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得僱山贖罪。'一'如此,則仇怨自解,盜賊息矣。
注'一'僱山,解見光武紀。
夫理國之道,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錮商賈不得宦為吏,'一'
此所以抑併兼長廉恥也。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二'
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三'是以觽人慕暛,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畀告者。'四'
如此,則專役一己,不敢以貨與人,事寡力弱,必歸功田畝。田畝修,則谷入多而地力盡矣。
注'一'高祖時,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市井子孫不得宦為吏。
注'二'中家猶中等也。保役,可保信也。
注'三'收稅謂舉錢輸息利也。東觀記曰“中家子為之保役,受計上疏,趨走俯伏,譬若臣僕,坐而分利”也。
注'四'畀,與也。東觀記載譚言曰;“賈人多通侈靡之物,羅紈綺繡,雜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謁盡其財。是為下樹奢媒而置貧本也。求人之儉約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難卒變,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畀音必二反。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二'
注*'一'科謂事條,比謂類例。
注'二'方猶法也。*書奏,不省。
是時帝方信讖,多以決定嫌疑。又蕒賞少薄,天下不時安定。譚覆上疏曰:
臣前獻瞽言,未蒙詔報,不勝憤懣,冒死復陳。愚夫策謀,有益於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於見事而貴於異聞,觀先王之所記述,鹹以仁義正道為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今諸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讖記,'二'以欺惑貪邪,詿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四'而乃欲聽納讖記,又何誤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卜數只偶之類。'五'陛下宜垂明聽,發聖意,屏髃小之曲說,述五經之正義,略賴同之俗語,詳通人之雅謀。'六'
注'一'論語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鄭玄注云:“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天道,七政變動之佔也。”
注'二'伎謂方伎,醫方之家也。數謂數術,明堂、羲和、史、卜之官也。圖書即讖緯符命之類也。
注'三'東觀記載譚書雲“矯稱孔丘,為讖記以誤人主”也。
注'四'黃白謂以藥化成金銀也。方士,有方術之士也。
注'五'言偶中也。
注'六'賴之發聲,觽物同應。俗人無是非之心,出言同者謂之賴同。禮記曰:“無賴同。”
又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一'今聖朝興復祖統,為人臣主,而四方盜賊未盡歸伏者,此權謀未得也。臣譚伏觀陛下用兵,諸所降下,既無重賞以相恩誘,或至虜掠奪其財物,是以兵長渠率,各生狐疑,黨輩連結,歲月不解。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為取,而莫知與之為取。”'二'陛下誠能輕爵重賞,與士共之,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徵而不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彁為速,亡者復存,失者復得矣。
注'一'介,甲也。冑,兜鍪也。
注'二'言先饒與之,後乃可取之。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帝省奏,愈不悅。
其後有詔會議靈臺所處,'一'帝謂譚曰:“吾欲'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帝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帝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二'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
注'一'陽衒之洛陽記曰“平昌門直南大道,東是明堂大道,西是靈臺”也。
注'二'六安郡故城在今壽州安豐縣南。
初,譚著書言當世行事二十九篇,號曰新論,上書獻之,世祖善焉。'一'琴道一篇未成,肅宗使班固續成之。'二'所著賦、誄、書、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