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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欺我太甚,敢在太歲頭上動土,難道我沒船錢與你麼,想你活得不耐煩了。”船戶道:“小人怎敢欺負公子,只是他二位昨日已定下小人的船,今日所以不敢另接他人。”說完跪在地上叩頭認罪。蔡芳圓睜怪眼喝令手下,“先將船拆了,並與我痛打這奴才。”

這些從人,向來情勢霸道,欺壓平人,一聞公子下令,就如狼虎一般,七八個大漢,搶上船來,一面拆舟,一面揪著船家,正欲亂打,嚇得眾水手魂不附體,叩頭如搗蒜一般,呼:“公子救命!”天子忍耐不住,週日清也慣火沖天,齊喝道:“休得動手!”這一喝如霹靂一般,搶上前搶拳就打,這班人哪裡擋得住,早打得個個頭破面青,東倒西歪。蔡公子看勢頭不妙,正要逃走,卻被日清趕上,按倒在地,想起他昨日無故羞辱,更加可惱。也顧不得招災惹禍,奉承了他一頓拳頭。那蔡公子乃酒色之徒,嬌生慣養,如何經打?不消幾拳就口吐鮮血。

此時天子已將眾奴打散,恐日清打死蔡芳,雖與地方除害,終不免多生一事,遂趕上前阻止,早見蔡芳血流滿面,叫喊無聲。船戶見此光景,料其父蔡振武知道必不肯干休,恐怕累及,也有將船往別處躲避的,也有搬了物件,棄舟逃生的。所以旁岸的許多繡艇,頃刻間一艘無存,這且不表。

且說三江總鎮蔡振武,正在衙中與姬妾作樂,忽見一班家人,背了蔡芳回來,滿身血汙,大叫:“爹爹快與孩兒報仇!”蔡振武只嚇得渾身發抖,急上前抱著兒子問道:“什麼事,被誰打到這般厲害?為父與你報仇。”蔡芳哭倒懷中,把上項事細說一番。蔡振武聽了,無名火起三千丈,拔下令箭,著旗牌立刻飛調部下五營四哨,幹把外委,大小兵丁。自己先帶一百多名親軍,飛奔碼頭而來,各店鋪立即閉戶,路少行人,沿途再令中軍到江口,調集水師巡船,帶了打傷家人作為引線,恐此人逃走。不得違誤。中軍領命而去。

當下蔡振武來到碼頭,不見一人,只見一隻空花船,忙吩咐各兵沿途跟緝,行裡許,見前有兩人慢行,被傷家人指道:“打公子就是這兩個。”各人聞言,忙舉鉤槍上前亂搭,天子與日清正在閒行,出其不意,手無寸鐵。日清向能游水,隨望江內一跳去了,天子方欲對敵,不料鉤槍太多,已被鉤住衣服,各人蜂擁上前,因蔡鎮臺要親自審問,遂帶領入城。途遇丹陽縣陳祥,由兩榜出身,為官清正,百姓愛如父母。今見蔡鎮臺帶許多親兵,弓上弦、刀出鞘,如狼如虎,帶一漢子入城。再看此人相貌堂堂,似正人君子,今被他拿著,定要吃虧,莫若要此人口行審問,若果冤枉,也可設法。隨即下轎,迎將前來,只見一隊隊兵丁排開隊伍,押著這人過去,後面把總外委、武弁官員,護著蔡振武而來,果然威風凜凜、殺氣騰騰坐在馬上。

陳祥不慌不忙,懷中取出手本呈上道:“卑職丹徒知縣,稟見大人,願大人稍停,卑職有稟。”蔡鎮臺素與陳知縣不甚相得,因他為官清正,極得民心,雖欲害他,無從下手,兼之文武不管束,奈同做一城之官,見面卻情不過,只得跳下馬來,吩咐隨員站立,隨勉強笑道:“貴知縣如有要事,請至敝行酌議,何必急迫如是。”知縣答道:“無事不敢冒讀,適才偶見大人親督兵弁,擁帶一人,不知此人所得何罪?乞示原委,俾得帶回衙中審辦詳細稟覆。”蔡振武冷笑一聲道:“豈敢勞動。這人膽敢在花艇逞強,橫行霸道,還有幫兇之人,赴水逃走。將小兒蔡芳打得吐血不止,死而復生,隨行家人,也被他二人打傷數名,我今捉他回行,追窮主使。”陳祥道:“此人是本處百姓,或是過往商人,應該本縣審辦。既然打傷公子,朝廷自有法律,百姓豈無公論,誰是誰非,應照大典,還請大人三思,卑縣就即告退。”

蔡振武見知縣忽然作色,回想自己作事任性,必招物議,莫若交縣帶去,即差心腹人會審,諒老陳也不敢放鬆。因說道:“仁兄方才所言極當,請即帶回貴署,容再差員會審,小兒及各家人受傷輕重,煩即到街一驗,望務嚴究,實為公便。”知縣忙即拱手答道:“卑職自當仰體憲章,秉公辦理。”彼此一揖,各回衙署。

到了次日,蔡振武差人前去,請陳老爺赴署驗傷,明日午堂,再委本城守府連陛到縣會審,陳縣主只得答允,打拱告退回行。因前日自己兒子與蕭探花遊江回來,已將詩社中得通高天賜週日清,及後被蔡芳當面相欺,與日清口角等情,早已說明,所以這案情,縣主已略知底細,更兼平時早曉蔡公子恃勢欺人,專管閒事,他自己向來最肯替人伸冤理枉,怎肯將兒子的好友屈辦,奉承蔡振武?既回衙後,查明高天賜起事緣由,意欲想一善法,怎奈無可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