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樸英喬”,名字倒過來,不就是叫“喬英”。“英”“俊”同義,不就是喬俊。是的,他就是喬俊,就是抗美援朝開始時參軍赴朝的志願軍喬俊。但是據當年有確切的訊息,說他已經光榮犧牲,怎麼又突然從地底下冒出來?還有他分明是喬俊,為什麼又要叫“樸英喬”?我把自己的疑惑告訴他,他傷心地流著眼淚,說出了事情的原委。
“五一年十二月,我們‘十七’、‘十八’穿著東北大頭棉鞋,雙雙跨過了鴨綠江。我‘十七’隨團部做宣傳工作,編《戰地小報》;‘十八’(石瑾)在師文工團。五二年春節時,石瑾赴前線慰問演出,遭遇美國鬼子的飛機轟炸,獻出了年僅二十歲的寶貴生命,我與同志們一道,將她的忠骨埋葬在清川江畔。從此她長眠於地下,真正做了永垂不朽的‘十八’。石瑾的犧牲使我告別了嬉笑的人生。一股復仇的怒火支撐著我,使我成了堅強的戰士。我堅決要求參加連隊,戰鬥中我非常勇敢,屢立奇功,一次戰鬥,在連長英勇犧牲後,我頂替了連長的職務。在一次掩護部隊緊急撤退的狙擊戰中,遭遇飛機狂轟濫炸,戰士們都壯烈殉難。我的左腿已被彈片擊折,但我還將暴怒的子彈,撒向敵人,使敵人如落葉一般,紛紛倒下。又一顆炸彈落在我的身旁,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第六章(。dushuhun。) ; ;夜茶品夢 31出差江南,有幸祭掃竹海墓;抗美援朝,感恩結下生死緣3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10…3…5 10:11:47 本章(。dushuhun。)字數:3352
“醒來的時候,我已躺在一位朝鮮老大娘的家裡,她告訴我,我已經昏睡了三天三夜。炕頭坐著一位姑娘,應該是大娘的閨女,她在哽哽咽咽流著淚,一雙眼睛哭得像兩顆紅桃子。大娘還告訴我,是姑娘把我從壅埋的土裡剜出來,揹回家,日日夜夜侍侯著我。她的兩個哥哥在保家衛國的戰鬥中犧牲了,她想把我當作親哥哥,問我同意不同意。說著,大娘深陷的眼睛裡,傷心的淚水如泉湧。是姑娘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怎麼能拂逆她的這種深厚的情意,我激動萬分地拉著大娘的手,眼淚縱橫地連聲說‘同意’。姑娘聽說我同意,就抱著我連聲喚‘哥哥’,他們姓樸,從此我就改名作‘樸英喬’。我心想石瑾妹妹已長眠在這裡,今後我就與她一道,守著這片苦難的土地,不時可以到石瑾的墳前,與她說說話。青山處處可以埋忠骨,到自己生命終結的時候,就與她同眠在這塊美麗的土地上,我‘十七’何必一定要回到家裡,與‘十八’千里苦苦相思呢?由於缺醫少藥,此後,一年多的時間裡,傷口未愈,生活不能自理。是這位朝鮮姑娘殷勤護理,日夜陪伴,就是洗澡接屎尿,也由她承擔。這般如海似山的盛情,一聲廉價的‘妹妹’,又怎麼能夠還清?待我拄著柺杖能行走的時候,大娘撥亮燈盞挑明瞭話,‘閨女這般待你,她身子已經屬於你,你要掂量這事的輕重,看今後的事怎麼辦?’我除了感激之外,還有什麼可說的,此後,我就是她家的人,我是個男人,就應該為她撐起這片天。當年,按我們國家的規定的紀律,志願軍戰士與朝鮮婦女不能有男女私情,如果有,就要受到嚴厲的處分,作家孔厥的事,你應該知道。可是我不能忘記大娘和姑娘的深恩,從此,我就決心隱姓埋名,做個朝鮮人。這樣,沒有舉行婚禮,我們成了親,我呼大娘作親孃,姑娘仍舊喚我作哥哥。以後三年的時間裡,我們生了兩個孩子。後來我才知道,那次狙擊戰後,志願軍清理戰場,死難的戰士,個個都被燃燒彈燒得無法辨認,雖然他們覺得少了一具屍體,不知這具屍體是誰,但又覺得敵人的炸彈,把整個陣地都翻過來了,也許其中一具屍體埋得很深,或者已化為灰燼。他們在陣地上挖了很久,沒有找到。此刻敵人的偵察機又飛過來了,掩埋烈士遺體的同志,沒有繼續挖掘尋找,在掩埋了烈士的遺體以後,他們就撤離了,將我的名字一併上報。我是連長,追認我特級英雄稱號,報上還廣泛宣傳了我的事蹟。志願軍撤回祖國後,志願軍的留守機構知道了這件事,不同意我留在朝鮮,他們知道我與朝鮮姑娘結婚生子,違背了紀律,可這事木已成舟,其情可憫。領導覺得這事是在特定的情況下發生的特殊的事,就變通處理,將孩子留下,而我必須回到祖國。為了照顧這個苦難的家庭,為了經常能跟石瑾妹妹說說話,我堅決要求轉業到東北,因為隔三差五我必須去朝鮮。我還與姑娘約定,我死後讓我在石瑾墓旁安息,讓‘十七’‘十八’永遠相伴。為了不與國家的政策相悖,只好掩人耳目,姑娘仍舊呼我作哥哥,說我們都是延邊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