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說:天地間萬物生長和風雨雷電等各種現象雖千變萬化,都是一氣的運動。由此可知,阮籍的自然觀是一元論的唯物主義。
但是在下面,阮籍又提到“神”,他說:
人生天地之中,體自然之形。身者,陰陽之精氣也。性者,五行之正性也。情者,遊魂之變欲也。神者,天地之所以馭者也。
顯然,阮籍認為“神”是天地所以產生和支配萬物的神妙作用。即是說“神”是由物質產生的精神,精神是第二性的,物質是第一性的。
阮籍在《大人先生傳》說:
時不若歲,歲不若天,天不若道,道不若神,神者,自然之根也。
“神者,自然之根”,這裡的“神”字又怎樣解釋呢?神既然是自然之根,是否就說“神”是高於自然之上的有意識東西呢?我們認為不能這樣解釋。此處的“根”,也只是指自然界加於萬物的生長等作用。前面的“道”是作“規律”解,並非有意旨的東西。神也是一樣,它只指自然加於萬物的作用。阮籍在下面又說:
太初何如?無後無先,莫究其極,誰識其根?邈渺綿綿,乃反覆乎大道之所存,莫暢其究,誰曉其根?
上面的兩個“根”字,都當“作用”解。所以“自然之根也”句中的根字也應當“作用”解。這句話的意思和“天地之所以馭者也”句一樣,都是指來自天地或自然的作用。
阮籍在《通易論》中談論到《易》和天地的關係時說:
《易》之為書也,本天地,因陰陽,推盛衰,出自幽微,以致明著……覆燾天地之道,囊括萬物之情……此天下之所以順自然,惠生類也。
可見阮籍認為《易》這本書的內容是反映“天地之道”和“萬物之情”的,它所闡明的變化和規律來自天地和自然,而非出自什麼“神”和上帝的恩賜。因此,阮籍的結論是:“天地,《易》之主也;wωw奇Qisuu書網萬物,《易》之心也”。這就是說:推動萬物萬事變化的主宰是物質屬性的天地,而非“神”或其他有意識的東西。因此我們說阮籍的自然觀基本是唯物主義。阮籍對歷史發展的看法,與嵇康基本相同。他認為遠古有一個順乎自然的理想社會,說:昔者天地開闢,萬物並生,大者恬其性,細者靜其形……明者不以智勝;闇者不以愚敗。強者不以力盡,弱者不以迫畏。蓋無君而庶物定,無臣而萬事理。他又說:聖人明於天人之理,達於自然之分,通於治化之體,審於大慎之訓,故君臣垂拱,完太素之樸,百姓熙怡,保性命之和。然而阮籍理想中的這種社會往後是怎樣變壞的呢?阮籍說:三皇依道,五帝伏德,三王施仁,五霸行義,強國任智,蓋優劣之異,薄厚之降也。由上可知,在三皇、五帝時代,還是他理想中的社會的繼續。那時在上者“依道”、“伏德”,順應自然,樸素無擾,人們之間無利害衝突,也就無所謂善惡是非,因此能保持“太素之樸”,而使“百姓熙怡”。但阮籍認為從三王時代起,社會政治情況就開始逆轉,越來越往下滑,所謂“施仁”、“行義”,也不過是掩蓋其反自然、反人民的實質與騙術而已。阮籍對這種統治給人民帶來的不幸和災難,深表憤慨,他說:君立而虐興,臣設而賊生。坐制禮法,束縛下民。欺愚誑拙,藏智自神。強者睽眠而凌暴,弱者憔悴而事人。假廉而成貪,內險而外仁……競能以相尚,爭勢以相君……竭天地萬物之至,以奉聲色無窮乏欲……懼民之知其然……嚴刑以威之……阮籍不僅嚴厲揭發假仁假義,“坐制禮法”的君主和媚主虐民、貪如豺虎的官吏,而且對一般循規蹈矩、追名逐利的君子們也予以抨擊,認為他們不過是褲襠裡的蝨子,可悲亦復可笑!總的看來,阮籍的歷史觀是唯心的,但他不滿於階級社會的殘暴、醜惡和偽善,而嚮往“太素之樸”的社會,這種社會沒有暴君惡吏的壓榨,“刑設而不犯,罰著而不施”;“害無所避,利無所爭”;“善惡莫之分,是非無所爭”。這種描述實際就是他對現實政治的不滿與批判,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一、三國的文學
三國時期的文學,以建安年間最為興盛。興盛的原因,一是由於戰爭年代,名、法、道、縱橫各家學派紛紛興起,傳統儒家經術獨尊的地位受到衝擊,士民思想倍形活躍;二是隨著社會經濟情況急劇變化,人民生活既疾苦,士人的遭遇又多種多樣,因此,死版雕砌、華而不實的漢代辭賦,遠遠不能反映人民的現實生活和不平之鳴;三是由於曹操父子的大力提倡,在他們周圍聚集了不少有才華的文學之士。《文心雕龍》第45《時序》說:
自獻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