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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總統制’改為‘內閣制’了。誰知這一改,就改出紕漏來了:袁世凱抵死不作‘虛君’,宋教仁卻又拚命想做‘首相’。政治矛盾要用槍桿子解決,民國就逐漸變成軍閥的天下了。悲夫。

‘民元約法’之誕生

前節已言之,中山出任總統的法律依據是,各省都督代表會於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三日,所制定的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因此在臨時政府的行政部門的組織,逐漸就緒之時,則立法部門亦在循序奠定。總統就職未幾,各省都督代表會即議決組織‘臨時參議院’為最高立法機關,並通知各省,每省選‘參議員’三人至南京組織‘臨時參議院’。在獨立諸省參議員,有半數以上抵達南京之後,參議院乃於一月二十八日正式成立。先後到直、奉、豫、江、浙、閩、院、贛、山、陝、湘、鄂、粵、桂、川、黔、滇等十七省參議員三十八人。公舉福建參議員林森為議長。集會逾月,制定各項法律規章數十種。其中最重要的一項,當然便是由原‘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所改訂的暫代憲法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了。

這項後來在中國近現代史上,發生了極大作用的所謂‘民元約法’,內容共有七章五十六條。它除掉現代民主共和國所應有的主權、人權、政權、治權、疆土、法院,以及模仿美國製上下兩院的國會等一般條文之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臨時政府的模式,由原有的美國式的‘總統制’,改成法國式的‘內閣制’了。約法規定,內閣總理直接向國會負責。大總統一職就變成虛位元首了。此一約法幾經研討,終由孫文大總統於元年三月十一日公佈之。

這一著是明顯的針對著袁世凱而設計的。將來中山如讓位與袁,袁大總統的職權和孫大總統的職權,就不可同日而語了。問良心,這是同盟會所掌握的參議院,對未來的大總統所投的‘不信任票’,也是大相國寺菜園裡的一群張三李四,想對新到的和尚魯智深,來個‘下馬威’,乘他立足末穩,便把他摔到糞窖裡去的一廂情願的安排。誰知力有不敵,反而助長了和尚在菜園裡的權威,實非當初動議人始料所及也。

不過,在孫公就任臨時大總統之後,為時不足三月,建國架構便頗具規模。不論總統制也好,內閣制也好,三權分立,像模像樣,上至憲法人權,改歷易服,下及放腳剪辮,鉅細靡遺,法制燦然,雖百世可知也。立國創制,雖是群賢合力,究竟是一人領導,功不可沒。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且看,毛澤東打平天下以後,一人當國二十五年,全國僅有法律兩部。憲法之外,僅有其心可誅的一部‘婚姻法’,其他六法皆無,而統治十億人口之大國,全憑毛氏一人的金口御言,成何體統?迨鄧氏撥亂反正,重立法統,竟然還是以七十年前的孫氏之法為基礎也。雖則孫、毛皆是文化轉型、歷史三峽之中的悲劇人物,然個體之間的賢與不肖,就毋待細比了。

袁世凱的養敵逼宮和攤牌

袁世凱不用說了,更是近代中國歷史轉型期中,第一號悲劇人物。兩千年帝王專制的政治傳統,決然不能轉變於旦夕之間。因此,他縱想做個真正的民主大總統,不但他本人無此智慧條件,他所處的國家也沒有實行民治的社會基礎。他如要回頭搞帝王專制,甚或搞君主立憲,這個時代在中國歷史上,也已一去不返了。過猶不及,客觀歷史早已註定他這個邊緣政客( Marginal Politician )不論前進或後退,都是個必然失敗的悲劇人物。然這一形勢,百年之後的歷史家雖洞若觀火,百年前之當事人,則身在廬山中,當局者迷,不自知也。因此,當中山於民國元年,正在不懈地為將來的民主政治,搞其百日創制之時,袁某卻正在為他自己的政治前途造勢。袁世凱和比他晚了四十年的毛澤東一樣,他的政治智慧多半離不開司馬光的資治通鑑,武昌起義導致袁氏東山再起時,袁的政治方略便發源於傳統模式。大體言之,蓋有三層階梯,那就是養寇、逼宮,和攤牌。

他知道,革命派只可養,不可剿。剿則兔死狗烹。他也知道,大清氣數已盡,是扶不起的阿斗。縱是可扶,他也無扶清滅孫的興趣和義務,而且不論做皇帝,或是做總統,少不了,他都有一份。但達此目的,則他的前輩和老師,王莽、曹丕、劉裕、朱全忠、趙匡胤,都曾明白地告訴過他,正常的程式是:乘勢抓權,然後逼宮受禪。繼位之後,那就與原先助勢的造反派如今的革命派,攤牌。或做你們的總統,或作寡人的皇帝,因勢制宜可也。

老辦法的養寇自重

袁世凱在武昌起義爆發之後,所搞的那一套養寇自重的把戲,細說起來就像一部很複雜的政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