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割身上的肉似的。
就在我腦海中湧動著這激情澎湃的念頭時,郭子就坐在我對面,等著決定到底要唱什麼歌,怎麼排順序。他遠從臺灣到上海,又坐了兩個半小時的車來這裡,要跟我決定大概兩百個問題,而這只是第一個。
那——那就先決定特別來賓好了?應該找誰?找名牌嗎?還是應該找對我有意義的人?但誰對我真正有意義,對我有意義的人對觀眾也會有意義嗎?還是為效果著想,就找名牌好了——?但這樣是不是對不起自己呢?早知如此,我開演唱會又是為了什麼呢?完了。扭了。腦筋完全打結。我只是要開個演唱會——不過就是個演唱會,怎麼會變成人生的重大考驗呢?
這麼一想,就一發不可收拾。我開始想,當初為什麼會想開演唱會?是為了賺錢?不可能,這答案太可笑。要賺錢應該繼續接連續劇。為唱片宣傳?哪來的唱片,我還沒要發片啊!為什麼開演唱會——那可能是兩年前的一個夢想,我想起來了,那時我一直想像這樣一場私密的演唱會。我想要有一次,可以在現場觀眾面前,完全的分享。
我不想計較每一個音符、每一個動作,是否符合商業效果。我也不想精確地操控臺下每一個人的情緒。我希望付出比這些都更多的東西。我希望與他們分享完整的“我”。而且,我知道,如果沒有這一次,也就不會有下一次了。這樣想,事情突然變容易了,或者應該說不是變容易,而是變清楚了。如果來聽演唱會的人懂得欣賞完整的我,那我愛唱的歌、我想見的人,也會是令他們愉悅的。
因為我們心意相通。如果來的人對我要表達的東西沒有興趣,那我怎麼討好也沒有意義。是不是這樣呢?
其實現在我累極了,就在回憶這些事的時候,坐在拍戲現場的我眼睛都失焦了。拍到半夜三點多時,我覺得我的魂魄已經回飯店睡覺了,只有身體還在現場。這讓我想起當初面對《似水年華》這出戏時所做的“選擇”。黃磊是我的好朋友,他跟我說起要拍這樣一個故事時,我很感動。雖然經紀人認為我的角色不討好、工作接的太密集、跟準備演唱會衝突、我的身體吃不消等等,但這出戏是黃磊的理想,我甚至覺得如果我放棄了,我會遺憾,所以我接了。
接了戲,我以為每天收工回來可以想演唱會的事,跟工作人員討論所有事宜,但是我錯了。我一進入角色就不是劉若英了。然而這還是我自己的選擇,所以當我面對黃磊,覺得我給他的檔期,造成他的壓力時,我無話可說;當我半夜收工後還必須頂著寒風出去跑步時,我不能害怕;當我覺得壓力大的時候,我不能哭,因為我的眼睛不能腫。
但是眼看著演唱會一天天地逼近,過去兩年的所有想法都要一一落實時,我卻覺得自己已瀕臨崩潰了。可這就是抉擇。我決定開演唱會,我決定演這出戏。我有時候選擇任性,有時候則選擇儘量隨遇而安,即使有時候實在力有不逮。也許到了演唱會那天,對著我的燈光亮起的那一瞬間,我會發現,這一切不過就是生活,劉若英選擇的生活。
幸福三十
三十歲是一個矛盾的年齡。我們有著傳統道德給我們的束縛及新一代給我們的刺激及衝擊。與生俱來的與身處的環境是那樣的不同。面對感情及婚姻更是如此。
故事的一開始是一個媽媽身穿改良旗袍牽著一個小女孩去學鋼琴。小女孩仰頭問媽媽:“我們為什麼要學鋼琴?”媽媽說:“女孩子有一技之長是好的,如果有一天老公不要你了,你還可以教鋼琴養活自己,甚至養活孩子。”“可是他為什麼不要我呢?”連婚姻是什麼都搞不清楚的孩子問,媽媽回答:“那不重要,起碼我們做好了準備。”
這就是我們對孩子的教育,“不相信”──“不相信愛情”、“不相信永遠”、“不相信幸福”,對女人而言,簡單地來說就是“不相信男人”。
於是慢慢地我們不懂得如何相信,不懂得如何面對幸福,更別說是主動追求了;慢慢地,即使是幸福到了我們眼前,我們也持著懷疑的態度去面對它,考驗它,不懂得擁有,享受。
三十歲
一個年近四十五歲的男人,看起來身體很好(有點像李宗盛),對著想想(想想是此片女主角的名字)說:“相信我!相信大哥,千萬不要結婚,同居可以,但是千萬不要結婚!!”一個頹廢漂泊很有男人味的人叼了根菸,也對想想語重心長地說:“我呢!結過三次婚,離了三次,如果以機率來看,就是千萬不要結婚!!”一位想想最崇拜的大姐也眯著眼補上了一句:“千萬不要結婚,就算你想要有小孩,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