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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穿褲子腿腳靈便,如將夭亡可速轉生。否則,將被絆住腿腳,到了陰間將一去而不復返,實際上,因為嬰兒不受束縛有利嬰兒發育。

雙生(雙胞胎)嬰兒,穿戴忌不一致。如雙天子(女)穿戴不一,別人見了會責怪的。大概因其相像是天意,而天意不可違。實則也是以雙胞胎為喜、為榮的習俗下,其父母的一種炫耀心理的表現。

(4)飲食忌

嬰兒忌食生硬、不好消化的食物。北方忌讓嬰兒吃大米飯、饃、油餅、青菜等,未滿月時,只吃母乳,別的忌食。滿月後,可喝稀粥、麵湯、菜湯、肉汁等,忌食肉類、豆類食品。直到滿週歲後,才能動葷腥。否則,認為嬰兒會積食、生病。南方,嬰兒滿月後,即可開葷,吃米飯、肉食。浙江溫州一帶,還有“叨光”的習俗。即嬰兒滿月開葷時,忌食自己屋裡的食品,必須到人口多的人家辦喜事的地方,去乞取雞、鴨、魚、肉之類的食品來開葷。俗信,可以將那種興旺熱鬧的喜慶之光“叨”回家來,所以叫做“叨光”。如果碰不上這類機會,甚至有一連等待幾個月才給嬰兒開葷的,無非是要圖個吉利。

(5)洗浴忌

嬰兒宜勤洗浴,否則,恐生疔、瘡。用水要冷熱適中,洗得時間不能過久。俗以為洗浴後用蚌粉撲身,可避邪。舊時給嬰兒洗浴還要擇吉日。有“寅卯酉日吉,壬午丁未癸巳兇”的說法。勤洗浴是好事,對嬰兒健康有益。洗後撲粉,也可爽身。惟擇吉日,無一可取,純屬迷信。

洗嬰水,尤其剛生下來頭次洗嬰水,忌諱亂潑,恐會褻瀆神明。據信,嬰兒四個月內,胎神還在附近滯留未去,因而處處仍須小心,如果汙及胎神,就將使嬰兒罹難。

(6)驚嚇忌

嬰兒忌受到驚嚇。嬰兒初來世上,對一切均屬首次感觸,未免奇異驚覺,常常最易被“嚇著”。所以產房內忌大聲喧譁,忌器物碰撞,忌生人來往,忌燈光過強,忌冷熱物觸動嬰兒,讓嬰兒先保持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等慢慢長大後再漸次擴大視野,接觸更多的新鮮事物。如一旦嬰兒被嚇著,忌大人大聲喊叫。俗以為可輕輕摸摸嬰兒的耳朵垂,便能使嬰兒安定恢復過來。河南林縣一帶還有一種“掛神鎖”的習俗。為了防止嬰兒的魂魄被驚嚇著或者被生人、野鬼“帶走”、“攝去”,當地人在嬰兒降生後,即用一把鎖,鎖在門上,直到滿月後才開開。或者用紅線穿一到四枚小銅錢掛在嬰兒脖子上。俗以為嬰兒的魂魄也像自己家中的物什一般,是可以用這樣的辦法“鎖定”、“拴牢”的。

(7)剃胎髮忌

嬰兒的胎髮,一般要在百天日或滿月時剃去。俗說,因胎髮沾染有母體的血汙及穢氣,所以要在百天或滿月孕婦出產房前剃掉,以免觸犯神靈。江浙一帶,剃去嬰兒胎髮叫做“打光光”。杭州一帶百日為嬰兒剃髮,叫“百祿”(“祿”讀如“羅”。參見下文“言語忌”一節)。剃時腦門上(俗稱“腦忽門”、“天靈蓋”,或“忽歇頂”)要留足方一寸多的頭髮,叫做“孝順發”。河南、山東等地也有此俗,叫做“胎裡帶”。俗間將所剃之胎髮用紅布包裹好,送到神廟中,求神保佑長生高壽。有些地方,剃去胎髮,還要用杏仁等物擦拭嬰兒頭皮,以避風邪,免生瘡毒。還有一些地方剃胎髮的時間不都在百天日或滿月日,且有男女的分別。如,女兒剃胎髮有選在二十日的;男孩剃胎髮有選在二十四日的,據說是取意“二十四孝”。也有的地方男孩剃胎髮要在滿兩月日,女嬰剃胎髮要在滿一月日。剃胎髮和成人剃頭理髮一樣,有避忌正月之說(參見本書“人體禁忌”、“發須禁忌”一節)。

(8)撓腳板忌

嬰兒忌撓腳底板,俗以為撓嬰兒腳底板會使其長大後沒膽量,不敢過橋。實則,恐驚嚇著嬰兒。

(9)見人忌

嬰兒出生後,許多民族、許多地區有懸物忌門的習俗,其中的道理之一,就是忌諱嬰兒見到生人。浙江溫州一帶嬰兒百天以內禁忌出門,外客也禁忌入內看視嬰兒。否則,嬰兒見到生人“犯衝”,對嬰兒不利,甚至會引起死亡。畲族也有此俗,忌嬰兒月內見生人,怕“衝”。瑤族認為有穿白衣、草鞋的外人進入產房,會引起月子裡的嬰兒日夜啼哭,不吃奶,不睡覺,後果會是很嚴重的,白族禁止帶弩弓的人進產房去看女嬰,看男嬰倒還無妨。臺灣忌屬虎的人看視嬰兒,恐被其“虎性”衝犯、嚇唬著(以上參見本書“產地禁忌”一節)。侗族人家添丁生子,將第一個來家者稱為“踩生”人。若是男踩女嬰,則認為陽氣重,女嬰吉利,易養成人。而踩生者要晦氣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