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決戰,希望積小勝為大勝,使中國疲憊。這種情形,維持四十年,直到本世紀(前一)中葉。
二 司馬遷·路溫舒
李陵被俘,使中國史學之父司馬遷,受到酷刑。
司馬遷,夏陽(陝西韓城)人,他的史學名著《史記》,是中國最早的一部最有價值的史書。
在幼年的時候,司馬遷跟隨父親遊歷了很多地方,東南到過會稽(江蘇蘇州);南方到過沉江湘江(皆在今湖南);東方到過魯縣(山東曲阜);西南到過巴郡(四川重慶)、蜀郡(四川成都)、益州郡(雲南晉寧)。可以說他足跡走遍半個以上已知的世界,這對他開闊的心胸和寫作的技巧,有很大幫助。父親逝世後,他繼任父親的官職——天文臺長(太史),隨即著手撰寫《史記》——中國第一部傳記式的通史。
然而,當這部鉅著寫到一半時,李陵被俘,皇帝劉徹大怒,在專制帝王眼中,只有自己的命值錢,別人的命都不值錢,所以,他認為李陵應該自殺。大臣們諂媚劉徹,也一致認為李陵應該自殺。劉徹問司馬遷的意見,司馬遷的災難於是來臨,他回答的恰恰是劉徹所不願意聽的話,他說:
“李陵對士兵非常愛護,平時常以殺敵報國為最大志願。如今不幸戰敗,而一些沒有冒一點危險的大人先生,卻在一旁議論紛紛,挑剔他的過錯,使人痛心。李陵以不滿五千人的步兵,深入沙漠與八萬騎兵對抗,轉斗數百里,箭盡力竭,但仍冒白刃反攻,部下毫無離心,自古名將,不過如此。他身雖被俘,卻曾力挫強敵,也足以名垂天下。而且我更相信,李陵忍辱投降,絕非出自本心,他一定另有計謀,報效祖國。”
紀元前八一年,劉徹已死,在匈奴羈留二十年的蘇武被釋回國時,寫信給李陵,勸他一同回國。李陵覆信說:“我當時所以不死,只是打算效法前輩英雄,有所作為。可是,大志未成,全族被劉徹屠戮,老母都不能倖免。仰天捶胸,眼淚流盡,繼之泣血。”忍辱負重的人不可能被狂熱分子體諒。沉痛的心情,也不可能被浮滑之徒瞭解。所以李陵、司馬遷不得不成為悲劇人物。
劉徹既決心屠戮李陵全族,對司馬遷讚揚李陵的話,當然使他大為光火,就把司馬遷囚入詔獄。法官會審的結果,確定司馬遷犯了包庇叛徒的偽證之罪,判處死刑。司馬遷的家人為他好不容易借貸到一筆贖金,才減為次一等的腐刑——將生殖器割除。
腐刑固然痛苦,但尤其羞辱,司馬遷幾次都要自殺,但他終於在殘忍的命運下活下去,為的是要完成他的《史記》鉅著,他的苦心使我們感謝。
《史記》上自紀元前二十七世紀黃帝姬軒轅,直到本世紀(前一)他受腐刑之後。用二百餘人的傳記,表達二千六百年間的人事變化和社會變動。再用若干表格和專題報導,作為補充。以簡練的中國古文寫出五十二萬字巨書,成為中國史籍的珍寶。而且這種體裁,從此被史學家奉為圭臬,中國所謂“正史”,兩千年來都跳不出司馬遷所創立下的範疇。
司馬遷所遭遇的酷刑,不是孤立事件或偶發事件。它普遍的存在,而且已長久存在。中國司法制度,很早就分為兩個系統,一庭——軍法系統。
詔獄法庭的特徵是,犯法與犯罪無關。法官的唯一任務是運用法律條文編撰一件符合上級頭目旨意的判決書。司馬遷不過一箇中級官員而已,即令最高階官員,只要陷進詔獄系統,都不能自保。像削平七國之亂,拯救西漢王朝的救星,後來擔任宰相的周亞夫,他的兒子曾購買一些紙糊的刀槍之類的葬器,預備老爹死後焚化。有人告發周亞夫私藏武器叛亂,立刻就被投進詔獄。周亞夫向法官解釋那些只是死人的用具,法官何嘗不知道那是死人的用具,但他們的任務不是追尋真相,而是執行命令,只好回答說:“你雖然沒有在地上叛亂,但很明顯的,你將在地下叛亂。”周亞夫只有死亡。另一位農林部長(大農令)顏異,當皇帝劉徹發行一種專門向封國詐財勒索用的“鹿皮幣”時,顏異僅只向外翻了一下嘴唇,也立刻被投進詔獄,法官判他犯了“腹誹”大罪——雖然沒有在言詞上反政府,但卻很明顯的在肚子裡反政府。顏異也只有死亡。
詔獄法庭不限於直接冒犯了皇帝,一件謀反案發生後,無論這件謀反案是真的,或是出於詔獄系統——誣陷的,往往千千萬萬人牽連進去,包括各色人等。像親王劉安謀反案,死於詔獄的就有數萬人。劉徹親信江充揭發的巫蠱案,死於詔獄的也有數萬人。法官對失寵了的親王、宰相、部長,當敢如此殘虐的任意戲弄,低階官員和平民所受到的待遇,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