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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我沿著岩石走。

一圈一圈地走。

走到北面,停住,看。走到東邊,停住,看。想象當時三個女人在靠路邊的這一側聊天,而兇手恰巧從那邊小路經過,聽到,然後一直躲在石頭北面聽她們說話,直到她們走開,他也走開,走去找到她們嘴裡說的那個叫程莉莉的記者,把她送進地獄。

我站著,看,使勁地看,拼命地看,用盡全身的力氣去看。

我想從虛無的空氣裡,看見那個兇手的樣子。

這村裡的這些人,到底哪張臉,是兇手!

我覺得累,又有癱軟的感覺,扶著牆壁喘氣。

付宇新想伸手扶我,伸到一半,縮回去,有點尷尬地問我要不要緊。

我把手伸過去,讓他扶我一把。

我需要他扶我一把。

不知道為什麼,也不想知道。

我們所總結出來的規律很可能是對的。

淫亂是C類死亡的準則,死亡方式是腐爛。

貪婪是B類死亡的準則,死亡方式是慢慢死掉。

暴戾是A類死亡的準則,死亡方式是猝死。

那麼石玲呢?

她的包裡也發現那種像死神一樣從來只在死亡現場出現的頭髮。

石玲在哪一類?

我認識她整整二十二年的時間,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即使一而再再而三的轉校生涯都沒能間斷我們的友誼。

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不瞭解她。也不覺得她不瞭解我。

有時候甚至覺得,我們一體的。

她不可能存在淫亂。也不是貪婪。那麼溫柔清新的一個女子,更不可能有什麼暴力傷害他人的情況存在。

石玲在三條準則之外。

她會沒事。

或者,會出現第四條準則?

☆、那些死活不肯離村的原因

丁平查到李雲麗在信用社的存款數額是三萬八千元。

從2000年5份開始不定期存入,有時存入一千元,有時存入三千元,最高的一筆存入八千五百元。

只有存入記錄,沒有支取記錄。

可見李雲麗除了存款外,身上一直有足夠用的現金。不僅僅是足夠生活基本開支,相對其他村民來說,還有些揮霍的意思。

何志秦已經找到李雲麗在外打工的一雙子女,兩個人都說只有在過年之前他們才會給李雲麗寄錢,最多也都沒有超過兩千塊。

李雲麗的錢是從哪裡來的?

李雲麗死後,她的存摺又去了哪裡?

結合膠囊上的指紋,丁平把目標鎖定在於老棺身上。

於老棺56歲,木匠,是村裡唯一一個會打造棺材的人。村民因此管他叫老棺。喪偶。無子。

於蘇州是於老棺的徒弟,也兼兒子。十年前差點餓死凍死在路邊,是於老棺領他回家,給他吃喝,養他長大,並且教給他木匠的本事。

老苗從側面打聽於老棺的收入情況,不算富裕,但也算不上窮困。年收入應該在一萬多到兩萬之間。村民們都說,於蘇州過日子節儉得近乎摳門,一鍋醃菜吃半個月,一件衣服補了又補。都說他為人善良,待那個撿回來的兒子如同自己親生一樣,說他這般勤檢肯定是存錢給於蘇州娶親。於蘇州二十三歲,到了應該成家的年齡。

可是在現在這樣的環境裡面,娶親和逃命,到底哪個更重要?

我們都知道,大部分經濟條件稍微允許的村民,都已經想盡辦法搬到山下去生活了,於老棺如果真心為於蘇州好,怎麼還會住在村裡?

有兩種可能性,要麼於老棺或者於蘇州兩人中間有一個是連環命案的兇手,知道自己不會死,所以不走;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們的確沒錢。

按他們的收入,和村民的描述,他們不可能連搬到鎮上去的錢都沒有。

他們的錢去哪兒了?

李雲麗的錢又是哪兒來的?

使李雲麗中毒致死的那瓶藥裡,有於老棺的指紋。

好像真的是很理所當然就能聯絡到一起去的兩件事情。

丁平說他會跟緊這條線。

我坐著發呆,想於老棺的經濟能力,然後想起,還有好幾個人都是經濟能力完全允許,自己卻不肯搬到山外去住的。

哪幾個人?

老苗馬上整理出了名單:於國棟,戴明明,陳喬斌。

他說:“於老棺的情況不能確定,農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