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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僚主義”的動員。動員會後,院黨委和學生會來人找我談話,要我談經濟問題,我不驚不詫,有啥說啥。我想,我參加革命既不是為了當官,也不是為了發財。從來經手財務,都是廉潔奉公,兩袖清風,沒有佔過公家便宜,心中坦蕩,光明磊落。至於有沒有浪費和官僚主義,歡迎大家揭發,但我自己心中有桿秤,認為不是特別嚴重的。因此,顯得神態自然。誰知有的領導不以為然,說我“大而化之,態度不端正”。甚至說我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我“坦白交待問題”,而且有人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貪汙分子睜開眼,兩條道路由你選”,我這才明白,他們把我劃入了“重點懷疑物件”。我說:“怪了,我革命幾十年,還會貪汙學生的伙食費嗎?”但有些人認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腳”的。按照這個邏輯,認為我既管錢管物,沒有不貪汙的,從而對我說的話很不滿意,認為我是抗拒檢查,想矇混過關。於是,天天對我批鬥。

元宵節那天,兩個學生突然跑來喊我,說:“走,帶鋪蓋卷。”他們把我帶到中華大學舊址的一個教室裡禁閉起來,每天派幾個人輪流看著我,把我的一舉一動都記錄下來。我想“身正不怕影子斜”,黨歷來講實事求是,遲早會弄清楚的,因此,我不在乎暫時委屈。接著,又開小組會,要我寫交代材料。我有什麼問題需要交代?沒有貪汙,怎能亂寫?於是我便寫自己的認識和經歷。他們看後,說我態度不好,要我寫“貪汙罪行和反革命行為”。這莫須有的事,我確實無法寫出來。他們就一會兒大會轟,一會兒小會逼,勢頭越來越厲害,今天弄到這兒批,明天又弄到那兒鬥。走路時,他們還用帽子把我的眼睛遮起來,不准我看路、看人。有時深更半夜抓我起來鬥,幾十人參加,拍桌子,打板凳,凶神惡煞的。有時我疲倦極了,實在支撐不住,打起瞌睡來,就被他們罵得狗血淋頭。由於他們拿不出我的任何“罪行材料”,運用大喊大叫,氣勢洶洶對我也逼不出什麼東西來。有人竟把我的牙刷、牙膏、肥皂都沒收了,只給我留下一條毛巾和一個杯子,想從生活上折磨我,進一步逼我“認罪投降”。在這次運動中,楊夢遊、史爾工也被列為重點審查物件。三月十八日,我們被弄到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開大會。我見會場坐得滿滿的,各個高等院校的“重點物件”大概都到了。嚴重的則被拉到臺上交待問題,我沒被拉上去,算是寬待了。會上,宣佈了某某交待了貪汙問題,某某交待了受賄罪行。其中也提到我們學院的孔科長交待了貪汙問題,楊夢遊因拒不交待,問題嚴重,當場被捕了。這次大會,號召有問題的人要趕快交待。 。。

“清查老虎真假,嚴禁逼供信”(5)

對楊夢遊的處理,出我意外。我知道他做過農業銀行總經理,家資富裕。在我所接觸中,他辦事謹慎,從未發現他在經濟上有什麼含糊的地方。記得有一次我曾向他借10元錢,他清根清底地詢問,不肯借出,似乎生怕情況不明,手續不清。這種人會與下屬勾結起來貪汙嗎?但他的下屬鬥他時說:“楊夢遊,你不交待是不行的。我們都交待了,你的秘密保不住啦!”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感到困惑,不知該相信誰的話。

隨著運動的發展,我被逼得無可奈何。我曾產生一個怪念頭,後悔我沒去貪汙,要是果真貪汙了什麼,就好交待過關了。不過,又一轉念,既然管這麼多錢和物,又與工商業人士打交道,別人怎麼不懷疑?古今中外受委屈的人有的是,我受點委屈算得什麼!

有天夜裡,星月無光,黑沉沉的,遠處傳來批鬥別人的吼聲。我被帶到院黨委書記的客廳裡,領導黑著臉要我寫交待材料,否則不讓我睡覺。看這架勢,非要把我鬥倒不可了。我想,再頂下去,身體會拖垮的。於是,我只得瞎編材料,說我去租房子的那家房東沒有現金給我,給了一些盤尼西林之類的貴重藥品。管菜園的弟弟,給了我300萬元,等等。領導看了這材料,問我:“能不能對質?”我想,這本是瞎編的,對質怎麼對得上?便說:“不能。”領導聽了很生氣,一推桌子說:“算了,算了,我們陪你熬更守夜,你竟跟我們開玩笑,寫假交待,這樣頑抗下去沒有好下場。”

此後對我管制更嚴,把我關押起來。我一打瞌睡,他們便吼叫;我要洗臉,也不給水;要刷牙,沒有牙刷;要上廁所,有人守著,還不讓洗手。我手上積的汙垢,好久才洗掉。那時我才知道叫化子為什麼身上那麼黑!當然,這些折磨人的手段,是某些作風不純的人乾的,並不代表黨的政策。這一點,我心中有數。

六月份,我被押到原輔仁大學舊址的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