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愣愣地盯著林仲傑,好像沒有聽懂他的話。
“為了找到你,我們去見了你的父母。很可惜他們也不知道你會去哪裡,不過他們說你們老家的房子還在,所以我們估計你會回去。”林仲傑冷冷地盯著袁橋,“你不會又說你是孤兒吧。”
袁橋沒有說話,他似乎在努力保持鎮定。
“他們就是想看著我倒黴!”片刻之後,他終於恨恨地憋出一句話來。
“你是他們的獨子,他們拿出所有的積蓄供你讀完大學後,你又藉口自己要出國,騙他們賣了你祖父留給他們的一間10平方的小屋,你把到手的10萬據為己有後就銷聲匿跡了。他們還以為你出國了呢,其實你根本沒有。對不對?”
“是又怎麼樣,這又不犯法!”袁橋反問道。
“是不犯法,但足以說明你是個不誠實的人。”
袁橋深吸了一口氣後說:“他們對我有成見!所以我才不想跟他們聯絡的,等我出人頭地後,我自然會加倍補償他們,但你不能單憑他們的那些片面之詞就把我一棍子打死!這太不公平了!”
“當然不止這一件。你說你曾經在聯城貿易公司擔任市場總監一職,但據我們調查你在那裡只是普通的市場部職員,但是你私自印製了市場總監的名片,因為這件事你還曾捱過上司的訓。你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傢俬人企業當辦公室文員,但是你對別人說,那家公司的老闆是你的舅舅,事後你因為這件事被老闆開除,你在大西貿易公司任職期間,曾經兩次因為接受供貨商的回扣而遭到同事舉報,你對所有人說,你開了一家市場策劃公司,其實你跟華青一起在做保險經紀,我聽說你還曾經去過英國。但是我們沒在出入境登記處找到你的名字。”林仲傑盯著他的臉,“還要我再說下去嗎。”
袁橋沒有回答。
“我再問你一遍,這條鑽石項鍊是不是你送給你女朋友華青的。”
“我沒有送給她項鍊。”他仍然堅持說。
“那你為什麼要拿走那條項鍊?既然不是你送給她的,你為什麼要拿走?”
“這兩年我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我想拿回來。”袁橋嘟噥著。
“這麼說那條項鍊的確是屬於你女朋友華青的?”
“是的。”
“你確定嗎?”
“是的,我確定。”
“而你從她那兒搶走了它?”
袁橋再度沉默。
“總不會是她送給你的吧。”林仲傑正在把他推向一個進退兩難的陷阱。
“就算是吧。”袁橋終於承認。
“你知道那條項鍊值多少錢嗎?”
“不知道,也許幾萬塊。”
“20萬。”林仲傑簡短地答道。
袁橋吃驚地抬起了頭。
“你毆打你的女朋友華青,並搶走了她價值20萬元的鑽石項鍊,搶劫罪加上故意傷害罪兩罪並罰,我想你至少會在監獄裡呆上10年。”林仲傑篤悠悠地吸了一口煙。
袁橋的臉色很難看。
“如果沒什麼問題的話,我們就結案了,你不用操心,只要籤個字就行。”林仲傑說。
袁橋猶豫著。
“我沒搶她的項鍊。”過了一會兒,他終於說。
“那為什麼項鍊在你那兒?我們是在你的包裡找到的它。不是嗎?”
“因為那是我的。”袁橋終於說。
“你剛才還說那不是你的,而是你女朋友的。”林仲傑饒有趣味地看著他。
“我收回。”袁橋洩氣地說。
林仲傑輕嘆了口氣,心想這小子總算承認了。
“好吧,那是誰的?”林仲傑問。
“我的。”
“你從哪兒來的?”
“我撿的。”
“在哪兒撿的?”
“在地板上,在我臥室的地板上,”袁橋抬起頭,心急火燎地大聲申辯,“我知道這很難讓人相信,但我真的是在我臥室的地板上撿到的!”
“你是的說雨花石公寓902室,案發現場的隔壁?”林仲傑問。
“對。”袁橋的聲音有點發抖。
“你是什麼時候撿到的?”
“就是出事後的第三天。”
“在你臥室的地板上?它的具體位置是在哪裡?”
“在,在我的床底下。”
“你知道項鍊的主人是誰嗎?”
“是李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