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你而去的衝動。這種衝動的背後卻是更深的恐慌,我已經習慣了你的體溫,不知道離開了你,生命要怎樣繼續。我知道自己總會先你而去,但是我已經擁有了愛情,對我而言,這已是完美的人生。”
那筆使她成為舅舅眼裡罪人的錢,在銀行裡一分未動。
遺囑裡寫著:
留給他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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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曾經認真說過再見的人再見的事
也許永遠都不能再見了
曾經念念不忘的東西
總有一天會變得面目全非
想也想不明白的事情
不想也許就能清醒
她認識他的時候14歲,讀初中二年級。他是分到媽媽單位的新大學生。他們每天走相同的馬路去上班和上學,一個朝東,一個去西。那是情竇初開的年齡,她沒有任何理由的戀上他。她喜歡寫日記,從那一天開始,日記變成信,寫給他。信裡她總說,看見你穿蘭色外套,比藍天還要晴朗。
從高中到大學,她寫了四年的信給他。厚厚的紫色筆記本寫滿一本又一本。他始終不知道。他和學生時代的戀人分手和好,和好分手,悲歡離合的不經意間,她就那樣寂寞的長大了。
18歲生日那天,她寄出了那些信。她對好朋友說,那麼多年了,“偉大”也要有個限度。
那段時間,他和戀人決裂,日日與酒相對。收到那幾個筆記本的晚上,他開始一個人在燈下,仔細看那些從稚嫩到成熟的字型和心境。後來他對她說:我落淚了。
再後來他開始和她交往。週末的時候一起去看電影。她一個晚上用餘光看他,多少年過去她都記得那是劉德華的電影《賭俠1999》,記得那首反覆在電影中出現的《浪子心聲》,可是她當時沒有聽懂其中的歌詞: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他在她的宿舍裡燒菜給她吃。菜花炒肉。油濺到他手背上,她心疼得要命,一邊幫他塗藥一邊哭:都說感情付出不一定有回報,都是假的都是假的。
他對她是有感情的。那麼青春無邪的面孔和心靈。在他面前小心翼翼收斂起所有的缺點和任性。然而能培養的始終是感情,他對她始終是無法有“戀愛”的感覺。他的前女友來找她,她明明知道那是誰,只是悄悄在房間裡等。他回來的時候看見桌上有張紙條:你出去了那麼久,外面那麼冷,怎麼不記得穿外套?
他和女友恢復來往的時候,刻意隱瞞著她。她其實並不是一個好涵養的女子。只是太愛了太在乎了,她甚至害怕自己一個壞臉色會讓自己幾年來的努力全部泡湯。但是沒有用,他還是開始不接她的電話,不再見她。
於是她選擇了去外地實習。臨走的前一個晚上是中秋節。他陪她吃路邊攤。她喝了很多酒。然後語無倫次地訴說這些年自己對他的愛。她說我給你半年的時間,半年之後我回來,是生是死都只要你一句話了。
五個月之後她在異鄉得到訊息。他結婚了。新娘不是那個讓他欲罷不能的初戀。他娶了一個認識三個月的同事。
她沒有再回故鄉。幾年過去,她在當地的電視臺小有名氣。身邊來了又去很多人。她經常推掉所有的應酬回家自己煮飯。菜花炒肉。
世事就是這樣,他愛那個初戀的女子,為了她四年裡兩個城市來回顛簸。她愛他,為了他寫了四年的信,最後弄得只剩下半條命狼狽逃離。而他,到底是娶了個不相干的人。到底,月老願意成全的不是她或者她,而是一個什麼也沒有付出過只是出現在合適時間的人。
就如那句唱爛在大街小巷的歌詞: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四年和十年,十年和二十年,其實是一樣的。
錯過(1)
這一生,希望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
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段荒唐。
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是一場心傷。
在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是一聲嘆息。
零
那是一年深秋。他所在的電視節目到高校做活動。他的節目,在城裡頗有人氣,嘻嘻哈哈熱熱鬧鬧,人人都說,他是近些年難得一見機靈且英俊的小生。
同去的還有算是半個同行的電臺主持人。剛開始,他只覺得那個黑髮白衣的女子面目清秀,以為是哪個編導帶的朋友。中途車上,他沒話找話似地問起身邊的她:讀大幾了?對方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