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他放下證言材料,細心地把四邊碼齊。我依然沉默。“我念的僅是一些摘要。好讓你明白一個大概。我們來到這個辦公室清理當地行政事務賬目時也發現問題確實嚴重。儘管我們不是幹這行的,可是也看得出來。”
“我將用法律手段為自己辯護。”
“是嗎?”
我一點也不奇怪他們會這樣做。我很清楚這般羅織罪名的險惡用心,人家玩的就是這套能把你氣瘋了的含沙射影和人身攻擊的微妙把戲;我明白在這種情況下想套出什麼樣的答案應該採用怎樣的詰問。只要法律還在為他們所用,他們就要用它來對付我,不行再換別的招兒。這是第三局的伎倆。對於不受法制約束的人來說,合法程式只是多種工具中的一種罷了。
我說話了。“沒人敢當著我的面說這樣的話。誰對證言中第一條指控負責?”
他手一揮又縮回去。“沒關係。你有機會作出答辯。”
於是我們在寂靜的晨間互相考量著對方,最後他拍拍巴掌喊衛兵進來把我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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