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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股東開會,股東會議決議;二是在協議簽訂30天之內辦理變更登記,否則無效。就像買車一樣,我買你的車,雖然付了全款,但是沒過戶,這個車還是你的,如果你出了交通事故,還是你的責任。道理一樣。

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彭北京無法接受,他提出上訴,然而二審結果依然維持原判。2002年8月,經原告黃生福申請,郴州中院執行局局長鄭建華等人來到玉溪水泥公司執行判決,將彭北京和其他經營人員趕出公司,並將公司強制租賃,九年的租賃權起拍僅580萬元。彭北京說,這次執行,名為執行,實為穿著合法外衣進行搶劫。

彭北京:二審都沒有重新開庭,還是維持原判。後來他們跑來拍賣玉溪公司。玉溪公司是一個法人單位,我是一個自然人,公司還有其他的股東,不是我一個人的。你判決我彭北京敗訴,可以沒收我的財產,拍賣我的財產,但你不能把整個公司賣掉,那不是賣掉,等於是搶掉。

子墨:你認為法院在判決的過程中,最大的錯誤是把公司資產和你個人資產混淆在了一起?

彭北京:對,故意混淆。他們並不是不懂法,並不是法律水平低,他們是人為地搞混淆。

二審敗訴後,彭北京對自己簽署的《內部股權轉讓協議書》心有餘悸,缺乏法律知識的他很想知道這個內部協議是否應該受到法律支援。在律師的建議下,他找到了多位法學專家進行論證。這些專家給出的意見是:如果申請人所說屬實,總的來說,郴州中院在本案執行中存在明顯違法之處。

第34節:司法決鬥士(7)

子墨:如果在法學專家看來,這個道理這麼淺顯易懂,怎麼法院的法官會不瞭解呢?

彭北京:黃生福很牛的,他是曾錦春的乾兒子,郴州中院沒有哪個敢不聽他的,沒有哪個敢不聽曾錦春的,因為他是紀委書記,你不聽,他馬上把你“規”起來。

曾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間,利用擔任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195次,受賄索賄金額達3000萬元,數罪併罰,於2008年11月20日被判處死刑。他在當地被稱為“黑惡保護傘”,手下有馬仔和乾兒子數十個。按照彭北京的說法,黃生福是他的第28個乾兒子。

關於黃生福其人,在曾錦春案發後,有多家媒體對他進行了報道。黃生福是當地有名的礦霸,不僅長期握有榮福煤礦的承包權,還組織了一支涉黑性質的“護礦隊”,強行在當地收取“資源費”,並引發多起暴力事件。關於他和曾錦春的關係,在網上公佈的一份曾錦春案起訴書中,專門列舉了曾錦春收受黃生福賄賂的事實,其中一項清楚顯示:2000年7月,曾錦春接受黃生福的請託,分別向郴州市中級法院負責人及執行局局長打招呼,要求執行好黃生福的經濟訴訟案,為黃生福的執行款到位提供幫助。為此,曾錦春於2000年12月在辦公室收受黃生福託人送來的20萬元,2002年9月在辦公室又收受10萬元。

子墨:之前你並不瞭解他們的關係如此密切吧?

彭北京:我不清楚,只聽說過黃生福很牛。在我們宜章,哪個人要做什麼局長,黃生福說了算。

子墨:他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商人,怎麼能決定誰來當官呢?

彭北京:我們宜章都叫他“二組織部長”,你不相信可以到宜章問一問,宜章那些黑社會小兄弟都叫他“老大”。

子墨:有什麼事實證明在這起案件中曾錦春袒護了黃生福?

彭北京:曾錦春在長沙中院親自說了,為了這個案子黃生福給他送了30萬塊錢。二審以後,我找到湖南省檢察院抗訴,檢察院馬上下達了暫緩執行建議書,同意再審。最後曾錦春帶上郴州市委管政法的副書記、管政法的副市長跑到湖南省檢察院去鬧,用郴州人大代表的票數威脅。因為那個時候要開兩會了,檢察長最怕這個。

第35節:司法決鬥士(8)

因為有曾錦春撐腰,黃生福對於彭北京及其公司資產的侵佔更加肆無忌憚,甚至逼得他在當地根本無法立足。彭北京不得不“漂”在外地,靠做一些小生意維持生計。

他們把我逮住,跟香港警匪片裡一樣,用褲帶把我反捆,用大膠紙把我的眼睛全部矇住,還有20多支槍

子墨:原來的生意還做嗎?

彭北京:實際上被搶了,怎麼做啊?被搶了,我就逃了。逃了,黃生福還不放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