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大角羊?”
“它的兩隻角是整個身體中最有份量的部分,又粗又硬,向外彎成一圈兒。只要被那長著巨角的頭撞一下,你就完蛋了。”
羅傑眼尖,他看見遠處有東西在動,“是一個人——一個帶槍的人。”
哈爾說:“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有一個帶槍的人,就會有麻煩。”
“他朝這邊來了。”羅傑說。
過來加入他們隊伍的那個人身材矮胖,相貌兇蠻,長一張平庸的臉,拿一把醜陋的槍。
追上他們後,他說:“喂,你們兩個傢伙。我敢打賭我們尋找的是同一樣東西——大角羊。對不起,這很使你們掃興。不過,如果遇上一隻,得到它的一定是我。你知道,我是個神搶手。”
“你從哪來?”
“懷俄明州。我在那邊相當有名氣。也許你們已經聽說過我,我的名字是亞歷克。”
哈爾立刻想到“精明的亞歷克”這個成語。根據詞典,這成語用來指那種好吹牛皮,老是自以為了不起,老是自作聰明的人。
哈爾微微一笑說:“碰上你真倒黴。恐怕我們最好還是現在就洗手不幹。”
“晦,”精明的亞歷克說,“你們願意的話,可以跟著我轉,看我怎樣幹。這對你們將是很好的一課——看看一個專家是怎麼幹這一類事的。”
“我相信我們會學到不少東西。”哈爾說,“不過,我想問問,你為什麼要捕殺大角羊?”
“為了把羊頭、羊角掛在我家的牆上。我客廳的牆上已經掛滿鹿角,不過,我想也許還有地方再掛一副羊角。”
“這麼說,你做了不少殺生的事。”哈爾說。
“基林,我的中間名,意思就是屠殺。所有在地上走的東西我都不怕。我幹嘛要怕一隻‘多爾羊’?知道嗎,大角羊又叫多爾羊。”
“你可能會發現,”哈爾輕聲說,“那多爾可不是玩具娃娃。”
“沒關係,我可不在乎它是什麼。越厲害我越喜歡。遇上那些棘手的活兒,我總能僥倖取勝。總而言之,《聖經》裡說,人勝過任何野獸。”
“你最近一次讀《聖經》是什麼時候?”
“我不讀那玩意兒,是別人告訴我的。他說得對,世界上沒有任何動物能比得上我。”
哈爾說:“有些動物眼睛比人類的犀利,聽覺比人類的敏銳,嗅覺比人類的靈敏。它們不會發動戰爭去屠殺億萬同類,這也比不上你嗎?它們不會抽菸抽到得癌症,也不會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它們不會像有些做父母的人那樣不管孩子,更不會為了把他們的頭掛在牆上而到處開槍殺人。”
“我看得出來,你們是一對沒一點兒男子漢氣的懦夫,”亞歷克說,“我要跟著你們,保護你們不受羊的傷害。光靠你們自己是永遠不會成功的。”
哈爾注意到,這個陌生人告訴了他們他自己的名字,但卻一直不願費心去問他遇到的這兩個人叫什麼名字。他心目中只有他自己。
他們繼續往山上爬。阿拉斯加的位置比格陵蘭島的北極區部分靠南得多,所以,太陽高得多,陽光也強烈得多。陽光照在雪上反射回來,刺得人眼睛痛。三個人都開始覺得眼睛裡彷彿揉進了砂子,或者說是熱刀子。他們面臨著雪盲的威脅。羅傑開始希望自己變成一隻不怕這種耀眼強光的動物。
哈爾早就知道他們的眼睛要受罪。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海象皮和一根細繩子。
“等一下,”他說,“我們得做三副護眼罩。”他剪下三塊5厘米多寬、18厘米長的海象皮,把其中一塊罩在羅傑的眼睛上。
“這是幹什麼?”羅傑問,“我現在什麼都看不見了。”
“我只不過想試試大小合適不合適。”哈爾說,“現在我來把活兒幹完。”
他拿過海象皮,在上面剪了兩道細細的縫,每隻眼睛一道。然後,他再把那塊皮蒙在羅傑眼睛上,用細繩繞過後腦勺把它繫牢。
這一下,羅傑可以透過護眼罩上的細縫看東西,刺眼的強光就沒有了。
“現在,我給你做一副。”哈爾對精明的亞歷克說。
但亞歷克根本不肯要。“你把我當作什麼,小孩嗎?別想把我當三歲小孩,否則我就把你的鼻子揍扁。”
“好吧,”哈爾說,“不過,我可得把自己當三歲小孩了。”他又做了一副海象皮護眼罩自己戴上。透過細縫他看得見東西,但眼睛不再被強烈的陽光刺得生痛。“你最好還是讓我給你做一副。”他對亞歷克