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沒有得到應有提高,對於長灘的很多人來講,他們希望能將長灘列入計劃單列市或者副省級城市,最不濟市委書記也得掛省委常委。
計劃單列市出現在八十年代初期,是讓一些大城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這些大城市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而不是省一級行政級別,設立計劃單列市的目的是要解決條塊分割、城鄉分割,逐步探索出一條以大城市為依託的經濟區,政治與經濟適當分開來發展經濟的路子。
計劃單列城市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同省的行政隸屬關係,仍受省的統籌、服務、協調、監督等方面的領導,計劃單列內容主要是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主要商品購銷和分配調撥,能源及主要物資分配調撥、外貿進出口、地方定額外匯、勞動工資、財政信貸、科學技術以及各項社會發展計劃指標等。計劃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而無須上繳省級財政。
設立計劃單列市之初,並未對行政級別做明確解釋。但逐漸形成四大班子主官是副省級的慣例。
從九三年之後的十年間,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基本就不再增加了,不過這些年一直有一種呼聲,就是希望能夠將凍結的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增加。
長灘市也是想接西部大開發的東風讓自己的城市升格一下,這樣借東風的先例不是沒有,比如藉助三峽工程都有城市成為直轄市了。
其實長灘是想得太多了,不說長灘和東部一些發達的地級市相比還是有差距,就是並駕齊驅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樣的體制本來就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