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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迷信陋俗。不知何時能夠根除!在臺灣,若是替嬰兒禱告神靈,敬奉神明的雞腿與通常敬神的雞腿不同,即雞腿不能屈入雞腹中,而要完全放直。取意使嬰兒“腳骨長,有食福”。敬神的酒也不能像通常那樣分三巡注滿,而要一次斟滿酒杯。取意嬰兒尿大泡,不要一會兒一尿,使母親多洗尿布。從此看到民間是事無論鉅細都要依靠神靈的,在敬神求吉祥的嚴肅場合中,竟連雞腿的作用和小孩撒尿之類的事聯想了進來,也是民俗中極有趣味的一例。

關於嬰兒衝犯的禁忌,舊時還與“灶神像”和“孩兒燈”兩事有關。據《中華全國風俗志》雲,遼陽人逢朔望必敬灶神。灶神像上繪一犬一馬,俗傳買回的灶神像,像上之犬口若張開,當年所生的嬰孩,必不能長壽;口若緊閉,則嬰兒發育壯旺。所以有初生嬰孩之家買灶王神像,忌諱買有犬張口的。“送孩兒燈”是舊時江蘇一帶的習俗。俗傳用泥捏製成的孩兒燈送至不生育人家,能使之生子。故望子心切的人家遇有人送孩兒燈來,必以酒食相待,且將此燈供奉於堂前。嬰兒生下後,則更要好好敬奉這孩兒燈,好像孩兒燈就是嬰兒的本命

一般。如果這個泥偶的手足有所損傷。則以為是神意受到了衝犯,那麼這個嬰兒將來也勢必要遭殘疾。以上這些都是與嬰兒衝犯迷信有關的習俗禁忌,也可見到舊時民間對嬰兒看護的一些神秘觀念。

喜禮忌

中原一帶最重添人進口。生子養女是一件大喜事,俗中有許多慶賀的禮節。據舊志雲:“新鄉縣初生男女,三日報喜。抬禮盒,用米、面、雞、酒之類。男用雄雞,女用雌雞。母家但受酒,餘物各添少許。雞之雄者,配以雌,雌者配以雄。仍令抬回。亦有牽羊者,須添配一羊。否則,折羊錢。越五日,母家備禮叩喜,男家擇吉請酒,謂之‘吃麵’。母家贈小兒以首飾、衣物之類,厚薄不等。親友亦以雞酒致賀。彌月後,母家來接女,謂之‘叫住滿月’。”這一記載,基本上反映出了中原一帶在慶賀新生嬰兒之喜中的習俗和禁忌。各地也還有一些細微的差別和特色。林縣一帶,頭胎嬰兒,不論男女,報喜最隆重。建國前富裕人家抬食盒、酒罈,趕兩隻褐山羊,項系銅鈴,一路叮噹作響,為讓眾人知曉。建國後,一般農家,報喜時將“喜帖”放在一小木匣中,裝入錢袋內,讓一童子揹著去報喜。生男孩用左肩背,生女孩用右肩背,“男左女右”,一路不準換肩,是男是女,一目瞭然。到姥姥家後,款待報喜者,要烙油餅、做雞蛋麵疙瘩湯等,忌諱給報喜者做麵條飯,否則,據說嬰兒會愛流鼻涕。上蔡一帶報喜,俗稱“吃喜酒”。男家又稱“吃喜麵條”,女家又稱“送祝米”。生頭胎嬰兒後,男方的上輩要到女家報喜。報喜時,除送常禮外,生男孩要抱一隻公雞,謂之“大喜”,生女孩則抱一隻母雞,謂之“小喜”。雙胞胎,抱兩隻雞。女家見到雞,不言而喻,就知道生的是男是女了。報喜時,雙方商定“送祝米”的吉日。“送祝米”忌諱在中旬,因“十”與“死”諧音,故避之。“送祝米”抬禮盒,挑禮挑,忌諱用竹籃子。俗話說,“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因而避忌之。禮物之中要配一隻雞。男孩配母雞,女孩配公雞,有祝嬰兒成人婚配之寓意。男方招待女家吃飯,主食一般是蒜麵條,俗稱“吃喜麵條”,即從此出。

據有關資料講,雲南彝族生了孩子後,姑爺也要到岳父岳母家報喜。除帶酒食外,也要帶一隻雞。不過與中原一帶的習俗不同,生男孩不是抱公雞,而是抱母雞;生女孩不是抱母雞而是抱公雞。岳父、岳母看來抱來的是母雞,就知生的是男孩,看到是公雞,就知是女孩。岳父岳母收下雞後,要換隻雞給姑爺。抱來母雞,換隻公雞;抱來公雞,換隻母雞。姑爺把換來的雞抱回飼養,不準殺吃。這意思,抱走的雞,只是報信用的,換回的雞才是嬰兒的“本命屬性”,所以是殺不得的。從生子報喜送雞的不同習俗中亦可見到風俗之異曲同工之妙了。

開封一帶,生子報喜又嘗以雞蛋(雞子)為象徵物。頭胎產嬰之當天,就由女婿持雞蛋到岳家報喜。如生男孩兒,煮雞蛋六個或八個,必為雙數,忌單。用紅顏色染過之後,在雞蛋的一端,再用墨或鍋底炭塗一黑點,表示為“大喜”。如生女孩則煮雞蛋五個或七個,必為單數,忌雙,也用紅顏色染了,不再塗黑點,表示為“小喜”。報喜後,岳母要烙麵餅一張,令婿帶回,沿途撕碎餵狗,直到拋盡為止。俗信,如此可保嬰兒成人,免於夭折。因為代表其“本命”的那張麵餅已經餵過狗了,所以嬰兒可以不必再有什麼顧慮,也不會再有什麼災難了。俗間有孩子小名稱作“狗剩兒”的,也大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