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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⑦ 說到“脫離現實”,可能生出歧義。比如遭到詰問:“藝術能夠脫離現實嗎?夢想能夠憑空而生嗎?意識能夠脫離存在嗎?”等等。這樣的詰問有必要先讓它作廢。因為這就像是說我們不能脫離生命去思想一樣,原就是一種徹底的廢話。我說的“現實”,是指生活中有限的明晰、確定之域(比如種種成文或不成文的準則、習慣),而不是指我們生存於斯的一切。若連迷茫、未知、心路的困苦和希望也脫離,那我直接主張去死也就夠了。還有,對藝術而言,“脫離現實”不是必須,而是有權;就像我們有權脫離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夢見共產主義,但不必回回這樣。

(順便說一句:我對理論詞彙一知半解,不敢亂用,只好這樣拙笨地區分這兩種現實——可以脫離的,和不可能脫離的。)

⑧ 但是藝術和夢想就沒有一種需要遵守(遵循、恪守、崇尚甚至膜拜)的東西嗎?如果沒有,你為什麼夢?你從何而夢?你為什麼寫、畫、舞、唱……?比如說,你不為了人道嗎?你不為了真、善、美、愛、幸福、自由、平等……嗎?我相信,任何好的藝術家和好的藝術品都不能不為了這個。但這不是倫理,因為它們不是固定的道德準則,它們沒法兒遵守,它們變動不居,要由人不斷地更新、擴充套件、賦予其具體的內涵。比如說,法律保護自由,倫理維護美德,但自由的內涵永遠比法律所保護的大得多,美德的內涵永遠比倫理所維護的大得多,大到無限。由於這片大出來的無限,於是產生夢想和藝術。

⑨ 但是很多壞藝術、偽藝術、被惡毒的慾望或權勢弄出來的所謂藝術(姑且稱之為“藝術”吧,因為照理說這樣的東西其實不是藝術),不也可以打著無視任何倫理的夢想之旗而氾濫了嗎?我想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不能因此就先把藝術套上倫理的枷鎖,因為套上了好的固然一時高興,但同時卻為給它套上壞的開了方便之門,最為關鍵的是,它不能套上任何枷鎖,因為它是人間最後(和最終)的一塊自由保留地。為了這塊自由保留地上不斷地長出美好的未來,我們得冒它也不斷長出壞東西的風險。切不可因害怕做噩夢,就乾脆放棄夢想的權利;而放棄夢想權利的方式,通常就是拿某種倫理來限定夢想。夢想一經被限定,就不是夢想了,夢想恰是在被限定的那一刻被放棄的。

⑩ 說到具體的那個詩人,肯定,他要是活著他必須要像任何殺人犯一樣被繩之以法,他死了,他也並不因此就不是一個殺人犯。但是他的詩和小說,依我看還是好作品,萬不可因人廢言。再者,怎麼看這件事,也有一個倫理態度和藝術態度之分。倫理(或法律)態度是確定的,不容有絲毫彈性,但藝術態度可以各種各樣。藝術態度其實已經與那個詩人或殺人犯無關了,就像福克納與“愛米麗”無關,只與《紀念愛米麗的玫瑰花》有關。我相信,若真有“愛米麗”其人,福克納絕不會不認為她是一個殺人犯。但當福克納寫這篇名作時,主要不是想寫(當然更不是讚美)一個殺人犯。所以不能以倫理的態度看這篇小說,而必須以藝術的態度去看它。藝術家福克納不能獨立於倫理,藝術品《紀念愛米麗的玫瑰花》是獨立於倫理的,而福克納借這小說所希冀的並不是一種確定的準則,而是比準則更為遼闊的夢想或思考。這夢想或思考之遼闊,大約是無限的,因為任何時候倫理都比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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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給LR兄(3)

本想簡單地回封信,誰想就這麼又長又枯燥了。

近日北京文壇上有些人發起了一場所謂“抵抗投降”的戰鬥,聽說了嗎?把你我的名字也寫進了“抵抗”大營。此事你可能還不知道。我也是才知道的,人家把我編隊之後我才聽說。此事的因由我還不太瞭解,不敢妄論。但是我想文學不必豎旗,尤其不要分撥排隊。至少我是不想站隊的,我們從小就站隊,站膩了,而且每每效果也壞。我贊成“少談點主義,多研究點問題”,理由是,研究問題並無損於高明的主義,而旗幡障目倒要把問題搞亂。文學也不要中心,文學適合在邊緣。就便真有中心,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強造不得。

新近進口的美國片《阿甘正傳》看了嗎?真好。“阿甘”的逃跑哲學很妙。比如文學,與其總向中心追,莫如常往邊緣逃。

前些天美術館又有“巴爾蒂斯畫展”,去看時左尋右找,想再碰上你們兩口子。不知你們是否又千里迢迢來看過了。畫雖不多,也是真好。

問全家!

鐵生

199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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