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見於對這類超唯物科學現象有深刻興趣的拉丁民族彼此之間流傳的紀錄,以及強烈迷信的東方各民族的傳說。而且,這種紀錄並非所謂的實際見聞,頂多只是擁有特異頭腦的儈侶、醫師等人記載從他人口中得知或打聽出來的事蹟之隨筆或雜文,內容十之八九是使用屍體威脅他人、施以電力嘗試讓屍體移動、冒充死人為非作歹,等等或者是取得被迷信為藥材的器官、掠奪陪葬品、姦屍等等誤認和誤傳,很遺憾,並不容易掌握真相。
然而,這種玩弄屍體的事實自古以來就存在是下容懷疑的,亦即,檢視中國、印度、日本等國家所謂屍神、屍鬼、鬼火列車之類玄奇妖異的故事內容時,能夠由自然科學、精神科學等各方面推知這種夢遊行為——也就是玩弄屍體——被誤傳的事實。
有關此類事實的詳細部分,日後筆者將累積成一冊“妖怪論”予以研究論證,目前正在積極整理資料,不過若摘要說明,則幾乎傾向於認為屍神、屍鬼、鬼火列車之類妖異現象乃是狐貓族類或鴉、梟等妖禽怪獸所為,但那並非事實。也就是說,根據這些傳說、紀錄觀察玩弄屍體的狀況,首先是形容靜臥棺柩內的屍體忽然站立、在虛空中行走,然後是描述閉眼、頭髮和雙手無力下垂的死者或倒立,或翻筋斗,或斜立靜止,或前進、翻滾、爬行、倒吊半空中、吊掛空中,或旋轉、翻轉、後倒,或跳上、摔落等等,恰似受到某人的操縱一般,做出各種奇形怪狀的動作。但若更冷靜、仔細觀察這些形容時,會發現這就酷似天真無邪的幼兒玩弄人偶、小動物或是人像之類的物體,一方面做出各種殘忍的行為,一方面自得其樂的狀態。而且該幼兒在進行此遊戲之際,幾乎忘了自己正親手玩弄的事實,錯覺人偶乃是感受自己的意志而隨心所欲地變化躍動,從而滿足一種殘忍心理,這在我們日常生活裡隨處可見。不過,這種玩弄生物或擬生物的心理,如果對照於我們人類祖先在混沌蠻荒的時代征服、擒獲敵人或獵物,藉著擊斃對方來獲得喜悅與勝利感的高潮,就恰似今日遺傳於食肉獸類和蟲類身上的玩弄獵物習性之高等變形遺傳(割下敵人首級拋投歡呼的史實確實存在,而且更應該注意,此種玩弄擬生物的習隕主要最容易出現在男童身上的事實——請參照拙作“心理遺傳總論”中有關變形遺傳的部分),可以確定這類心理遺傳會誘發玩弄屍體的夢遊是無可置疑的。
接下來將上述的觀察對照事實加以具體說明。首先,照顧某瀕死病人至最後的人,或是收拾屍體的人,當其睡著後,特別是因為照顧而心身疲累,或由於某種心安導致陷入比平常更深沉的熟睡時,因為受到屍體的深刻暗示,被誘起前述殘忍的夢遊心理,可能會取出未埋葬或剛埋葬的屍體加以玩弄,而且,自己當然對於自己動手的事實毫無記憶。即使在豐朦朧狀態下能意識到這些,卻也如同幼兒玩弄人偶般,不會認為是自己下的手,而是錯覺屍體本身的活躍,深信有如作一場惡夢般的玩弄屍體之後,將之丟棄於某處,或者又丟回棺材裡,自己則回去繼續矇頭大睡,到了翌日,發現屍體移位或消失等,立刻大驚小怪,認為是妖異現象,結果形成了傳說的緣由。也就是說,這類傳說事蹟乍看幾乎全是留在屍體旁的人所傳頌的故事。但是妖異現象的主角絕非屍體本身或是其他鬼獸,而是睡在屍體旁的人夢遊所造成,也所以現在多數人守靈的習慣,應該就是根據無數人的經驗,在不知不覺間確認最能有效防止此種妖異現象而來。另外,在死者枕邊放置刀物的習慣,應該也是來自認為該刀物的光芒或形狀所形成視覺上的刺激暗示,能夠有效破除這種夢遊症患者的幻覺習慣。下管如何,像這樣進行觀察時,玩弄屍體之夢遊狀態的存在已無庸置疑,畢竟在守靈的習慣或火葬尚未流行以前,確實是相當常見屍體旁邊的人呈現這種夢遊狀態。
若是以上述的研究觀察來對照這樁事件,當夜吳一郎勒殺女性的行為後之夢遊,幾乎可以說與前述情形相同。不過這其中又明顯的新增了變態性慾的內容,所以特別值得玩味。亦即,吳一郎藉著自己血統中遺傳的獨特變態性慾之“心理遺傳”的夢遊發作(請參照後面的第二次發作)首先勒殺其夢幻物件的異性獲得第一階段的滿足,再藉著屍體的暗示,將前述的一般夢遊狀態,轉移為玩弄屍體……被認為是屍體劇烈的掙扎痕跡,其實疑為與玩弄的痕跡混淆,當然,或許會有一小部分屬於被害者的痛苦掙扎,不過因為玩弄屍體含有一種尋求變態性慾的愉快特殊深刻滋味,所以會不知厭膩,結果達到變態性慾中最高度的變態(請參照下一項)。
【六】承接玩弄屍體的第三段夢遊——自我虐殺的幻覺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