,無所不至。
第七大罪狀。利用宰相休假值班,假天子之名,妄行升貶,排斥異己官員。
第八大罪狀。在金殿與臣僚論辯無狀,逞勇鬥狠,以至唐介背疽破裂,活活氣死。從此同列個個膽寒,再不敢與他爭論是非。
第九大罪狀。抗旨不遵,支援章闢光,反對聖上敦睦九族,親愛胞弟,以聖德風厚天下。
第十大罪狀。與樞密使另闢機構,掌握制置三司條例司,獨攬天下兵權財權。又派專人勾當,分使巡視全國,動搖天下。
說完十大罪狀,又曲筆一轉,直挑王安石,說他這個人根本沒有深謀遠慮,只會一味改舊,標新立異,文過飾非,欺上罔下。誤天下蒼生的,除了他,再沒有第二個人了!為了加重分量,呂誨又裝神弄鬼,嚇唬皇上,說目下天災屢見,人情違和,而只要王安石留在朝廷,就絕對不會安靜!總之,不將王安石驅逐出去,大宋朝就真的要亡於旦夕之間了。
看到說得這麼邪乎的彈章,神宗能不震驚嗎?何況有些話,諸如獨攬財兵大權,掠美於己、斂怨於君、暗結死黨等等,又最能撩撥皇上的神經,神宗要沒有一點動心,那才怪!可呂誨誇大其辭,志在致王安石於死地的用心,也是一目瞭然的。而且,儘管呂誨說他講的都是親眼目睹的鐵的事實,可就神宗知道的而言,大體都是不實之辭。唐介為阿雲的事與王安石有過爭執不假,但他身害背疽,因背疽不治而死,與王安石不相干,怎麼能算到他的頭上!凡有任免,無不都是自己的旨意,哪兒又來的欺君、排斥異己?說他辭小不辭大,也不對。翰林學士、江寧知府,全都辭過。講書請坐,王安國受封,阿雲不死,章闢光與三司條例司的事等等,也無不都是無妄之罪。還有,呂誨唱的反對變革的高調,也讓神宗看了心裡不舒服。什麼只能安靜,不能改作,難道只有一如既往因循守舊,才是唯一長治久安的不二法門?簡直荒唐!神宗不由得有些激憤了。想想呂誨,人倒是耿介可愛。彈劾當紅大臣,是需要勇氣魄力的,這自然難能可貴。可他為什麼就不能站得高一點,看得遠一點,始終從國家的大局出發,真正補益聰明,以開壅塞,為變革吶喊助威,倒將聰明才智與過人的肝膽魄力,用到這些無謂的事情上,硬要將自己變成絆腳石?神宗嘆了一口氣,不禁又有些惋惜惆悵了。
儘管如此,等到只有曾公亮一個人的時候,神宗還是問道:“丞相,朕有一件事情想問問您。”
“陛下請講。”曾公亮說,一面站了起來。
“丞相請坐,不過閒談嘛!王安石曾在京城糾察過刑獄嗎?”
“謝謝陛下。”公亮說完又重新坐了下去,“做過,那可早了,還是仁宗時期的事情,他剛做知制誥不久,也就是嘉祐六七年的事吧?時間很短。”
“他有沒有什麼處理不當的事情,朝廷要他認錯謝恩,他始終不從?”
“有過。”公亮回道,“不過,那都是差不多七八年前的事了。”
“究竟是怎麼回事?”
公亮見皇上問得認真,少不得要將來龍去脈複述一遍。原來,有個少年養了一隻鬥鵪鶉。那天遛過鳥正要回家,半路上碰到一位熟人。那人心血來潮,突然想討他的鳥兒。一隻鬥鵪鶉,在一般人眼裡不值什麼,對愛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